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期樟形林竹工艺美术、广告道路工程(创慧路、文甲路、创意路)招标公告

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期樟形林竹工艺美术、广告道路工程(创慧路、文甲路、创意路)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建审施招[2012]第119号
开标时间:2012-10-1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指挥部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一期樟形林竹工艺美术、广告项目道路工程(创慧路、文甲路、创意路)(项目名称)已由 永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闽发综[2012]67号和闽发核[2012]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安市燕南吉峰樟形 ;

2.2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用于建设道路工程,总长约3550米,其中:创慧路长约2300米、宽24米,文甲路长约700米、宽度24米,创意路长约550米、宽度24米。城市二级次干道,路面结构类型为混泥土路面,总投资约7041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量清单含括的所有工作内容;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45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的《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以上 ;

2.6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注册资本金金额超过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之20%的金额;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3.2. 投标人须已进入2011年三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库(根据明建筑[2011]187号文及明建筑[2012]5号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A类的建筑施工企业并且投标人须为三明地区内注册的企业。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根据闽建筑[2010]21号文《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的要求,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4. 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十厅局闽检会[2006]7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内自然人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查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

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4条第2节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废标。

3.6.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投标人和拟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违法违规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9 月 20 日至 2012 年 9 月 25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安市南山路199号)(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到永安市湖滨路616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相关资料捆绑另售,恕不单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交:

6.1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法人注册地不在永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企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叁佰伍拾 万元(350万元人民币),法人注册地在永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企业在中标后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柒拾 万元(70万元人民币)。

6.2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方式:注册地不在永安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企业应于2012年10月11日下午17:00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账号,注册地在永安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企业应在中标后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农民工保证金汇到指定的农民工保证金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记工程名称,未标明的视同未打入账户。)

7.保证金的提交

7.1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 10 月11日下午17:00前;

7.2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账号;

7.3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

投标保证金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标记工程名称,未标明的视同未打入账户。

8.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15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有关从业资格证件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以上企业派出参加投标人员应全过程参加招标),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台(永安)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指挥部 ;

地址:永安市盛景小区6#楼二层 ,邮编: 366000 ;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 139*****52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绿岩新村160幢二楼西侧,邮编: 366000 ;

电话: 139*****799 138*****289 传真:****-*******

联系人: 小黄 小王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永安林产业支行 ;

账 号: 138*****040006785 ;

账户名称: 永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号: 交易中心名称: 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永安市建设银行 ; 地 址: 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楼

账 号:****************5425

账户名称:永安市建筑业协会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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