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园区盘龙“城中村”农转非安置房电梯供货及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九龙园区盘龙“城中村”农转非安置房电梯供货及安装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园区盘龙“城中村”农转非安置房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工程已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以九龙坡发改委投[2011]2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九龙园高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九龙园区盘龙城中村农转非安置房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实施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镇盘龙村。

2.2规模:乘客电梯:三十三层8台;消防电梯:三十三层4台;

2.3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九龙园区盘龙城中村农转非安置房项目电梯供货及安装,共12台。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施工类别:安装、维修,级别:A]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A.电梯制造厂商投标要求:

①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书[注册资本金≥人民币一亿元或等值外币] 或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证;企业注册登记时间在8年以上。

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

③ 具有税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证书;

④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及其许可明细表[级别:A],最大提升速度达到二米/秒以上);

⑤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施工类别:安装、维修,级别:A]。

⑥ 取得ISO9000、ISO14000的体系认证;

B.电梯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要求:

①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书;

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

③ 具有税务主管部门颁发《税务登记证》证书;

④ 必须取得电梯制造厂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合法授权书,其制造厂必须具备上述A条各项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0日起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在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cqjlpggzyzhjy.gov.cn)上发布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信息。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九龙园高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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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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