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华育高新区学校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鞍山市华育高新区学校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鞍山市华育高新区学校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华育高新区学校人力资源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 1 16 14 0 0 分( 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NQT********02
项目名称: 鞍山市 华育高新区学校 人力资源服务 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人民币 1,443,00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鞍山市 华育高新区学校 人力资源服务
最高限价: 人民币 1,443,000.00元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华育高新区学校聘任制教师人力资源服务。
2、数量:通过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聘用管理的形式聘用其中31名教师,此31名教师采用人力资源服务的方式到其指定的鞍山市华育高新区学校工作。(最终人数以实际招聘为主)。
3、对招聘人员的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5日(含)至2002年7月15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5日(含)以后出生;
(4)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且具有良好的品行;
(5)所学专业须为四年制高中起点统招专业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小学教师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7)应聘者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1日前,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参与;
(8)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小学班主任普通话水平为二级甲等及以上,英语教师应取得专业英语8级证书;
(9)不得录用的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规定且不得聘用的情形,均不得录用。
4、服务人员:由投标人负责招聘所需人员,且必须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
5、由投标人根据采购人具体要求招聘所需岗位人员,并负责与所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6、由投标人负责所招人员的工资发放、保险办理,人事代理。
7、由投标人负责处理所招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8、由投标人负责所招人员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等工作。
9、投标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具体要求,对所派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用人岗位。对不符合工作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采购人可随时提出更换,由投标人重新安排符合条件人员。
10、投标人保证所派人员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爱护财物,维护采购人利益,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合同履行期限: 签合同后 一年。在购买内容不变,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化幅度较小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可续签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2020年 10 21 2020年 10 28 ,每天上午 08:3011:30 ,下午 13:00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0年 11 16 14 00 (北京时间)
地点: 鞍山市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鞍山市立山区科技路 7号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通过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后,必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电子邮箱lnqt2018@163.com发送邮件,邮件主题注明 “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包含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线下载文件时间,同时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向指定电子邮箱发送具体信息及材料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 华育高新区学校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 立山 区科技路11号
联系方式: 宋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内街61号  
联系方式:  ***-********-*** 7
邮箱地址: lnqt2018@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北顺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映彤 、宋盈达 、那凯翔
电 话: ***-********-*** 7
特别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供应商请统一从鞍山高新区管委会正门出入。请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0分钟到鞍山高新区管委会大厅出示身份证、登记个人信息并接受测温检查后乘坐电梯直达5楼至开标现场。
每个项目只允许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1人参加开评标活动。开标期间须保持1米以上间距分散就座,投标供应商须全程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
投标供应商按要求认真填写《投标单位承诺书》(详见附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附件:
投标单位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辽宁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本单位于 2020 年月日派1人(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 _)参加项目________(文件编号:________)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开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提前到达开标区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开评标现场管理规定,主动配合做好身份验证登记和体温监测。
2、参与开标人员目前身体状况良好,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
3、参与开标人员近期未去过湖北,未途经疫区到鞍(或从外埠到鞍、返鞍后已按要求隔离满14天,未出现任何不良症状)。
4、参加开标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开评标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5、开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辽宁乔泰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终稿-鞍山市华育高新区学校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人力资源服务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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