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丽景临时公交首末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远东丽景临时公交首末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
开标时间:2012-10-10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远东丽景临时公交首末站工程(施工)已由福州市规划局以榕规督[2011]5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远东丽景保障房东侧、三环路西侧、机场二期高架桥旁;
2.2. 工程建设规模:水泥砼路面4278m2、花岗岩站台103m2、照明布置及监视系统、活动房72m2。发包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远东丽景临时公交首末站工程包括场地水泥砼路面、活动房、站台建设及水电安装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4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5.1. 咨询单位: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5.2. 设计单位: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5.3. 代建单位: / ;
2.5.4. 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有关规定);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存在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情形;
3.7.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存在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业限制的情形;
3.8. 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不在福州市行政区内注册的投标人应在福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从企业在福州登记备案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 9月 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02时00分0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进行网上匿名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在网站上查询。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0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0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10月10日09:3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形式汇达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并注明远东丽景临时公交首末站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0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同时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光盘(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光盘(GEF格式)为备份,投标人应保证两者一致,如不一致,按废标处理。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或未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7.4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版本V2.5.3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制作。请各投标人使用新版本V2.5.3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因旧版本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265号 邮编:350000
电话:****-******** 传真:****-********
联系人:祝宏达。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4层 邮编:350011;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张君棋、王 琪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账户名称: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账 号:****************7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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