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处档案整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法律援助处档案整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深圳市法律援助处档案整理服务
2.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39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法律援助处档案整理,档案扫描。
(三)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且具有档案整理或档案扫描等档案综合类服务相关经营范围;投标人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新版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体现许可经营信息等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2. 近三年(自2017年10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档案安全事故、泄密事件(要求提供自身近三年未发生过档案安全事故、泄密事件的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分别提供诚信承诺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方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0月21日起至2020年10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请先递交报名资料扫描件,投标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
报名所需资料:
1. 《投标报名申请表》(提供电子文档)(可询问链接)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3.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且具有档案整理或档案扫描等档案综合类服务相关经营范围;投标人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新版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体现许可经营信息等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4. 近三年(自2017年10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档案安全事故、泄密事件(要求提供自身近三年未发生过档案安全事故、泄密事件的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分别提供诚信承诺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备注:1、如投标人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未实行三证合一则必须提供上述三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
6. 档案整理报价方案(密封)。
7. 上述报名资料必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且必须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六)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审,评委打分定标,评委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将于投标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议选定1家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将在司法局外网进行公示。
(七)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10月21日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18:00
3.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5室
(八)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请密封在同一文件袋中,谢谢)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605室(特殊时期请寄快递,请将标书密封并在封面附上公司名称和联系人姓名、电话)
采购联系人:林慧琪
联系电话:********
(请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可电话报名)
深圳市司法局
2020年10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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