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申港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 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投标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3.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申港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华升招字(2020)招1-1080)
3、预算编号:01-20Z0151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申港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位于竹柏路487号3楼,建筑面积为1400平方,内设长者照护、老年助餐点、老年多功能室、老年日间照护中心、评估中心、呼叫中心、分餐中心、心理咨询室、老年医务室、康体活动室、智慧养老展示厅等功能室,各类设施设备齐全,目前设有30张养老照护床位、36张日托位、可供约100人就餐。(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起一个月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策
10、最高限价:*******.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甲方要求
12、项目联系人:曹康
13、电话:176*****441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0-21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0-26 16: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须附电脑系统的日期和时间,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0-21 16:30:00至2020-10-28 16: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供应商网上成功上传资料后及时告知代理联系人审核。(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500元/本)(3)凡愿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合格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报名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注: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完整、清晰、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或信息填写错误、或内容模糊不清而无法辨认识别,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04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04 10: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685弄10号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685弄10号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5)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及电子文档;(6)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公章;(7)自带电脑和上网卡。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携带的笔记本电脑提前确认是否浏览器设置、CA证书管理器下载等,确保和CA证书匹配可以正常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2、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供应商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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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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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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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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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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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申港大道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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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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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685弄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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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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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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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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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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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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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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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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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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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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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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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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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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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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