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艺术馆哈西分馆(阳光家园二期(地块三)会馆)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群众艺术馆哈西分馆(阳光家园二期(地块三)会馆)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群众艺术馆哈西分馆(阳光家园二期(地块三)会馆)装修工程施工
招 标 人: 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市群众艺术馆哈西分馆(阳光家园二期(地块三)会馆)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100G1229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群众艺术馆哈西分馆(阳光家园二期(地块三)会馆)装修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0】9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0%、银行贷款7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哈尔滨市群众艺术馆哈西分馆(阳光家园二期(地块三)会馆)装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绥化路与宁安路交角处;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2074.1平方米;
2.4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2年10月 14日,竣工日期2012年 11月12日,总工期共3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合格
2.6招标范围及内容:哈尔滨市群众艺术馆哈西分馆(阳光家园二期(地块三)会馆)装修工程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本工程投资额:约15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企业需提供黑龙江省建设厅出具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一楼报名大厅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一楼报名大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其他
6.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哈西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双路89号201室
招标代理:黑龙江省盛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22楼B座
联 系 人:栾超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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