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四川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川农综办【2012】3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宜县发改比选备案【2012】46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宜宾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 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第二次)
建设地点 宜宾县永兴镇
实施时间 在2013年3月31日前完成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主体工程衬砌渠道、渠系建筑物、埋设管道、拦河坝、坡改梯、田型调整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建设资金 中央财政投资和地方配套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B合同段(灌溉渠道及拦河坝工程)施工
施工2 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C合同段(灌溉渠道工程及骨干囤水田)施工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施工)。。
(3)其他要求:
①施工企业资质须为该单位主项资质等级;2009年以来应具备在丘陵地区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灌排渠系工程)承包施工业绩不少于2个(必须提供合同和竣工工程结算单、报账发票复印件为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业主方电话以供核查。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重新加盖业主方鲜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地点以备核查)。 ②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2个及以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灌排渠系工程)施工工作经历(与施工业绩完全一致)。③采取A方式缴纳参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把开户许可证和银行缴款凭证(以到帐为准)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后传真或送达比选人。比选申请人应在转帐单上注明“宜宾县永兴镇2012年农综项目施工比选保证金”,④被抽中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必须真实有效并与参选文件完全一致。⑤经营范围属农业(田)工程建筑、安装、维修的,并具备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和上述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可组成联合体参选。⑥有意参加比选的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后可自行踏堪现场,以便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 。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2年09月20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2年09月25日 15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四川省宜宾县财政局-四川省宜宾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县柏溪分理处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备注
施工1 C.预算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一次性报价 170.48 6
施工2 C.预算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一次性报价 152.25 6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2年09月26日09时3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宜宾县发改局办公室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宜宾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宾县永兴镇
邮 编:644602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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