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县河(永乐镇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镇安县县河(永乐镇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镇安县县河(永乐镇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镇安县县河(永乐镇段)防洪工程,依据陕西省水利厅《关于镇安县县河(永乐镇段)防洪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陕水规计发[2012]388号文批准建设,以陕西省水利厅《关于镇安县县河(永乐镇段)防洪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陕水建发【2012】259号文批准实施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财政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到位 ,招标人为镇安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项目的建设地点:镇安县永乐镇
2.2标段划分:一个监理标项、二个施工标项
2.3招标范围:
监理标项主要内容为:镇安县县河(永乐镇段)防洪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施工Ⅰ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秀山社区段新建护岸560m(桩号0+000-0+327、桩号0+000-0+233),清槐社区段新建护岸1240m(桩号0+000-0+466、桩号0+000-0+774)。施工Ⅱ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清槐社区段新建护岸1767m(左岸桩号0+870-1+755、右岸桩号0+960-1+842)。
工程概算为2374.59万元。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主要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堤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企业、各部委驻陕直属企业须持省水利厅出具的《入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企业信用登记表》原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30日——10月4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持单位介绍信、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施工各标段每套售价3000元,监理标每套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20日上午9:00时,美华明阳酒店11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详见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镇安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89*****368
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联系人:冯工
电 话:180*****680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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