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通信管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1.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至杀虎口(蒙晋界)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交运字[2010]185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至杀虎口(蒙晋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代理为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通信管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标准、规模:本项目包括呼和浩特至杀虎口段高速公路及和林格尔至托克托县连接线一级公路。主线全长90.912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整体式断面,根据地形地物条件,设计时速为两种:K0+000~K40+000段设计时速100公里/小时,K40+000~K90+802.5段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基宽分别为26米和24.5米。全线共设置主线收费站2处,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互通立交5座,分离立交8座,特大桥2座,大中桥17座,天桥11座,通道65道(座),小桥、涵洞90道(含线外工程),全线路基土石方3871万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1647千平方米,防护工程62.6万立方米。
和托连接线全长49.95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一幅),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25米,设置大中桥5座,涵洞71道,小桥7座,分离式立交2处。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共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施工标段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范围 | 备注 |
HSTXGD-1 | 通信管道 | K0+000~K41+000 | 干线管道,进站支线管道,监控外场分歧管道、进站分歧管道、横穿过路供电管道、过桥管箱、托架以及人手井等 | |
HSTXGD-2 | 通信管道 | K41+000~K90+802.5 | 干线管道,进站支线管道,监控外场分歧管道、进站分歧管道、横穿过路供电管道、过桥管箱、托架以及人手井等 |
2.3 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2012年11月1日,工期1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最近5年内累计成功完成过至少90公里高速公路通信管道工程的施工且通过交工验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定具体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文),对于资格审查时未列入资质名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0日至2012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含图纸)。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2年9月27日8:30,集中地点:呼和浩特市炼油厂门口(省道102线金河收费站附近);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2年9月28日10:00,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郭勒南路50号盈嘉国际1411号会议。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22日11:0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00至11:00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至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2年10月17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以招标人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呼和浩特至杀虎口(蒙晋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 |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盛乐经济园区兆君路东 | 地 址: | 深圳市彩田路中深花园A座10层 | |
邮 编: | 011517 | 邮 编: | 518033 | |
联系人: | 罗先生 | 联 系 人: | 邓先生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网 址: | http://www.hxewec.com/ | |||
2012年9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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