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天津市蓟州区京津州河科技产业园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ZCG2020-LZ-04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天津市蓟州区京津州河科技产业园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ZCG2020-LZ-04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天津市蓟州区京津州河科技产业园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JZCG2020-LZ-04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蓟州区京津州河科技产业园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ZCG2020-LZ-045
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区京津州河科技产业园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万元
最高限价:78.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7878其他安装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函》(津环科函 [2019]338号)的要求,生态环境局开展天津市蓟州区京津州河科技产业园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并实现PM2.5、NO2、O3国家标准方法空气质量监测。建设内容包括设备及附属配套设施的购置、安装及运行维护等,包括大气颗粒物PM2.5监测仪、氮氧化物(NO2)分析仪、臭氧(O3)分析仪、多元气体校准仪、零气发生器、数采仪、安装机柜、采样总管、监测站房购置及安装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四)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磋商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 磋商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2020年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税款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4)2020年至少1个月的由当地社保征缴部门或银行出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2日 2020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方式:每日9:00-11:0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若报名人不是营业执照中登记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报名单位授权书盖公章),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现场购买,并提供电子邮箱。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tjgp.cz.tj.gov.cn或www.ccgp-tianjin.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tjgp.cz.tj.gov.cn或www.ccgp-tianjin.gov.cn),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响应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供应商,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迎宾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建设大厦4F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浩
电 话:***-********

天津立展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站 自动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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