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洪应急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防汛抗洪应急物资设备招标公告



防汛抗洪应急物资设备采购公告



依据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呼和浩特市供排水管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紧急购置抗洪抢险专用设备的请示》(呼水办〔2012〕310号)和市政府批示,经市政府、水务局会议研究决定,经呼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责成呼和浩特市供排水管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按照防汛抗洪应急物资采购设备。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呼和浩特市供排水管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防汛抗洪应急物资设备进行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情况简介:
1、项目名称:防汛抗洪应急物资设备采购;
2、批准文件编号:呼财购准字 [2012]3号;
3、投 资 额:约63万元;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供 货 期: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而定。
二、标段划分及内容:
第三包:拖拉式自吸转子泵车,其他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第四包:重型特殊结构货车(自卸吊车),其他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第三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生产厂家;所投产品必须通过发改委公告、3C 强制认证、环保目录、可免车辆购置附加税;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第四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生产厂家或由生产厂家对该项目授权的代理商;所投产品必须具有3C 强制认证;所供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规范。
2、须具有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内主要城市供应的同类产品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为准)。
四、报名时携带资料、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3C 强制认证证书、业绩合同。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 19 日截止到2012年9月 21 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十九中西综合楼)。
五、资格审查携带资料、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文件原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3C 强制认证证书、业绩合同及其他采购人所需提供资料。
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呼和浩特市供排水管网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金燕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吕雪雁
联系电话: 047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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