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开发区长安环保搬迁工程(一期)项目溧水开发区长安环保搬迁工程(一期)项目锅炉热水系统设备采购
溧水开发区长安环保搬迁工程(一期)项目溧水开发区长安环保搬迁工程(一期)项目锅炉热水系统设备采购
资格后审
编号:NJHW-200311-1
1. 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溧水开发区长安环保搬迁工程(一期)项目所需溧水开发区长安环保搬迁工程(一期)项目锅炉热水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项目批准单位: | 南京市溧水区行政审批局 |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 溧审批投许[2019]385号 |
项目名称: | 溧水开发区长安环保搬迁工程(一期)项目 |
项目地点: | 溧水开发区 |
标段名称: | 溧水开发区长安环保搬迁工程(一期)项目锅炉热水系统设备采购 |
招标数量: | 1批 |
招标内容及规格: | 详见招标文件及货物清单 |
交货时间: | 甲方指定时间 |
资金来源: | 企业 |
合同估算价: | 300(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 | ||
(1)资质要求: | ||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8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开标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 ||
②其他条件: | ||
(2)财务要求: | ||
①投标人须提供 2018 年度至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 ||
②其他条件: | ||
(3)业绩要求: | ||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 ||
中标通知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
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
投标人须提供 2015-09-01 至 2020-09-01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 投标人承担过且已完成的国内的2.8MW(含)以上规格的立式燃气承压热水锅炉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完工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规格以合同为准,所提供的资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内容,否则视同未提供,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
②其他条件: | ||
(4)信誉要求: | ||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 ||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②其他条件: |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 | ||
职称: 及以上 | ||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 2020-04-01 至 2020-09-01 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 ||
其他条件: | ||
(6)信用要求: | ||
有要求: | ||
①投标人应具备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南京招投标领域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企业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级及以上。 | ||
②其他条件: | ||
不作要求 | ||
(7)其他要求: | ||
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
②其他条件:a、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代理商,投标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代理商需同时提供产品代理唯一授权书;b、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有中国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许可证; c、投标产品制造商应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 ||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11-12 09:15 ,地点为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225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11-12 09:15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网上交易平台(http://221.226.86.168:808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7. 其他事项
7.1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
(3)2017-09-01 以来存在出让或者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的,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行为的。 |
(4)其他: |
7.2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先办理国信CA锁,再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登录”—“工程货物”参与投标流程。国信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登记”。 |
7.3 /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溧水区团山西路8号 | 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 |
邮编: | 210000 | 邮编: | 210000 |
联系人: | 严科 | 联系人: | 程光辉 |
电话: | /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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