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111工程(一期)地面应急指挥中心招标公告

人防111工程(一期)地面应急指挥中心招标公告

磐安县人防111工程(一期)地面应急指挥中心
招 标 公 告

编号: PA2012—133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磐安县人防111工程(一期)地面应急指挥中心已由磐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磐发改投资(2012)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磐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金华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地面应急指挥中心设计为地下二层,地上六层;总建筑面积为5191.76平米,建筑高度为23.90米;钢筋砼框架结构;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纸包含内容。投资约1000 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土木工程、施工管理等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提交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并携带原件核对):1、企业简介、介绍信、法人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三类人员”A类证书;3、拟派本单位建造师注册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上岗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C类证书4、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派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无安全、无质量事故证明;5、技术负责人提供中级及以上的职称证书(提供单位聘书或社险办开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12 年 9 月 25 日上午 8 时至 11 时 30分,下午2时30分至 5 时整(北京时间),在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街2号五楼)报名。

5.2外地企业须提供磐安县建设局核发的建筑企业诚信手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7 、 本工程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10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磐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文镇中街42号 地 址: 磐安县安文镇东溪街12号五楼

邮 编: 322300 邮 编: 322300

联 系 人: 羊国平 联系 人: 张秉阳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磐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金华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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