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检测车所需食品快检设备招标公告
工商局检测车所需食品快检设备招标公告
吉林省工商局检测车所需食品快检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工商局检测车所需食品快检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设备名称、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功能配置
及技术指标要求
数量
数量
单位
1
多参数食品安全快速分析仪
详见招标文件
10
套
2
便携式菊脂农药残留检测仪
详见招标文件
10
套
3
农药残毒快速检测仪(12通道)
详见招标文件
10
套
4
溴酸盐快速检测仪
详见招标文件
10
套
5
荧光增白剂检测仪
详见招标文件
10
套
6
兽药残留检测仪
详见招标文件
10
台
7
ATP荧光检测仪
详见招标文件
10
台
2.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
4.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5.资质要求:
5.1 投标人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投标人应提供1-5项设备的生产厂商授权书原件(代理商适用),并提供生产厂商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3 1-5项设备的生产厂商应在吉林省设有公司或分公司(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5.4 未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个人。
6.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资金预算160万元人民币。
7. 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2 年9月19日至2012年 9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 16:00时,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标书发售窗口(长春市贵阳街287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
8. 投标文件应于2012年 10月12日13:00时之前,递交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
9. 定于2012年 10 月12日13:00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公开开标。
10. 招标人: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 址:南湖大路599号 地址:长春市博才路168号吉林大学国家科技园10楼
联系人: 刘晓利 邮编:130021
电 话:****-******** 联系人:姚宇鹏、兰颖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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