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楼、宿舍楼工程招标公告
公寓楼、宿舍楼工程招标公告
1. 福建经济学校梅亭校区学生公寓楼、宿舍楼工程(招标编号:闽N[2006]施008号),已由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闽供联[2005]176号)批准建设。现决定通过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000万元;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建经济学校梅亭校区(福州市鼓楼区梅亭路17号);
2.2. 工期256日历天;
2.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2.4. 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4.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符合规定资格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5. 本工程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办法选择承包人。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为:
5.1. ①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应真实合法有效;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④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合法有效;
5.2项目经理应达到以下要求:必须具备三级或以上项目经理资质且无在建工程,其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5.3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出售时间为2006年4月7日至2006年4月13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每份人民币100元,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200元,招标图纸工本费每份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与图纸一同发售,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4月29日上午9:30时,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不进行集中答疑和现场踏勘,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自行踏勘现场,如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需要澄清的,请于投标截止日起17天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日起15天之前投标人领取书面文件的时间。
9.开标时间:招标人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打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金额、工期和质量标准承诺等。
招标人:福建经济学校
联系人:周泽璋
电话:****-********
招标代理:福建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 ,邮编:350001
联系人:陈蓝
联系电话:****-********、********传真:****-********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开户银行: 市交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 ****************02762
开户名称: 福建?N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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