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电力公司直管区域库建设项目(洪安乡)自动化立体仓库电动叉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YGZ-12Z2436
四川省电力公司直管区域库建设项目(洪安乡)自动化立体仓库电动叉车,已经招标人批准予以招标;招标人为四川电力物资公司,其委托四川阳光电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招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有资金。目前,该项目第一次招标失败,现已具备第二次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一、 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四川省电力公司直管区域库建设项目(洪安乡)自动化立体仓库电动叉车项目 | 2 吨电动托盘搬运叉车 | 台 | 1 |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60 天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洪安镇四川省电力公司(洪安乡)直管区域库 |
3 吨电动叉车 | 台 | 2 |
二、具体货物需求和技术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为 1000 万元及以上。
2 、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 ISO9001 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或互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的法人,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5 、须提供近3年( 2009 年 -201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6 、近 3 年( 2009 年 -2011 年)具有同类设备 100 台及以上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供货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上述业绩中至少 3 份用户出具的成功运行证明。
7 、投标人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8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生产设备及能完成出厂试验的试验设备等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资料及承诺函,提供每种叉车的型式试验报告。
9 、提供履行供货产品维护保养、修理和售后服务的承诺,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服务义务内容。
10 、具有自主研发生产能力,非国内物资及软件产品的代理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8 月 30 日至 9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09 : 00-11 : 30 时、 14 : 00-16 : 00 时(北京时间),在四川省成都市点将台街 58 号 1 楼大厅售标处,持下列证明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 1 )经办人身份证;
(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0 元(不含资料费),售后不退。
3 、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2 年 9 月 18 日 10 : 00 时,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点将台街 58 号四川电力物资公司 3 楼会议室。
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 、代 理 人:四川阳光电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点将台街 58 号
3 、开 户 行:建行岷江支行东门大桥分理处
5 、项目经理:杨波
6 、联 系 人:齐迹
招 标 人:四川电力物资公司
招标代理人:四川阳光电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