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大学长青学院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招标公告
财经大学长青学院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招标公告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拟对一批已报废的固定资产向社会进行报废处置,诚邀具备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项目 编号:LCCQCG-2020-22
二、处置方式:公开招标
三、处置的主要资产
1、固定资产类:电脑、打印机、数码相机、电脑桌、投影机、空调、三轮车、割草机、书桌柜、课桌凳、办公椅等。
2、低值耐用品类:书车、梯子、热水器、音箱、座垫等。
实物及数量以现场查看为准。
四、报名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具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4、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信誉良好,无违法记录。
五、报名须知
1、公告期:2020年10月21日—2020年10月29日(7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30日 上午9:00-12:00
3、报名地点: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办公楼资产处招标采购科(343室)
联系人:翁老师/****-*******
4、现场勘查时间:2020年10月30日,下午3:00
勘查地点:店子街校区
5、报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两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6、投标单位根据招标内容在投标时进行书面报价,评标办法采用价格最高者中标。
7、该批报废物资中无回收价值的部分,必须由中标方运到政府规定的处置地点以规定的方式处置,不得随意丢弃,如因处置不当造成责任应由中选单位承担。
8、中标方须在成交后1日内将中标款以转账形式汇入我院账户,为了保证搬用及时、干净,中标方需交拉运保证金10000元;在招标方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下,按期完成处置标的全部拉运及现场清理工作(包括拉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经招标方检查验收,没有损坏其它资产或造成损失的,拉运保证金将如数无息退还。否则,招标方将扣减拉运保证金,不足时,中标方还应当补交。中标方应在中标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置标的全部拉运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应按照1000元/日向招标方支付滞纳金。超过规定期限5日仍未完成的,视为违约,招标方有权终止拉运并重新组织交易,已交纳的拉运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9、户 名: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7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段家滩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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