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S医院心身整合医疗服务集成平台-(HX26700120YLZC)招标公告
PIS医院心身整合医疗服务集成平台-(HX26700120YLZC)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本PIS医院心身整合医疗服务集成平台(招标项目编号:HX********YLZ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省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432.68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第1包: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一【格式7】)。
2.只接受已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禁止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函。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2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11月04日17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1月4日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14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提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1日14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PIS医院心身整合医疗服务集成平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X********YLZC
二、采购项目名称:PIS医院心身整合医疗服务集成平台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人民币432.68万元,单位自有资金
四、采购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招标采购内容
包号 | 包组内容 | 数量 (单位) | 交货期 | 类别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包一 | PIS医院心身整合医疗服务集成平台 | 详见采购需求 | 服务器需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软件原型安装需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其它硬件需在项目正式启用前完成交货。 | 货物 | 432.68万元 |
2.投标人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4.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一【格式7】)。
2.只接受已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禁止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对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函。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1月4日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1、方式一:
供应商可登陆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官网(www.gdhuaxin.cn/),在左下角“系统入口”点击登录,在“中招联合平台”注册成功后登录搜索本项目名称,选择对应项目点击“我要参与”进行登记,并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登记资料,资料提交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详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注:通过“中招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通过平台在线申请电子投标保函),具体事项如下:
(1)供应商在“中招平台”上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以下登记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上传以下加盖电子签章的证明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②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③登录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官(www.gdhuaxin.cn/)下载《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好相关内容。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费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电子发票,五个工作日内发至邮箱),“中招平台”的平台服务费由平台收取(平台服务费发票由“中招平台”开具,供应商在支付成功后3日内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自行下载),供应商缴纳费用成功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3)供应商可在“中招平台”网站的首页“帮助中心”内下载操作手册,并根据操作手册的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标、发票开具等操作。“中招平台”技术咨询电话:***-********(服务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到5:00)。
方式二:
(1)供应商可前往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登记,现场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并携带以下资料且加盖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以下加盖电子签章的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需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4)现场登记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八、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2.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
九、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11日14:00至2020年11月11日14:30 (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二号会议室。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1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收。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8日止
十三、发布公告
本项目招标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www.huaxinbidding.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www.365trade.com.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联系人:刘家栋 联系电话:***-********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894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传真:***-******** 邮编:510000
E-mail:cs@gdhuaxin.cn
十五、招标文件购买款账户
登陆平台扫码支付,银行转账、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均可。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东省财政厅。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广东省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东山新天地36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894
电子邮件:cs@gdhuaxin.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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