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集团怒江分公司大理至漾濞至云龙至兰坪高速公路云龙至兰坪段第四分部(DJC02直管三部)土工材料任务

建投集团怒江分公司大理至漾濞至云龙至兰坪高速公路云龙至兰坪段第四分部(DJC02直管三部)土工材料任务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

云龙至兰坪高速公路TJ4分部

土工材料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云南建投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回标地点:昆明经开区林溪路18号云南建投发展大厦五楼

云南建投基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回标时间: 2020 年 10月27日 9:00 时

招标联系人:贾阿莎 电话: 189*****577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文件:

1.1 回标时提交以下文件或资料

1.1.1投标函(附件1)

1.1.2投标报价清单及说明(附件2)

1.1.3其他相关资质文件及业绩合同复印件(附件3)

1.1.4产品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

1.1.5回标时需要送样的材料及规格:按投标文件要求。

1.1.6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理书、投标标的售前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1.7特殊说明:一切证明投标人资格之证书文件必须在有效期范围之内,如不在有效期范围之内,若中标后付款阶段发生不符合之事宜,造成的工程款不能支付或其他事宜,自行承担责任。

1.1.8关于样品:回标时需提供样品,样品规格为:各型号土工布(共6种,请查看材料清单)、TGS30-30土工格栅、高100mm土工格室,50cm*50cm各一块,样品上粘贴公司名称,材料规格型号。

注:1.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按废标处理。

2.开标人非授权委托代理人,按废标处理。

1.2 报价书说明:

1.2.1定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本次拟定一家中标单位。(开标日算起,七日内定标。)

1.2.2回标说明: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回标报价,逾期回标或未按要求回标将作为废标处理。

1.2.3土工材料供货(运到招标单位指定工作地点),包括材料费、加工费、上车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金(13%)等发生的一切费用。

1.2.4 供货周期:整体材料供货时间和数量根据甲方采购单执行。

二、合格供应商:具有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2.1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2.2具有进行大中型建设项目主要材料、设备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及经验;

2.3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2.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承担图纸复印费用及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一切的费用。

四、质量标准及技术标准:

4.1本次招标只针对发包方提供的材料清单招标,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清单内容等相关要求进行报价。

4.2土工布和土工格栅必须符合JT/T480-2002等相关标准,土工格室必须符合GB/T19274-2003等相关标准,并能满足随时现场抽检。

4.3本工程应按照相应国家、地方标准、规范、图纸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优质”标准。现场建立严格的分部项目工程的验收制度,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返修及连带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供货周期

5.1 供货时间:按照甲方计划单要求分批次进场。

5.2 供货周期2020年10月至工程结束。

六、供货地点

此次招标为云兰高速四分部项目所需,交货地点为云龙至兰坪高速公路土建四分部施工工地现场。

七、付款方式:

7.1本工程无预付款,卖方按需用计划的时间与数量组织供应给买方,卖方每月20日前与买方对账并开具支付金额的发票,买方次月20日以前支付给卖方当月货款70%,支付款项(进度款)=(当月确认货款+上月尾款)*70%,最后一次结算办理后付至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一次无息支付。

7.2招标人采取银行承兑汇票(六月期)或转账等方式付款,乙方对此没有异议,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付款,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贴现息。

八、招标答疑:

8.1 投标单位如有疑问请于 2020年 10 月 24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则视为无疑问。

8.2 招标单位视投标单位提交疑问情况统一组织答疑,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九、回标要求

9.1本次招标,不需要制作书面投标文件,请自行下载报价清单(附件2)报价盖章,在线上报价的同时上传书面报价的扫描件。

9.2本次招标,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必须把样品送达指定地点。

9.3开标和定标

(1)本次招标线下送样,线上开标。

(2)评标和定标工作直接由公司招标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评标后,由公司招标小组集体审议定标。

(3)必要时,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可以通知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质疑澄清。

(4)招标人按照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确定的定标原则定标,对落标原因不做解释。

十、其它

10.1合同签订前,招标人的招标行为不代表招标人已经与投标人建立合同关系。招标单位并无义务接受价格最低的或其他的投标书,同时不需要作出任何解释。

10.2投标人应对此次招标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严加保密。

10.3为保证招标工作的公正性,严禁投标人对招标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请吃喝、供玩乐、送财物、承诺佣金回扣等行贿行为。如经发现,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招标单位工作人员如利用职务便利吃拿卡要进行索贿,投标人可向招标人举报。利害关系人、任何知情人员发现上述商业贿赂行为均可向招标人举报,一经核实,招标人按照上述标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并对上述举报行为保密。

举报受理人:

10.4招标活动应保证公正公开,如投标人与招标人业务人员及其亲属具有关联关系,须向招标人说明,并经招标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中标。如利害关系人、任何知情人员发现上述招投标行为不公正均可向招标人举报,一经核实,招标人将按照上述标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并对上述举报行为保密。

十一、土工材料购销合同

合同条款

甲方: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大理至漾濞至云龙至兰坪高速公路云龙至兰坪段项目土工材料采购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乙方的报价函及相关保证和承诺,就大理至漾濞至云龙至兰坪高速公路云龙至兰坪段四分部土工材料的采购和供应,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合同条件签署买卖合同并共同遵守。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厂家、价格、税率、数量、金额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厂家

数量

不含税价(元)

税率

税额(元)

含税价(元)

单价

金额

单价

金额

1

土工布

350g/m2

m2


3000







2

土工布

抗拉强度≥15KN/m

m2


20000







3

土工格栅

TGS30*30

m2


12000







4

土工格栅

抗拉强度≥45kN/m

m2


7000







5

土工格室

格室高大于等于100mm。

m2


1000







合计:

金额大写: 元整

备注:

1、此项目为一般计税。

2、此单价包含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车费、规费、利润、税金等费用。

3、以上各规格为暂估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会有增减变化,最终结算以实际配送单及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对账单为准。

二、交货地点:

云龙至兰坪高速公路土建四分部施工工地现场(大理州云龙县长新乡丰胜村)。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由乙方在约定时间内负责运输至云兰高速4合同段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装卸车费用,税按一票制开具。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费用负担:

产品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如果因乙方包装不合格造成的产品毁损,灭失等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方式:

1、按JT/T480-2002等相关标准验收,甲、乙双方材料人员按相关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复试。土工布、土工格栅、土工格室应当与投标留存样品型号一致、质量相当、外观完好无破损并能保证满足相应试验检验要求。

2、甲方指定验收人:姓名:杨健;身份证号码:****************72;电话号码:184*****959

3、货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材料人员实际清点签收为据,甲方提货时按标准执行,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产品送货单》《产品合同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应按乙方提供的《产品送货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查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见证取样并在标准条件下对共同见证取样的样品留样封存。

4、甲方抽样复测以双方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双方认可的或共同选择的第三方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及相应损失。

5、若供应过程中甲方验收及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未按照样品进行供货,甲方不予签收入库、或造成甲方施工质量出现问题、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及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请乙方严格按照样品及相关的质量标准供应。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期限及处理办法:

1、甲方应当在收货当日对产品数量、规格和外观提出异议,7日内对产品质量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附复检报告,否则视为乙方所提供产品的数量.质量和外观符合合同约定。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2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应视为乙方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3、按约定的国标验收:甲方对所进材料进行复检,若产品质量存在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争议,则交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判定责任。因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换货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结算方式及付款:

(一)结算方式及付款:

1、结算方式:乙方按需用计划的时间与数量组织供应给甲方,每月20日前双方办理对账,双方于3日内完成对账,签认对账单,乙方于当月最后一日开具对账单金额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至甲方,待收到建设单位款项后,甲方次月20日以前支付给乙方当月货款70%,支付款项(进度款)=(当月确认货款+上月尾款)*70%,最后一次结算办理后付至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一次无息支付。

2、付款方式:支付款项(进度款)=当月确认货款-扣款项目。本工程无预付款,甲方采取银行转账等方式付款。如甲方需要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给乙方的,需要提前与乙方进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可进行支付,所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费全额由乙方承担,根据支付当日相对应银行的贴现率进行计算,双方进行确认,于下月支付材料款时将贴现费支付给乙方。

(二)增值税发票的约定:

1、甲、乙双方的信息: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


纳税人类型

一般纳税人


公司住所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山水蓝岸怒江外滩5号


联系电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L2PP05R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分行


账号

134*****3072


2、 本合同乙方增值税纳税人类别: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3、增值税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4、增值税发票提乙方式:

(1)、自开(√)

(2)、代开()。代开普通发票加盖税局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专用发票加盖企业发票专用章。

5、增值税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市、区)全称及项目名称;项目地址: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项目名称:大理至漾濞至云龙至兰坪高速公路云龙至兰坪段项目四分部。

6、发票提供时间:每月结算单经甲、乙双方核对确认后,乙方在当月内按时提供与结算单金额及业务内容一致的符合约定的增值税发票;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开具履行合同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合同总价百分之二十的货款,待乙方完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交付甲方,甲方无息支付乙方扣留的款项。

7、乙方就本合同约定之业务向甲方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符合国家关于增值税发票规定的,或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损失金额10%的违约责任,且不免除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8、合同标的内容应与发票载明一致,甲方在未取得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前有权拒绝履行支付义务,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9、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与签订合同名称一致。若乙方债务重组、工商注销,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有效的变更资料。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付款,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向甲方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时,送达日期不得超过自开票日期起7天(不含节假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损失金额10%的违约责任。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11、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若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价税合计相应调整【价税合计=不含税价*(1+适用税率)】。

12、乙方履约义务完成后,除合并、分立、注销、变更公司名称外,甲方有权不接受销售方为乙方名称以外的发票。甲方取得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前有权拒绝履行支付义务,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完善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保障进入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指挥乙方运送车辆按安全路线进入材料堆放点,提供场地,及时组织协调现场有关人员进行及时验收。

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全额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对未付款金额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收货的,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运输费用。

4、甲方应提前3天提出需用计划。若因甲方未按此约定提前向乙方提出需用计划,导致不能及时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错报计划、到货地点、接货人等,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送货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及有关要求,听从甲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及安排,车辆驾乘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注意行驶安全,配合现场人员进行材料吊装堆码,堆放整齐,保持现场整洁。若在现场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向甲方报告,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如因乙方责任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损失。

2、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前标的物、运输人员及任何第三方的一切安全风险由乙方承担。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书或技术资料的,甲方可拒绝收货,并按乙方不能交货处理。

4、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5、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环境保护要求。产品包装、运输、搬运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因产品包装、运输、搬运不当导致损坏、变质或污染由乙方承担责任。运送车辆到达现场要严格按照甲方关于环境与职业健康的要求进行相关作业。

6、乙方未按期交货的,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落灰,材料吊装堆码避免造成噪音污染,车辆离开工地,如有必要,应进行清洗,不得污染路面,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8、乙方必须保证每车数量与送料单上一致,若一旦抽查到数量短缺,当月结算甲方以抽查批次中的最少量来予以结算。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有效期限: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未执行,则合同自行终止.
2、货款两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或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终止合同并具书面协议后本合同失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以实际交货数量结算付款金额,数量以双方签字认可的收料单为准。

2、经双方签字认可的报价单、送料单、收料单、月对账单、补充协议等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签订的补充合同必须注明主合同编号及签订时间,注明其他条款按主合同执行等,并且签章齐全)。

4、乙方按照合同履行供货义务后,收款时需向甲方提供《收款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范围为“代理收取货款”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本合同一式拾份,甲方执玖份,乙方执壹份。

6、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条款,经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后发生效力,合同中任何单方涂改内容不产生约束力。

甲 方

单位名称(章):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

单位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山水蓝岸怒江外滩5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乙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附件1:投标函

一、投标函

致: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

1、根据贵司 云龙至兰坪高速公路TJ4分部项目工程 土工材料招标文件,我方愿以响应招标文件范围及内容自愿投标,结合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质量标准和材料报价清单的条件要求供应产品,并承担任何质量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阅读并知悉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答疑文件(如有)及有关附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附合同中规定的条款。

3、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4、贵司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供货周期300日历天。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投标报价清单及说明

二、投标报价清单及说明

1、本工程土工布供应量暂估约 23000 m2,土工格栅供应量暂估约19000m2,土工格室供应量暂估约1000m2,总价款约 万元。该数量为概算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供应量为准。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厂家

数量

不含税价(元)

税率

税额(元)

含税价(元)

单价

金额

单价

金额

1

土工布

350g/m2

m2


3000







2

土工布

抗拉强度≥15KN/m

m2


20000







3

土工格栅

TGS30*30

m2


12000







4

土工格栅

抗拉强度≥45kN/m

m2


7000







5

土工格室

格室高大于等于100mm。

m2


1000







合计:

金额大写: 元整

备注:

1、此项目为一般计税。

2、此单价包含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车费、规费、利润、税金等费用。

3、以上各规格为暂估数量,实际供货数量会有增减变化,最终结算以实际配送单及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对账单为准。

备注:1、供应期内执行固定综合单价,不执行调价,此单价包含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车费、规费、利润、税金等费用。

2、以上各规格为暂估数量,按签收合格产品个数结算。

3、按月结算,甲方次月20日以前支付给乙方当月货款70%,支付款项(进度款)=(当月确认货款+上月尾款)*70%,最后一次结算办理后付至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一次无息支付。(付款时开具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其它相关资质文件及业绩合同复印件

三、其它相关资质文件及业绩合同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生产许可证

3、质量检验证明材料

4、法人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范本见下表)

5、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6、合格证、检测报告(随标书一起送达)(以上证照复印件加盖红章扫描)

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授 权 委 托 书

致: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司 (姓名),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司 (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议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为止。特此声明。

代理人:____________ 性别: 年龄: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单位: 部门: 职务:_________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六、承诺书

致: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

我公司承诺:若此次中标并签订合同后,我公司保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及时供货,以保障贵单位施工项目现场生产需要,若出现收款与合同约定条款不一致情况,我公司承诺不擅自停止供货,在继续供货的同时双方及时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以下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标书时是备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生产许可证

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一份加盖公章。


八、公司近期主要业绩等有关资料

近三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交货起始日期


最终交货日期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九、公司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十、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任务 土工材料 高速公路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