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第一批工器具框架租赁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第一批工器具框架租赁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第一批工器具框架租赁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第一批工器具框架租赁采购(第三次)(招标编号:JZ-FW-GK-2020-00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第一批工器具框架租赁采购(第三次)
2、招标编号:JZ-FW-GK-2020-002
3、招标人: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7、标包划分:本项目分成2个标包,如下:分别为标包1:压接机、牵引绳、导线紧线器。标包2:滑车。8、中标家数:每个标包成交1家。
9、最高限价:本项目为单价最高限价,见招标文件。
10、租赁计划时间安排: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租赁需求以招标人下达的租赁通知为准)。
11、供货地点:按照甲乙双方合同约定地点进行交货。
1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及满足招标人提供的技术条款及相关资料要求。
13、租赁范围及标的物清单:标包1:压接机、牵引绳、导线紧线器。标包2:滑车。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一)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二)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通用资格要求:依法成立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要求 | 标包 |
1 |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标包1、标包2 |
2 | 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至今)同类服务业绩,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服务合同等);新成立公司须提供说明; | 标包1、标包2 |
3 | 投标人提供工器具必须是符合中国电科院要求(提供中国电科院检验或检测报告),所有工器具标识清楚准确(提供工器具标识清晰照片)。 | 标包1、标包2 |
3、属于下列情况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的,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在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租赁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租赁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欲参加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若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到下述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购买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每个标包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直接转帐汇入以下账户(收款单位名称:云南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正义支行;账号:****************146)。已经在本项目前两次挂网售卖标书期间购买过标书的单位,若本次愿意响应投标,不需要交纳标书费,但仍需要到现场报名登记。
注:开具发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开户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3、出售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4、出售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昙华路989号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院内9幢10幢之间云南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1楼招标服务部(102室)。
四、投标文件的制作和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盘龙区昙华路989号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院内9幢10幢之间云南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1楼107开评标室。
3、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单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单位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签名递交投标文件,并持本人身份证参加。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视其为放弃投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1.:http://;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招标公告的澄清(或异议)
1、任何对招标公告有澄清(或异议)的投标人,均应在“出售时间”规定的时间内按招标公告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代理机构对澄清(或异议)截止期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传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若需要延长出售时间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答复及公告变更中明确。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昙华路989号 |
联系人:鲁先生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qq.com |
业务投诉:电话(****-********)、邮箱(yndlwzgszbb@126.com) 违纪投诉:电话(****-********)、邮箱(yndlwzgs@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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