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户外招牌和首层部分室内标识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户外招牌和首层部分室内标识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户外招牌和首层部分室内标识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委托,对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户外招牌和首层部分室内标识更新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接受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从合格的供应商中择优选则1家供应商在服务有效期内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供服务。

一、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户外招牌和首层部分室内标识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2020ZCZB-Z0261

二、项目概况:

1、资金情况:自筹资金

2、磋商内容:我行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广告标识供应商,为我行制作安装LED发光字、室内CI标识等广告招牌,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三、采购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1号

联系人:邵老师

邮编:100031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层407室

联 系 人:吴亚琼

联系电话:184*****313

五、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成立的时间不少于3 年(含);

3在项目所在地有常驻机构,服务半径涵盖北京市区及近郊;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近三年内没有过欺骗、欺诈行为或不良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7应具有3 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8投标时提供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纳税申报表不能代替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投标时须提供上一年的完整版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银行存款证明不能代替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及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层407室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RMB200元现金/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和报价时间:2020年11月3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四季青办公区一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通汇路12号四季青桥南)。

凡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1.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间应在2017年10月以前)、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2.提供 3 个(含)以上同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3.注册地不是北京须提供北京及近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办事机构的租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近三年内没有过欺骗、欺诈行为或不良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需提供独立声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标签: 标识 室内 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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