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五当召珍藏瑰宝陈列馆南侧护坡改造工程项目编号:包采磋〔2020〕4799号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Y2020SG54采购目录:工程类/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标方式:纸质评标供应商投标资格: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 22 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惩戒、无行政处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6、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baotou.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6)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承包该项目建造师注册证书;(8)项目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9)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10月22日 17:3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 17:30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B座2107室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A | 500.00 | 14,000.00 |
答疑会时间:答疑地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3日 14:30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管理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3日 14:30开标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管理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采购人名称:包头市五当召综合保障中心采购人地址:包头市石拐区五当召采购人联系人:韩主任采购人联系方式:
189*****449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154*****9115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五当召综合保障中心项目负责人:田女士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包头市《内控采购》特别提示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文件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盟市80万元以下,旗县区60万元以下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采购人可按内控管理制度办理采购(以下简称“内控采购”)。
为了解决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规范管理,应采购人要求,《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为采购人提供“内控采购”通道。
使用“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一、自愿采购原则。采购人本着自愿采购,免费使用,自行管理和自行委托方式组织“内控采购”活动。
二、主体责任原则。“内控采购”属于采购人主体责任,按“谁采购,谁负责”原则管理。采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违规违法等问题,均由采购人自行处理和承担。
三、公告采购原则。“内控采购”属于采购人内控管理行为,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必须向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予以公开明确。
四、不受理的原则。“内控采购”不在于政府采购规定限额范围,不属于政府采监管范畴,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受理“内控采购”举报投诉。
五、承诺遵守原则。“内控采购”属采购人内控管理行为,应遵循自愿使用“内控采购”原则,需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若不遵循以上原则,《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内控采购”系统不予支持。
采购文件:
*******&MD5=2e60fd22fd9afd8615bcdd79a0728ae2">招标公告施工.doc项目预算合计: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 |
******** | 工程 | 项 | 1.0 | 护坡改造工程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五当召综合保障中心、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