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输水管网工程鸣凤城区段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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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县城输水管网工程鸣凤城区段施工招标公告

远安县县城输水管网工程鸣凤城区段施工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JYZB[2012]05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远安县县城输水管网工程鸣凤城区段已由宜发改审批[2011]2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远安县凤雅水环境保护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宜昌君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规模:输水管道全长3.82公里(34+800至38+620)。2.2 建设地点:远安县。2.3工期要求:不超过365日历天。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输水管网及其附属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管道铺设、道路路面工程、阀门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2.5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6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并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必须具有远安县招标投标备案(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制表)手续的施工企业;(4)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的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所载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并且具备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在远安县其它两个在建项目(含水电、交通、国土、农业、电力等部门)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废标处理;(5)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6)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上岗证;(7)法人授权委托: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在2012年9月21日至2012年10月16日之间均有效,其委托代理必须是拟承担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重大工程安全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严重违约等失信行为记录。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内容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3.2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内容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规定。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1日至2012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持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招标投标备案登记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到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35号)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0元,售后不退,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并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由远安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收取。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下午5时00分,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做废标处理。未中标单位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4.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提交至以下帐户(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三峡分行远安支行 开户地址: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26号开户名称: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综合招投标中心账 号:1807 0708 2920 0001 473咨询电话:0717―*******款项到帐后,投标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回执单(提供复印件1份),在开标前至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招投标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0月16日下午3时30分,地点为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会议室)。5.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远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开标大厅(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2年10月16日下午2时30分至3时30分。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远安县凤雅水环境保护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君逸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 办公地址: 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16号01-2101联 系 人:刘世韬 联 系 人: 黄云联系电话:139*****939 联 系 电 话: 139*****518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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