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公安局安全管理局新城大队新区警示标志牌及警示灯具采购采购公告

铁岭市公安局安全管理局新城大队新区警示标志牌及警示灯具采购采购公告


铁岭市公安局安全管理局新城大队新区警示标志牌及警示灯具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市公安局安全管理局新城大队新区警示标志牌及警示灯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铁岭尚善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铁岭市银州区红旗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 月20日 9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LSS2020-040

项目名称:铁岭市公安局安全管理局新城大队新区警示标志牌及警示灯具采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0,000.00元整

最高限价:180,000.00元整

采购需求:400铝壳黄闪灯(太阳能)等辅助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1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铁岭尚善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邮件发送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 20日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交易中心6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0 月 20日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交易中心6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铁岭市公安局安全管理局新城大队

地址:  铁岭市银州区  

联系方式: 139*****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铁岭尚善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铁岭市银州区  

联系方式: 136*****586 

邮箱地址: tlss698007@163.com 

开 户 行:  铁岭银行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铁岭尚善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飞

电  话: 136*****586  



标签: 警示灯 警示标志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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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尚善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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