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渔文化商贸风情街的招标公告
[0]渔文化商贸风情街的招标公告
[0]渔文化商贸风情街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 | 项目名称 | 渔文化商贸风情街 | ||||||||||||||||||||||||||||
标段编号 | E****************002001 | 标段名称 | 渔文化商贸风情街二期(15#-21#、40#-44#楼)项目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10月2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10月29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渔文化商贸风情街二期(15#-21#、40#-44#楼)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包)编号:E****************002001 宿迁伟厦置业有限公司的渔文化商贸风情街二期(15#-21#、40#-44#楼)项目监理已经宿发改[2009]1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渔文化商贸风情街二期(15#-21#、40#-44#楼)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宿迁市湖滨新区环湖大道东侧。 1.2 项目规模: 渔文化商贸风情街二期(15#-21#、40#-44#楼)共12栋多层建筑,主体、道路铺装、绿化、给排水管网、消防管网、供电、河道挡墙、景观桥、装饰装修等项目内全部工程。 1.3 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的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阶段、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阶段。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每两个月支付完成工程量价款的40%乘以中标费率,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量价款的80%乘以中标费率,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5%乘以中标费率,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渔文化商贸风情街二期(15#-21#楼、40#-44#楼)项目设计阶段、工程施工阶段、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4.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缴纳证明应能够明确显示人员姓名、缴纳时间。 4.4其他条件: 4.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5.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5.2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不得在其他设区市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4.4.5.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4.6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的规定。 4.4.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3日 09:00至2020年10月29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3日 09:30; 6.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2020年10月21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渔文化商贸风情街二期(15#-21#、40#-44#楼)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包)编号:E****************002001 宿迁伟厦置业有限公司的渔文化商贸风情街二期(15#-21#、40#-44#楼)项目监理已经宿发改[2009]1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渔文化商贸风情街二期(15#-21#、40#-44#楼)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宿迁市湖滨新区环湖大道东侧。 1.2 项目规模: 渔文化商贸风情街二期(15#-21#、40#-44#楼)共12栋多层建筑,主体、道路铺装、绿化、给排水管网、消防管网、供电、河道挡墙、景观桥、装饰装修等项目内全部工程。 1.3 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的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阶段、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阶段。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每两个月支付完成工程量价款的40%乘以中标费率,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量价款的80%乘以中标费率,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5%乘以中标费率,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渔文化商贸风情街二期(15#-21#楼、40#-44#楼)项目设计阶段、工程施工阶段、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缺陷责任服务期和质保期各阶段监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4.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缴纳证明应能够明确显示人员姓名、缴纳时间。 4.4其他条件: 4.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4.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4.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5.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5.2省内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不得在其他设区市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监情况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4.4.5.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4.6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的规定。 4.4.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3日 09:00至2020年10月29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3日 09:30; 6.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2020年10月21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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