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松柏瑶族乡大同中低产田改造第九标段组(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2年度松柏瑶族乡大同中低产田改造第九标段组(第二次)招标公告
江永县2012年度松柏瑶族乡大同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第九标段组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江永县2012年度松柏瑶族乡大同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第九标段组已由湘农综[2012]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永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为永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经江永县发改委核准并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江永县2012年度松柏瑶族乡大同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第九标段组
2.2项目编号: YZYGZB-*******
2.3建设地点:江永县松柏乡、黄甲岭乡。
2.4投资金额:约60万元。
2.5计划工期:120 天(日历日)
2.6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7招标范围及内容:新建拦河坝,整修加固拦河坝;修建灌排渠系,骨干渠系采用现浆砌,田间渠系采用预制U型槽;修建机耕道。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市政公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近三年有至少一个已竣工的类似工程经历(类似工程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或国土整理工程,已竣工的工程必须要有合同和建设单位竣工证明资料)。
3.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市政公用或房屋建筑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并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为本公司人员或受聘于本公司的人员;建造师和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应具有一年以上类似的工程施工经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房屋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4、投标申请人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2年9月21日至2012年9月25日,北京时间 9:00至11:30,15:00至17:00,逾期不予办理。
4.2 报名地点:永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零陵区潇水中路往柳子大酒店方向30米处),报名电话:****-*******
4.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①单位介绍信(项目名称须与公告名称一致,且介绍信开出时间在本公告之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三年内已竣工的类似工程证明材料;②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该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且不得随意变动);③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或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④拟派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或聘任合同;⑤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⑥外省施工企业要求提供“省外建筑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和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清欠机构出具的“清欠证明”。以上资料单位介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其他材料须提供加盖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由公司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资料相同的以先提供的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400元,其他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提供的方式及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9、项目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确定中标单位。
10、本次招投标的行政监督:
10.1本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接受江永县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永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江永县城东路162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89*****931
招标代理机构:永州市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零陵区潇水中路往柳子大酒店方向30米处
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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