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于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

2020年于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



2020年于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于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项目编号:JH20-210114-00520)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4-00520
项目名称:2020年于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
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高标准农田土壤改良
最高限价:人民币1,723,200.00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a5e1.25b1"> 1土壤改良技术指标 2600亩土壤改良秋收后,将腐熟剂和肥料加适量兑水后,均匀撒在田面上。采用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将秸秆、腐熟剂及有机肥等翻入耕地下。采用机械等对地表土进行碾压一遍。 1.1秸秆还田技术指标(1)施工技术指标 1)每亩施用粉剂3kg或液体3L腐熟剂,腐熟剂中重要指标见表1。 2)根茬留取高度为10~15cm。 3)根茬翻入8cm以上厚土层中压实,防翘起。 4)施工要在不险车时结合秋翻进行作业,封冻前结束。(2)验收方法及标准 1)提供腐熟剂播撒记录; 2)作业车安装GPS,提供GPS轨迹数据; 3)翻地深度采用抽样法,每100亩抽取3个点位进行检测; 4)根茬还田验收亩数以GPS数据为准。 1.2生物有机肥实施技术指标本次采用撒播生物有机肥(含腐熟剂)与农户旋耕、施肥相结合的综合措施进行土壤改良。实施时需要使用带GPS和计量计的施肥机进行施肥,将生物有机肥按300kg/亩(含拌和秸秆发酵菌剂粉剂3kg/亩或液体3L),撒播于耕地表面,利用旋耕技术将肥料混入土壤中,生物有肥料含有各种营养元素,可为农作物提供充足营养;生物有机肥料中有效活菌数含量高,微生物菌群活跃,可有效改善作物根系附近的微生态环境,加快有机质分解,产生的活性物质能促进农作物生长,提高水稻品质,为了避免劣质肥料对土壤的二次污染(病虫害、重金属、抗生素),本项目将使用存植物为原料的生物有机肥例如秸秆、泥炭等。以植物为原料的生物颗粒有机肥施用各项指标须达到国家农业行业标准(NY884―2012)的要求,重要指标见表2。表1腐熟剂技术指标要求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1 有效活菌数(cfu) 个/g ≥1亿 2 纤维素酶活 U/g(mL) ≥30 3 蛋白酶活 U/g(mL) ≥15 4 水分 % ≤35 5 细度 % ≥70 6 pH值 5.5~8.5 7 蛔虫卵死亡率 % ≥95 8 大肠杆菌群数 个/g(mL) ≤100 9 保质期   ≥6个月 表2以植物为原料的生物颗粒有机肥技术指标要求序号 项目 单位 指标 1 有效活菌数 个/g ≥0.2亿 2 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干基计) % ≥40.0 3 水分 % ≤30 4 酸碱度   5.5-8.5 5 蛔虫卵死亡率 % ≥95 6 粪大肠杆菌群数 个/g ≤100 7 有效期   ≥6个月 8 总砷(As)(以烘干基计) mg/kg ≤15 9 总镉(Cd)(以烘干基计) mg/kg ≤3 10 总铅(Pb)(以烘干基计) mg/kg ≤50 11 总铬(Cr)(以烘干基计) mg/kg ≤150 12 总汞(Hg)(以烘干基计) mg/kg ≤2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腐熟剂、生物有机肥的技标产品应符合国家GB20287-2006、 NY884-2012标准,并取得农业农村部腐熟剂、生物有机肥产品登记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7日至 2020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1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提供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疫情期间,可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lnhzgcgl@163.com,注明联系方式将领取文件需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以邮箱形式发送,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于洪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6号甲2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hzgcgl@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3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全佳、孙凌飞
电话:***-********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10-23 附件: 2020年于洪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土壤改良-公开.pdf

标签: 土壤改良 农田建设 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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