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14-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的通知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14-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的通知
连大气办〔2014〕1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一、产业结构调整工程 | ||||
1 | 重污染企业搬迁 | 江苏双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泰乐化学工业公司、连云港市德邦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完成搬迁新厂址选定工作,主体工程全面开工;江苏德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厂址主体土建工程全面完成。 | 2014.12 | 市经信委、海州区政府 |
2 | 产业结构调整 | 淘汰连云港东方船业有限公司、江苏宏冠船业有限公司,清理船舶行业严重过剩产能 15 万载重吨。 | 2014.12 | 灌南县政府、市经信委 |
3 | 拆除东海县华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格法平拉玻璃生产线及马蹄焰火玻璃窑。 | 2014.12 | 东海县政府 | |
4 | 关闭东海县恒润化工有限公司乙基氯化物生产线。 | 2014.12 | 东海县政府 | |
5 | 对台玻东海县玻璃有限公司实施整体搬迁,拆除玻璃生产线及窑炉。 | 2014.12 | 东海县政府 | |
6 | 淘汰连云港市明辉科技有限公司。 | 2014.12 | 灌南县政府 | |
7 | 淘汰连云港市云海电源有限公司落后生产线,淘汰落后产能 5670 吨标准煤。 | 2014.12 | 赣榆区政府、市经信委 | |
8 | 关停杰圩化工有限公司、新浦长城化工厂、贤能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 2014.12 | 海州区政府 | |
9 | 关停杰邦化工有限公司、长云化学公司。 | 2014.12 | 连云区政府 | |
二、工业污染治理工程 | ||||
10 | 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 完成《关于公布我市列入省第十批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以及在我市备案咨询机构名单的通知》(连环发 〔 2014 〕 64 号)中要求的 46 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 2014.12 | 东海县政府、灌云县政府、灌南县政府、赣榆区政府、连云区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
11 | 组织至少 15 家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 | 2014.12 | 市经信委 | |
12 | 加快工业园区生态化循环改造 |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赣榆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 | 2014.12 |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赣榆区政府、东海县政府、灌南县政府、市发改委 |
13 | 重点行业脱硫脱硝设施改造 |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脱硫脱硝设施提标改造。 将循环流化床干法脱硫装置拆除,在其场地上新建石灰石 - 石膏湿法脱硫装置,确保脱硫效率大于 95% ,烟气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 200mg/m3 。采用低氮燃烧器,将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 400mg/m3 以下,配置 SCR 脱硝装置,催化剂按 2+1 层布置,脱硝效率 80% ,最终将排放浓度控制在 100 mg/m3 以下。 | 2014.6 |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 |
14 | 中石化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碱厂脱硫脱硝设施提标改造。确保烟气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 200mg/m3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 100 mg/m3 。 | 2014.6 | 中石化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碱厂 | |
15 | 连云港兴鑫钢铁有限公司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全部安装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到 70% 以上。 | 2014.12 | 灌南县政府 | |
16 | 江苏镔鑫特钢材料有限公司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全部安装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到 70% 以上。 | 2014.12 | 赣榆区政府 | |
17 | 开展江苏新海石化催化裂化装置二氧化硫治理的前期工作,制定脱硫方案。 | 2014.12 | 赣榆区政府 | |
18 | 完成连云港鑫能污泥发电有限公司烧结机脱硫设施改造,确保综合脱硫效率达到 70% 以上。锅炉燃用低硫煤的同时调整脱硫剂的用量,使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于 200mg/m3 以下。在 3 台锅炉加装脱硝装置,确保氮氧化物浓度排放达标。 | 2014.6 |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连云港鑫能污泥发电有限公司 | |
19 | 重污染行业调查 | 完成钢铁、水泥行业污染防治情况调查。 | 2014.7 | 市环保局 |
20 | 完成工业炉窑污染防治情况调查。 | 2014.10 | 市环保局 | |
21 | 重点行业除尘设施改造 | 对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 15 机组除尘设施改造,确保烟尘排放浓度 ≤30 mg/m3 。 | 2014.6 |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 |
22 | 对连云港兴鑫钢铁有限公司钢铁烧结及球团、炼钢、炼铁、铁合金、轧钢、焦化等工序除尘设施进行提标改造,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新标准要求。 | 2014.12 | 灌南县政府 | |
23 | 对连云港中联水泥有限公司除尘设施进行提标改造,确保颗粒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14.12 | 东海县政府 | |
24 | 对江苏镔鑫特钢材料有限公司钢铁烧结及球团、炼钢、炼铁、铁合金、轧钢、焦化等工序除尘设施进行提标改造,确保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新标准要求。 | 2014.12 | 赣榆区政府 | |
25 | 对连云港班庄水泥有限公司除尘设施进行提标改造,确保颗粒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14.12 | 赣榆区政府 | |
26 | 对连云港市繁富水泥有限公司除尘设施进行提标改造,确保颗粒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14.12 | 赣榆区政府 | |
27 | 对连云港金大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除尘设施进行提标改造,确保颗粒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14.12 | 赣榆区政府 | |
28 |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 开展化工园区以及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放行业污染调查工作。 | 2014.12 | 市环保局 |
29 | 完成连云港丽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 | 2014.12 | 东海县政府 | |
30 | 完成灌云临港产业区 31 家企业、表面涂装、印刷包装等重点行业 16 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 灌云临港产业区企业名单为: 连云港市金帅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力达宁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春晓医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德培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宁康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丹兴化工有限公司、灌云瑞邦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嘉康实业有限公司、江苏科润达化学有限公司、连云港映山花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新诚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锐华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华南化工有限公司、江苏远征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长江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和利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连云港富禹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双宏化工有限公司、江苏盛吉化工有限公司、倍合德华强(连云港)医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海得利化学有限公司、连云港欣港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永润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昌恒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华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蒙升泰化工有限公司、灌云大洋制肼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军盛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天和化学有限公司、连云港润泽化学有限公司、连云港高艺化工有限公司。 表面涂装、印刷包装等重点行业企业名单为: 连云港市金帅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力达宁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春晓医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德培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宁康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丹兴化工有限公司、灌云瑞邦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嘉康实业有限公司、江苏科润达化学有限公司、倍合德华强(连云港)医药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欣港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永润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昌恒化工有限公司、灌云大洋制肼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华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蒙升泰化工有限公司。 | 2014.12 | 灌云县政府 | |
31 | 完成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区 20 家企业、表面涂装、印刷包装等重点行业 3 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 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企业名单为: 江苏宝盛龙城药业有限公司、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江苏威格瑞斯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泰盛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宏业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亚晖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灌南欣丰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克胜作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倍和德化工有限公司(海佳)、连云港钮泰科化工有限公司、江苏皇马农化有限公司、连云港国盛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珂玫琳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升南化学有限公司、连云港耕耘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天辰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化化学品有限公司、连云港市金囤农化有限公司、连云港毅成化工有限公司。 表面涂装、印刷包装等重点行业企业名单为: 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倍和德化工有限公司(原名江苏海佳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珂玫琳科技有限公司。 | 2014.12 | 灌南县政府 | |
32 | 完成柘汪临港产业区 2 家企业、表面涂装、印刷包装等重点行业 12 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 柘汪临港产业区企业名单为: 江苏善俊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 表面涂装、印刷包装等重点行业企业名单为: 连云港键坤实业有限公司、连云港华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连云港顺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赣榆县中海骨粉加工有限公司、赣榆县文峰木业有限公司、连云港业事板业有限公司、连云港通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富友包装有限公司、连云港晨光塑业有限公司、江苏先锋塑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双通塑料编织有限公司、连云港神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2014.12 | 赣榆区政府 | |
33 | 完成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泄露检测与修复( LDAR )技术改造。 | 2014.12 | 赣榆区政府 | |
34 | 完成板桥工业区 2 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 板桥工业区企业名单为: 连云港死海溴化物有限公司、连云港海水化工有限公司。 | 2014.12 | 连云区政府 | |
35 | 完成连云港恒顺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奥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恒瑞医药有限公司、江苏豪森连云港宏创医药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 | 2014.12 |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
36 | 完成连云港丰达电子有限公司、江苏磊鑫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泰格油墨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 | 2014.12 |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南部拓展区指挥部) | |
37 | 完成罗盖特(中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B37/B38/B39 车间干燥尾气及气力输送废气治理,确保厂界臭气达标。 | 2014.12 | 罗盖特(中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38 | 完成连云港晨兴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180t/d 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确保厂界臭气达标。 | 2014.12 |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
39 | 油气回收治理改造 | 完成 2013 年结转的 52 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任务。 | 2014.12 | 市商务局、环保局、质监局 |
40 | 开展连云港港第 99 泊位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治理。 | 2014.12 | 中国船舶燃料连云港有限公司、市港口管理局、商务局、环保局、质监局 | |
41 | 重金属废气污染减排 | 淘汰灌南鑫盛金属制品厂、连云港鑫隆冶金炉料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富源铸铜厂、连云港市新浦热镀锌厂,确保全市废气中重金属排放量削减 20% 以上。 | 2014.12 | 灌南县政府、海州区政府 |
42 | 完成连云港双明电源有限公司、江苏霹雳神电源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云海电源有限公司铅蓄电池行业综合整治工作。 | 2014.11 | 灌南县政府、赣榆区政府 | |
三、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程 | ||||
43 | 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 | 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落实全市节能降耗五年实施方案,实施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35 项。 | 2014.12 | 市经信委 |
44 | 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完成 10 家企业节能评估审查。 | 2014.12 | 市经信委 | |
45 | 实施现有用能大户节能改造 | 抓好火电、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以及年耗能 3000 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工作,形成节约 10 万吨标准煤的能力。 | 2014.12 | 市经信委 |
46 | 积极推广绿色建筑 | 落实全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 100 万平方米。 | 2014.12 | 市城建局、质监局 |
47 | 优化集中供热布局 | 建设临港产业园区 3×25 兆瓦集中供热中心,铺设供热主管道 80 公里。 | 2014.12 | 灌云县政府 |
48 | 完成连云港化学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启动关停园区内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所有锅炉。 | 2014.12 | 灌南县政府 | |
49 | 百通能源通过验收,关闭柘汪临港产业区内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锅炉 5 台。 | 2014.12 | 赣榆区政府 | |
50 | 建成投运板桥工业园 2×130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1 用 1 备)和 1 台 25MW 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对园区企业进行供汽。 | 2014.12 | 连云区政府 | |
51 | 连云港虹洋热电联产工程建成并投产,建成 3 台 40MW 抽汽背压汽轮机组和 4 台 440t/h 高温超高压煤粉锅炉。 | 2014.12 | 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 | |
52 | 综合整治燃煤锅炉 | 生态红线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省级(含)以上开发区内 10 蒸吨 / 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需完成整治的 11 台锅炉名单为: 连云港市东海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东海县高级中学( 4 台)、东海县第二中学、东海县培仁学校、东海县初级中学、东海县顺泰酒精厂有限公司、中共东海县委党校、东海县实验中学。 需完成拆除的 2 台锅炉名单为: 东海县恒润化工有限公司( 2 台) | 2014.12 | 东海县政府,市环保局、经信委 |
53 | 生态红线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省级(含)以上开发区内 10 蒸吨 / 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需完成整治的 35 台锅炉名单为: 连云港通泰工程器材有限公司、连云港恒星鞋业有限公司、灌云县泰达纺织公司、蓝天涂料厂、梅花涂料厂、灌云万方涂料厂、连云港乐斯化学有限公司( 2 台)、连云港宏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江苏省连云港监狱、灌云县双程酱油厂、连云港光裕永食品配料有限公司、江苏惠丰服装有限公司、连云港市灌云万运酒业有限公司、连云港群乐化工有限公司、灌云县恒华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红久锐化学有限公司、灌云县顺云酒业有限公司、灌云县强达医药化学有限公司、灌云县京山洗浴休闲中心 ( 二部 ) 、灌云县伊山镇青春浴室、灌云县中等专业学校、灌云县伊山宾馆、江苏省灌云高级中学( 2 台)、灌云县初级中学、灌云县伊山高级中学、灌云县人民医院( 2 台)、连云港富禹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东海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兴岗纺织整理有限公司、江苏利昂实业有限公司、连云港宝诚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三诺化工有限公司。 | 2014.12 | 灌云县政府,市环保局、经信委 | |
54 | 生态红线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省级(含)以上开发区内 10 蒸吨 / 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需完成整治的 35 台锅炉名单为: 仁和浴室、华强浴室、佳文浴室、和平浴室、新西浴室、灌南县第二实验小学、江苏省灌南中等专业学校、灌南华侨双语学校、江苏省灌南高级中学、连云港荣臣化工有限公司、江苏皇马农化连云港有限公司、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江苏海佳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傲伦达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连云港奥德赛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金阳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拜尔特化工有限公司、灌南县初级中学、连云港天平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珂玫琳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威格瑞斯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地浦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宝盛龙城药业有限公司、连云港泰盛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华伦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拜克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连云港汇力树脂有限公司、连云港毅成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天辰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永大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仁欣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升南化学有限公司、江苏中能化学有限公司、连云港禾田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裕立化工有限公司。 | 2014.12 | 灌南县政府,市环保局、经信委 | |
55 | 生态红线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省级(含)以上开发区内 10 蒸吨 / 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需完成整治的 35 台锅炉名单为: 新会浴池、连云港美好木业有限公司、连云港业事板业有限公司、连云港东南标准件有限公司、赣榆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连云港象新木业有限公司、赣榆县政府招待所、舜天(赣榆)工贸有限公司、外国语学校、老街浴池、河滨浴池、同春和浴池、龙泉浴池、谷沙浴池、飞达浴池、当代浴池、赣南浴池、三枝香浴池、赣榆县强盛纸业有限公司( 2 台)、连云港海德益食品有限公司( 4 台)、江苏鹏程化工有限公司、江苏省枫林实业有限公司、连云港通利沥青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好丽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赣榆县柘汪镇秦绪华紫菜加工厂、赣榆县食用酒精厂、连云港市兴河食用酒精厂、江苏久日化工有限公司、赣榆县柘汪镇李宗文加工厂、赣榆县华源食品有限公司、连云港万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14.12 | 赣榆区政府,市环保局、经信委 | |
56 | 生态红线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省级(含)以上开发区内 10 蒸吨 / 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需完成整治的 10 台锅炉名单为: 新桥浴室、维意浴室、河滨浴室、红星浴室、康桥浴室、花园浴室、春园浴室、铁道浴室、日全浴室、北苑浴室。 | 2014.12 | 海州区政府,市环保局、经信委 | |
57 | 生态红线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省级(含)以上开发区内 10 蒸吨 / 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需完成整治的 30 台锅炉名单为: 连云区云山吉祥山泉浴室、海涛浴池、连云区老君堂云中涧浴室、连云区云山街道仙人洞浴池、连云区云山街道柳树沟浴池、连云区陶庵社区洁星浴室、三航浴室、连云区胡亮浴室、连云区连岛街道双笑浴室、连云区东园浴池、连云区院前社区启荣浴室、连云区大巷社区玉泉浴池、连云区大巷社区花园浴池、连云区碧水阁浴池、连云区大巷浴室、连云区红雨浴池、连云区均艺浴室、连云区东方中学浴池、食品厂浴室、连云区招待所、连云区陶庵社区桂佳洗浴会所、连云港市连云区荷花浴室、江苏骏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昌瑞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阳云丰服装有限公司、连云区大发生猪屠宰厂、连云港东港紫菜有限公司、连云港国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连云区陶庵社区泉水浴室、连云港华兴紫菜有限公司。 | 2014.12 | 连云区政府,市环保局、经信委 | |
58 | 生态红线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省级(含)以上开发区内 10 蒸吨 / 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需完成整治的 8 台锅炉名单为: 连云港世达塑胶有限公司、国电联合动力连云港有限公司、连云港恒顺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奥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大浦)、连云港云台三菱化工有限公司、连云港华特新技术有限公司、连云港华瑞混凝土添加剂有限公司 | 2014.12 |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经信委 | |
59 | 生态红线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省级(含)以上开发区内 10 蒸吨 / 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 需完成整治的 4 台锅炉名单为: 江苏天福莱饲料有限公司、连云港鹰游立成毛绒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飞雁毛毯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市人造毛皮厂。 | 2014.12 |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南部拓展区指挥部),市环保局、经信委 | |
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程 | ||||
60 | 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建设 | 全市优化调整 10 条公交线路,新购公交车 30 辆,更新出租车 300 辆,更新老旧公交车 20 台,客运使用 LNG 车辆 20 台;进一步加快清洁能源公交车的推广应用。 | 2014.12 | 市交通局、海通集团 |
61 | 加快城市公交专用道、快速公交系统( BRT )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海宁路、郁洲路部分路段开通 BRT 线路。 | 2014.12 | 市交通局、发改委、海通集团 | |
62 | 加强市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发展城市公共自行车网络。 | 2015 | 市城建局、发改委 | |
63 | 提升燃油品质 | 全面供应符合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 | 2014.12 | 市发改委、商务局、工商局 |
64 | 淘汰老旧机动车 | 淘汰 4886 辆老旧机动车。 | 2014.12 | 市公安局 |
65 |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 |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信息化管理的要求,编制市级机动车排气监管系统建设方案;完成市级监管系统硬件购置,完成监管平台软件在本市安装调试,组织辖区内环检机构开展站内软件改造;启动环保电子卡发放工作。 | 2014.12 | 市环保局 |
66 | 严格监管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加强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确保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 85% 。 | 2014.12 | 市环保局 | |
67 | 执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的环保标志核发前置,配合开展新车环保标志核发。 | 2014.12 | 市公安局、环保局 | |
68 | 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 | 到 2014 年底, 2 个码头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RTG )实现 “ 油改电 ” 或改用电动起重机,新苏港、新东方、新云台、新陆桥、东联、东泰、东源、新东润等 8 家杂货码头装卸设备实现 “ 油改电(气) ” 。 | 2014.12 | 港口集团 |
69 | 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 在环卫、邮政、电力等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机关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415 辆,推进公交车、出租车 “ 油改气 ” 或 “ 油改电 ” 。 | 2014.12 | 市经信委、发改委、交通局、城管局、邮政局 |
五、城乡污染治理工程 | ||||
70 | 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整治 | 严格要求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控制实施方案,建成区新建、在建工地出入口 100% 设置车轮清洗设施,全面实行封闭作业,对施工现场道路进行地面硬化。创建 28 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工地。 | 2014.12 | 市城建局 |
71 | 建立健全道路积尘防治机制,保证主要道路每天 1-2 次洒水;逐步推行高效清洁的道路清扫与清洗作业方式, 2014 年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比上年增加 5 个百分点,达到 65% 以上。 | 2014.12 | 市城管局 | |
72 | 做好渣土运输源头管理工作,开展联合执法,对运输车辆抛洒滴漏进行专项整治,从严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 2014.12 | 市城管局、市交通局 | |
73 | 加强港口、码头、货场等地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者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 2014.12 | 市港口管理局、港口集团 | |
74 | 加大对大岛山、西陬山、虎山等地开山采石企业监管力度,优化爆破工艺,规范开采方式,降低扬尘污染。 | 2014.12 | 市国土局 | |
75 | 加强绿化养护、露天焚烧等活动产生的烟尘、粉尘和扬尘的污染防治工作。 | 2014.12 | 市城建局、市城管局 | |
76 | 强化油烟污染防治 | 市区及各县政府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合理布设、调整餐饮经营点。 | 2014.12 | 市商务局、东海县政府、灌云县政府、灌南县政府、赣榆区政府 |
77 | 开展餐饮行业污染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学校、繁华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和旅游风景区等环境敏感区的餐饮企业。东海县整治餐饮企业 20 家,实施 1 家餐饮企业油烟在线监控;灌云县整治餐饮企业 4 家;灌南县整治餐饮企业 5 家;赣榆区整治餐饮企业 11 家;海州区整治餐饮企业 10 家、实施 3 家企业油烟在线监控;连云区整治餐饮企业 20 家、实施 4 家餐饮企业油烟在线监控。 | 2014.12 | 东海县政府、灌云县政府、灌南县政府、赣榆区政府、海州区政府、连云区政府 | |
78 | 优化城市绿地布局 | 全市新增城市绿地面积 300 公顷,建成区绿地率达到 37.5%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 13 平方米。 | 2014.12 | 市城建局 |
79 | 船用岸电工程 | 对连云港港区、赣榆港区 4 个泊位进行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改造。 | 2014.12 | 市港口管理局、港口集团、赣榆区政府 |
80 |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 编制秸秆收储、生物质燃料生产布点及利用规划,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及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工业原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30 个,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90% 。 | 2014.12 | 市农委、农机局 |
81 | 强化秸秆禁烧 | 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实行秸秆禁烧目标责任制,将秸秆禁烧落实情况与农业相关奖补政策、环保工作考核和农村生态创建等挂钩,建立督查巡查和跨区域联动控制工作机制。 | 2014.12 | 各县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委农工办、市农委、财政局 |
82 | 改变农村能源使用结构 | 改造提升农村炊事、采暖和设施农业燃煤装置和设备,推广农村沼气及生物质集中供气 2500 户。 | 2014.12 | 市农委 |
六、强化科技支撑项目 | ||||
83 | 建设大气污染与健康监测网络 | 在连云区开展空气污染(雾霾)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 | 2014.12 | 市卫生局、连云区政府、市环保局、气象局 |
84 | 建设全市大气污染排放源清单 | 开展大气污染排放源清单调查工作,完成工业源、生活源的表格填写和复核工作。 | 2014.12 | 市环保局、各县区政府 |
七、监控预警能力提升项目 | ||||
85 | 强化空气质量监测 | 新建 2 个标准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基地,提高对大气污染监测及预报预警能力。 | 2014.12 | 市气象局 |
86 | 在市区新建 1 座城市大气成分监测站,实现大气主要成分实时在线监测。 | 2014.12 | 市气象局 | |
87 | 根据国家标准,建设新海新区、连云新城移动式空气制动站。 | 2014.12 | 市环保局 | |
88 | 建设塔山水库空气自动站,监控苏鲁交界跨界污染迁移情况。 | 2014.12 | 市环保局 | |
89 | 基本建成徐圩新区环境监测中心。 | 2014.12 | 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 | |
90 | 提高机动车环保监管水平 | 全面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信用等级评定。 | 2014.12 | 市环保局、公安局 |
91 |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 将重污染天气应对纳入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完成市、县两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重大节日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理。 | 2014.12 | 市环保局、东海县政府、灌云县政府、灌南县政府、赣榆区政府 |
92 | 实施环境信息公开 | 在主要媒体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建立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重点排污企业根据环境管理的要求,公开企业自行监测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以及企业污染治理、环境管理等相关信息。 | 2014.12 | 市环保局 |
八、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建设 | ||||
93 | 推进排污权交易 | 在电力、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推进实施《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试行办法》。 | 2014.12 | 市物价局、环保局 |
94 | 落实环境价格政策 | 建立企业 “ 领跑者 ” 制度,对能效、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给予鼓励。 | 2014.12 | 市经信委、财政局 |
95 | 强化排污收费 | 强化排污费征收力度,逐步扩大污染物排污费征收范围。 | 2014.12 | 市环保局 |
96 | 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 | 制定和实施居民阶梯气价政策。 | 2014.12 | 市物价局 |
九、加强区域联防联控 | ||||
97 | 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联系会议制度 | 完善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 2014.3 | 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98 | 各县、区政府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 | 2014.6 | 各县、区政府 | |
十、加强宣传教育 | ||||
99 |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 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深入开展新闻报道,在相关企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举办知识竞赛、论坛讲座、环保创建、公益活动等系列主题活动,提升公众大气环境保护意识。 | 2014.6 | 市环保局 |
100 | 深入推进公众参与 | 支持各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引导、培育和扶持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建立政府与公众、企业有效沟通的协调机制,完善大气环境信息公开、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等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 | 2014.12 | 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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