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社治保障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0年高新区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新工匠之星”评审工作比选公告
成都高新区社治保障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0年高新区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新工匠之星”评审工作比选公告
按照《关于加强“高新工匠”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办发﹝2019﹞45号)相关规定,拟于2020年10-11月开展2020年高新区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新工匠之星”评审工作。为确保评审的专业性,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以上两项评审,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商。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预算
项目名称:2020年高新区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新工匠之星”评审工作。
项目预算:7万元以内。
二、开展项目
1.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审
2.“高新工匠之星”评审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从即日起至2020年10月26日上午12点前,将本公告要求的比选材料交至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5楼509室(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比选材料。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材料进行密封包装,递交比选材料时所有的密封袋上至少应标明比选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并盖公章)。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材料
(一)机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项目相关资料
1.对照《项目比选评审标准表》(附件1)按项目内容提供支撑材料;
2.承诺书(附件2)。
六、比选方式
本局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就合格供应商提交的比选材料开展综合评定,最终选取1家单位。
(一)本局将组建比选评审小组,由负责就业创业工作及相关人员组成。
(二)比选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以相同的评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参加比选的单位。
(三)对于评审过程中发现的行贿受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比选评审小组将向相关部门举报。
(四)评审过程严格保密。任何对比选评审小组的评审过程及结果施加影响的行为,将导致该机构参加比选的资格被取消。
(五)比选评审小组发现材料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参选单位书面解释说明。
(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
附件:*******e1fe97.docx">附件
成都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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