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交通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交通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Y2020-HLDCG05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交通设施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96073.28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96073.2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2@qq.com),并致电确认。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或邮递。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虹螺蚬大队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 联系方式:朱队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号 联系方式:张弟(150*****204) 邮箱地址:********2@qq.com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弟 电话:150*****204 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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