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保护性耕作机具购置招标公告
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保护性耕作机具购置招标公告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受采购人的委托,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以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为五级不诚信供应商的以及有不诚信记录且在暂停期内的谢绝参与)。
一、项目名称:静海县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保护性耕作机具购置
二、项目编号:JHCG-2012-148
三、采购具体要求:播种机5台,植保机械3台,秸秆还田机1台,深松机4台,拖拉机19台,玉米小麦免耕播种机2台,玉米免耕播种机2台,气吸式玉米免耕播种机4台,还田机2台 ,激光平地机1台。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四、投标资质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1、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能满足以下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供应商为五级不诚信供应商的以及有不诚信记录且在暂停期内的谢绝参与)。
2、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件、法人授权书。
3、其他资质要求:
(1)应为天津市指定的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单位。
(2)经营范围包括农业机械、机械电器设备等。
(3)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4)应具有农机技术人员,懂得农机操作与作业安全,具有培训农机操作工的经验与能力。
(5)应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能配合厂家售后,随时深入田间地头,解决农业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故障。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须携带上述证件的原件进行资质验证,同时填写《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申报(审批)表》加入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资质证件、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已加入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可免提供上述第2条规定原件资料验证,但须提交以上第3条单独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
五、踏勘现场:我中心不单独组织勘察现场,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若需要勘查现场请自行与采购人进行接洽。
六、招标文件发售:
1、公示时间:2012年9月21日至2012年10月10日。
2、发售时间:2012年10月10日下午15:00 – 17:00。
3、发售地点: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静海县静文路24号118室。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5、招标文件为电子版,请投标人自带U盘。
七、投标、开标规定:
1、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15日下午15:00,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1年10月15日上午15:00
3、开标地点:静海县行政许可中心A区二楼201开标室
行政许可中心地址:静海县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4、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到以示出席。
八、收费情况:本项目不收取中标服务费,但投标前,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规定交付保证金。
1、投标前,投标人须交付每包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现金需放入信封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九、采购代理机构: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文路24号静海县财政局一楼118室
联系电话:********
十、采购人:静海县农业机械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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