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药监局支路道路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中心城区药监局支路道路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乐山市中心城区药监局支路道路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乐山市中心城区药监局支路道路工程 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乐发改投资【2011】14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政策【2010】17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5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华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2.2 建设规模及内容:1、建设药监局门口至长青路,长约526米,宽18米;2、嘉美逸都旁已修道路延伸至药监局支路,长约173米,宽15米;3、建设内容包括:部分路基整理,雨污分流,沥青混凝土路面铺筑及人行道绿化、管线等附属工程。2.3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 120 个日历天。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及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监理;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施工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09年以来至少从事过一个及以上总投资不少于3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标段总数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3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09月24日 00点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2012年09月28日 23点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150.00元 4.3 招标人 不提供 提供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10月16日 10点00分 ,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4楼招投标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乐山市春华路南段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李小姐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华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科华北路153号瑞丽阁5c
邮 编: 610041
联 系 人: 卓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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