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医院呼吸疑难病症提升工程IT支撑设备招标公告

中日友好医院呼吸疑难病症提升工程IT支撑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日友好医院呼吸疑难病症提升工程IT支撑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09-5m2uh1cry6b3jn645a6a116to0mq3bf5krsgh39n680a/">http://www.365trade.com.cn在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6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00V0BQ

项目名称:中日友好医院呼吸疑难病症提升工程IT支撑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1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采购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

简要技术要求

1

呼吸疑难病症提升工程IT支撑设备采购

一批

410

其中UPS电容可独立更换,减少电容更换成本,实现器件级更换。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022202010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365trade.com.cn

方式:凡有意报名者,须于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0月29日09:00~16:00(北京时间),在中招联合网站注册下载招标文件(http://www.365trade.com.cn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注: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售价:300元/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11160930(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六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完整版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日友好医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601-615)9(903-91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建伟、曹武宁

电 话:***-********


第一部分 货物需求一览表

招标编号:TC200V0BQ

项目名称:中日友好医院呼吸疑难病症提升工程IT支撑设备采购项目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是否允许进口

核心产品

设备质量保证期(年)

备注

1

IT支撑设备

一批

410

暖通系统、UPS系统、配电系统

三年

其中UPS电容可独立更换,减少电容更换成本,实现器件级更换。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第三部分

1.2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2.1 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2.2 执行《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评审标准详见第九章。

1.2.3 执行《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的相关规定,接受投标人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详见第二部分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4.采购标的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第二部分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6.采购标的验收标准:详见合同条款

7.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

1. 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是投标人自己的风险。

2. 投标人必须独立对一个完整包进行投标。

3. 投标人应点对点应答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第三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并提供技术建议书。对“技术规格”要求的实现,应给予明确的“满足”或“不满足”的应答,并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和提供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对于一些系统背景介绍,可以用“明白”、“理解”等应答。投标人在响应技术规格时,必须按照在“技术响应”型号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型号;在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有偏离请列出,如果只注明“符合”、“满足”,将视为该投标没有实质性响应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 第七章第三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的技术指标及条款为招标人的要求,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性能及参数高于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详细叙述,性能及指标越优技术得分越高。

5.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一册要求,提供相应允许销售的合法证明文件(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原件审核的权力。

6. 投标人在响应技术规格,准备就有关产品进行投标时,应针对每个设备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形式: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彩页说明、或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技术白皮书(不能是复印件))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的所投设备的技术支持资料或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与所投设备不一致或不能体现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均有权不予认可,并在评分中扣除相应的分值。

7. 除了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含仪器、设备和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7.1符合中国大陆所有地区环境的室内温度和湿度要求。

7.2电源线符合中国制式(且符合本次招标的最终使用单位使用),设备安全性符合中国国家安全标准,如果仪器设备需特殊的工作条件(如:水、电 、气、电源、磁场强度、特殊温度、湿度、震动强度等),投标人应在有关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

8. 投标人所提供的标准配置的部件之间及设备之间的连线或连接插件均视为设备内部部件,应包含在响应的配置中。

9. 所投设备制造商在中国大陆境内必须设有备件库,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10.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应针对每包的售后服务要求进行响应并出具对应的售后服务方案。

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详细描述培训方案,且为评标的一项因素。

12.投标人需保证所投标货物应符合现行我国有关部门的质量控制标准,需注明该标准证明文件的编号,并提供相关投标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

13.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是国家批准正式生产和市场准入的成熟产品。应保证5年以上的备件供应需求。使用未正式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或者使用已经停产产品进行投标,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此证明由原厂家承诺并提供。

14.所有投标设备必须符合中国相关法律及规定,必须具有合法性,投标人需要取得主要设备制造商(配电、UPS、空调、电池)的原厂盖公章授权文件。

15.第七章第三部分“技术规格及要求”中的配置要求为基本配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如需另增加配置才能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使用要求的,则应自行增加配置,否则作为供货范围缺漏项进行评价。

★16. 交货: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甲方指定日期的30日内

交货地点:中日友好医院或甲方指定地点

17. 测试及验收

17.1 设备交付验收

厂家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和验收手册。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保修期。若因买方验收不合格,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厂家负责。

17.2 设备运行测试和验收

17.2.1 买方依据合同对货物品质进行逐项验收,并进行加电测试。此期间,设备应正常运行。

17.2.2 不合格的产品需无条件更换。

18设备的维护及技术支持

18.1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保修期。

18.2 所有的替代零配件的提供需得到买方的认可。

18.3在保修期内中标人必须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用于用户报告故障。技术援助电话支持应是中文,提供7x24小时热线支持,解答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对发生的问题在2小时内给予响应,4小时到现场,并尽快予以解决,若不能现场排除故障,需提供备用机。


第三部分、技术规格具体要求

技术要求

(一)采购产品一览表

采购产品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是否允许进口

数量

单位

配电系统

1

市电配电柜AP1\AP2

2

2

200KVA UPS 输入输出配电柜 APU1\APU2

2

3

80KVA UPS 输入输出配电柜 APU3

1

4

空调动力配电柜 APD1

1

不间断UPS电源系统

5

200KVA 不间断UPS电源系统

2

6

80KVA不间断UPS电源系统

2

7

原厂电池开关柜630A-3W/ 750VDC

2

8

原厂电池开关柜250A-3W/ 750VDC

2

9

12V200AH电池

240

10

电池架

6

暖通系统

11

主机房80KW全时自然冷却变频精密空调

5

12

配电间30KW设备制冷精密空调

1

13

主机房新风系统

1

安装及相关辅材

14

安装及相关辅材(详见安装要求)

1

(二)产品清单及指标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包含相关指标项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使用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

(三)设计图纸

详见附件“电气及空调等相关设计图纸”

一、配电系统

1、整体要求

从两路800KW变压器输出4路(400A)给数据中心机房供电,见配电系统图,提供不间断电源系统配电、空调供电、动力照明、监控供电以及封闭通道服务器机柜精密供电系统。

本部分为低压配电柜的技术规范书。本规范书将作为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的基础,投标单位需提供点对点应答,建设单位将有权拒绝接收不满足条款的投标文件,由投标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投标方所提供的所有各项设备应须符合以下技术标准要求(本技术要求中各重要设备所列举品牌、型号是为了便于投标人了解招标人技术选型要求仅供参考。投标人设备选型的技术标准应不低于列举品牌、型号的同类产品)

2、具体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配电柜系统方案应符合如下对应 “技术要求”的内容。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方案及其技术是可靠和安全的。

(2)投标人应参照机房布局和空间位置制作投标方案,并在投标方案中提供各自配电柜系统方案的平面布置图。

(3)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技术方案中的性能描述和技术参数均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进行现场实测和以现场实测数据作为验收依据。

(4)设备及材料数量、开关容量、柜体尺寸以采购人机房设计单位电气图为准,技术指标及元器件选型以本招标文件为准。

3、引用技术标准

? GB/T7251.12-2013《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 GB/T7251.8-200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智能型成套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 GB14048-2000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 GBT4942.2-1993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 GBT24274-2009 《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 IEC157-1《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一部分:断路器》

? GB/T7251.6-2015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6部分:母线干线系统

? GB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 GB7251.1-2013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型式试验和部分型式试验成套设备》

4、低压配电柜基本要求

*本项目中的低压配电柜不接受OEM代工生产柜,并加盖设备厂商公章的证明文件。主要元器件采用施耐德、ABB、西门子品牌。

*低压配电柜厂商应具备10A至6300A全系列3C认证并提供复印件。

*低压配电柜厂商需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18001管理体系认证、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发的IEC国际标准认证证书(可在企业注册地相关官网认证查询)、CE认证,并提供加盖设备厂商公章的证明文件。

*地震烈度:9(柜体应具备抗9级地震烈度的防护性能。提供由信息产业通信设备抗震性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5、低压配电柜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1

低压配电柜系统

投标柜体方案中各进出线回路要求配置的断路器、智能仪表、防雷器及TVSS浪涌保护等器件品牌型号按下列要求严格限定,厂验期间和供货验收时如有不符,以退货处理。

断路器

(1)断路器选用ABB、SIEMENS、施耐德品牌产品,额定电压、额定电流、接通能力、分断能力、寿命等满足用户要求;

(2)为保障开关质量,购买的断路器需为原厂直销产品,并提供断路器厂家的证明文件。

(3)塑壳断路器要求采用施耐德的NSX系列,ABB Tmax系列,西门子3VL系列产品。塑壳断路器要求采用电子式脱扣器,具备长延时、短延时、瞬时电流保护的现场整定功能,需配辅助和告警结点,分励脱扣按图纸要求配置。额定短路分断能力不小于36kA

注:以上品牌型号仅供参考,投标人所投产品可以为不低于该品牌的同类产品。

SPD(电涌保护器)

(1)配电柜内置瞬态电压浪涌抑制器(容量以图纸为准)

(2)品牌范围包括施耐德、维谛技术、ABB、OBO

(3)标称工作电压需为三相,380Vac,50Hz,最大持续运行电压385V

(4)各相防护采用压敏电阻技术,防雷单元需内置热脱扣装置

(5)响应时间小于25ns

(6)残留电压小于2000V,对设备进行最有效的过电压防护

(7)要求有实时劣化失效状态指示窗口,对保护设备的状态进行监控

(8)具备告警状态干节点功能

(9)浪涌保护器品牌必须与一次元件品牌一致

注:以上品牌型号仅供参考,投标人所投产品可以为不低于该品牌的同类产品。

2

柜体监控系统要求

(1)配电柜进线及馈线支路均需要按图纸设计要求提供数字式综合电力监控智能仪表。仪表要求选用施耐德PM820、ABB EM Plus、维谛技术CPM3310品牌产品;

(2) 配电柜内各进出线回路需按图纸设计要求,对相应回路设置独立的LCD屏显示的智能仪表,用以监测各回路的电气参数。智能仪表品牌范围包括施耐德PM820系列、ABB PMC916plus系列、维谛技术CPM3310系列。

(3)仪表需符合GB/T 17215.322 交流电测量设备标准,并提供所投型号产品的第三方的安全、电磁兼容,以及参数的计量检测等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

(4)仪表采用大屏高亮度背光LCD显示,屏幕至少同时显示5行信息

(5)能够实时测量单相与三相电流、电压、频率、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视在功率、功率因数、电压、电流3~37次谐波等全电量参数,提供实时工作状态信息;

(6)仪表需具有4DI/2DO输入输出触点

注:以上品牌型号仅供参考,投标人所投产品可以为不低于该品牌的同类产品。

3

*

地震烈度:9(柜体应具备抗9级地震烈度的防护性能。提供由信息产业通信设备抗震性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4

*

柜体母线应采用高导电率铜制导体,所有配电柜的铜排必须按100%容量配置,所采用的铜排纯度应不低于99.97%。机架内一、二次连接铜排,铜导线均从正规厂家购买,并提供《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5

*

630A及以下采用塑壳断路器。塑壳断路器要求采用施耐德的NSX系列,ABB Tmax系列,西门子3VA系列;400A及以下断路器采用热磁脱扣器,250A以上采用电子脱扣器,极限分断能力不低于36KA。63A及以下使用微型断路器,要求采用施耐德的iC65系列,ABB S200 系列,西门子5SY6系列。并提供原厂直供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注:以上品牌型号仅供参考,投标人所投产品可以为不低于该品牌的同类产品。

6

*

低压配电采用TN-S系统,低压配电柜结构采用固定式配电柜,投标采用VERTIV EPK、MNS3.0、OKKEN柜型,外型尺寸满足设计图纸的安装位置要求。柜架及二层面板厚度不小于2mm。 防护等级不低于IP40。各厂家在满足图纸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产品特点选用上述三种柜体之一的产品,以保证本项目产品品质(需提供3C认证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工作环境条件

? 最高环境温度 +40 ℃

? 最低环境温度 -5 ℃

? 相对湿度:日平均相对湿度:≤95%(25℃)

电气要求

? 额定工作电压 Ue: 380V AC

? 额定绝缘电压 Ui:660V AC

? 额定频率:50/60 Hz

柜体结构

? *低压配电采用TN-S系统,低压配电柜结构采用固定式配电柜,投标采用EPK、MNS3.0、OKKEN柜型,外型尺寸满足设计图纸的安装位置要求。柜架及二层面板厚度不小于2mm。 防护等级不低于IP40。各投标人在满足图纸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产品特点选用上述三种柜体之一或其他同类产品,以保证本项目产品品质(需提供3C认证证明)。

? 配电柜须具有三层防护结构:绝缘隔扳金属前面板、金属母线室前后小门以及带锁可开启钢化丝印玻璃门。这样既可防止操作人员直接接触母线等带电裸露部位和异物与电气装置接触外部又可防止非操作人员操作开关,避免人为事故的发生。透过玻璃门还可直观清晰地看到开关状态、仪表检测的电参数等数据。配电柜底板预冲若干进出线孔,并配有专用电缆密封胶圈,防止小动物爬入柜内,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 配电柜可具有多种安装方式。可靠墙安装 离墙安装或背靠背安装;同时需考虑前维护功能。不仅可以从后面、左面、右面进行维护,还能从前面对开关、母排的连接进行完整地检查维护。

? 根据配电内柜内元器件容量和数量,厂商要考虑柜体的接线安装方便。配电柜柜体须要求配有带锁、带丝网印的玻璃前门的固定式柜体(须提供承诺函及使用案例照片并加盖公章),观察直观,防止非维护人员误操作,避免事故的发生。内部回路可以根据用户需求配专用操作手柄,挂锁,防止误操作。为保证机房整体协调性,配电柜高度不应超过2000mm。

铜排容量

? *本项目所有配电柜的铜排必须按100%容量配置,所采用的铜排纯度应不低于99.97%,并提供由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权威报告。

? 同时断路器必须配置出头铜排以确保本项目安全、可靠运行(附数据中心铜排规格与载流量要求表)

? 如经甲方检测铜排不满足,甲方有权退货并对投标厂家处以合同金额的三倍罚款。截面积不小于数据中心铜排规格与载流量要求表。


序号

载流量(A)

用途

建议铜牌规格

1

100

垂直、水平、连接及出头铜排

15*3

2

125

20*3

3

160

15*4

4

200

20*5

5

250

20*5

6

400

30*5

塑壳式断路器

? *塑壳断路器选用:施耐德NSX系列,ABB Tmax系列,西门子3VL系列。400A及以下断路器采用热磁脱扣器,250A以上采用电子脱扣器,极限分断能力不低于36KA。

? 断路器本体需具有双通讯接口的全电量检测及显示功能。

? 低压交流塑壳断路器的电气技术性能及参数见下表:


额定电流(A)

160

250

400

630

额定工作电压(V)

380/415

额定绝缘电压(V)

690

极数

3/4

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kA)

≥36

≥36

≥36

≥36

使用寿命(次)×1000

机械

25

25

20

20

电气

10

8

7

5

可配附件(依据图纸和其他技术要求而定)

分励脱扣器

辅助触点

报警触头

安装形式

固定式

浪涌保护装置

(1) 配电柜内置瞬态电压浪涌抑制器(容量以图纸为准)

(2)品牌范围包括施耐德、维谛技术、ABB、OBO(需提供原厂直供证明)

(3)标称工作电压需为三相,380Vac,50Hz,最大持续运行电压385V

(4)各相防护采用压敏电阻技术,防雷单元需内置热脱扣装置

(5)响应时间小于25ns

(6)残留电压小于2000V,对设备进行最有效的过电压防护

(7)要求有实时劣化失效状态指示窗口,对保护设备的状态进行监控

(8)具备告警状态干节点功能

柜体监控系统要求

(1)配电柜进线及馈线支路均需要按图纸设计要求提供数字式综合电力监控智能仪表。仪表要求选用施耐德PM820、ABB EM Plus、维谛技术CPM3310品牌产品;

(2) 配电柜内各进出线回路需按图纸设计要求,对相应回路设置独立的LCD屏显示的智能仪表,用以监测各回路的电气参数。智能仪表品牌范围包括施耐德PM820系列、ABB PMC916plus系列、维谛技术CPM3310系列。

(3)仪表需符合GB/T 17215.322 交流电测量设备标准,并提供所投型号产品的第三方的安全、电磁兼容,以及参数的计量检测等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

(4)仪表采用大屏高亮度背光LCD显示,屏幕至少同时显示5行信息

(5)能够实时测量单相与三相电流、电压、频率、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视在功率、功率因数、电压、电流3~37次谐波等全电量参数,提供实时工作状态信息;

(6)仪表需具有4DI/2DO输入输出触点

二、不间断电源UPS系统

1、整体要求

本次招标为200kVA双变换在线式UPS 2台,80kVA双变换在线式UPS 2台。每台UPS主机均需要标配原厂提供的电池开关盒及电池汇流盒,以确保电池系统可靠安全连接至UPS主机。本技术规格书是在线式UPS招标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内容包括了80和200KVA在线式UPS技术要求。投标人应对本规格书的要求做逐项应答并提供完整的产品样本及测试报告,如投标书内容与样本不符,以样本为准,技术标书中的任何偏差都必须详细说明。如不按本规格书的要求做出应答或所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要求,将承担被废标的风险。

2、引用标准

YD/T1051-2010《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YD/T1095-2008《通信用不间断电源-UPS》

YD/T 5079-2005《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

GB/T2887-2011《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3、 UPS系统基本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商必须通过IS0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及安全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体系认证和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应的证书资料。

*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家需具有全国性售后服务体系证明,在本项目所在地具有原厂技术服务团队和备品备件库。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设备系列产品的官网一致样本彩页或与官网描述一致的样本彩页。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设备系列产品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检验报告。

*招标人会根据选型技术要求,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对设备进行检查或抽测,评判数据以检测结果为准。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通过泰尔抗震实验室9烈度抗震测试,并提供检测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查验;

*投标人所提供设备参考品牌:施耐德、GE通用电气、维谛(原艾默生)。

4、 UPS系统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1

系统性能

UPS包含有全功率整流器和逆变器的在线式双变换UPS,市电正常及电池状态时所有负载均由逆变器供电。

UPS采用全数字控制技术,整流逆变均采用全数字化控制,可靠性高。UPS整流和逆变均采用IGBT高频变换技术。

2

要求电容可独立更换,减少电容更换成本,实现器件级更换

3

*

输出继电器要求并联SCR,保证切换一致性,降低模块切换的瞬态不均流,避免继电器粘连、打火风险,提高系统可靠性。

4

UPS内部采用热风道隔离设计方式,关键元器件得到更好的物理及电磁防护,提高可靠性。

5

*

UPS冗余并机能力:主机内置并机控制功能,具有多台N+X直接并联工作及负载均分性能,可并联数量≥4,多机并联或扩容时无需增加并机柜等设备,只需现场增加并机线缆即可,并机组网快速灵活,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作为依据。

6

*

UPS同步双总线能力:主机内置双总线同步控制功能,便于现场只需连接LBS线缆或LBS装置即可实现多台UPS输出同步功能,无需增加其它组件即可保持输出电压的频率、相位相同,应能够提供相应设备制造厂家盖章的证明资料作为依据。

7

*

后备电池采用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单机满载后备时间30 min,并备有散热良好的电池架。

8

输入特性

输入电压范围380VAC(-40%~+25%),其中(-20%~+25%)范围内可满载工作不降额。(投标方应详细答复投标产品的实际指标)。

输入频率50Hz/60Hz,频率范围(40Hz~70Hz)

9

输入谐波电流总含量≤3%;输入功率因数≥0.99(满载时);≥0.98(半载时)。投标方需提供投标设备彩页、用户手册和泰尔认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10

整流器

特性

充电器容量:输出满载工作时,对备用0.5小时的电池,UPS主机标配的充电器有不小于19A(80kVA)和48A(200kVA)的充电能力。

充电器输出电压精度:±1%

具有电池均充功能,能够自动控制均充和浮充转换,具备充电温度补偿功能和电池定期自动测试功能。

8

输出特性

输出电压:380Vac/400Vac/415Vac,三相四线

9

输出频率:50/60Hz,输出频率应不发生突变

10

输出频率范围:额定频率±2Hz(范围:50/60Hz±10%)。同步频率最大变化率:0.6 Hz/s(可设定范围:0.1~3Hz/s)。

11

输出波形为连续的正弦波,在带100%不均衡负载时,波形失真度:线性负载≤3%,非线性负载≤5%。

12

输出电流峰值系数(UPS所允许的最大非正弦波峰值电流与输出电流有效值之比)≥3:1;

13

UPS主机系统内标配主路输入、旁路输入、输出和手动维修旁路开关,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作为依据。

14

投标UPS设备支持电池冷启动功能,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作为依据。

15

输出功率因数为1(0℃<t≤30℃),应能够同时提供投标设备彩页、用户手册和泰尔认证检测报告作为依据,提供设备制造厂家的盖章文件。

16

UPS主机系统100%负载时,系统效率:?≥95.7%;效率指标应能够同时提供投标设备彩页、用户手册和泰尔认证检测报告作为依据,提供设备制造厂家的盖章文件。。

17

为了提升UPS的整体效率,要求必须采用三电平逆变器拓扑技术,减少电容和电感的使用量,降低整机损耗,需提供UPS设备电路拓扑图及相关详细逆变技术说明文件进行证明。

18

逆变过载能力:长期带载(小于105%额定电流),

60min(110%额定电流),

10min (125%额定电流),

1min (150%额定电流) ,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作为依据,提供设备制造厂家的盖章文件。。

18

动态电压瞬变范围:交流输入电压不变,负载从0-100%-0变化,交流输入中断或恢复供电时的输出电压变化量<额定输出电压的±5%。

19

市电电池切换时间:

UPS在市电和电池两种状态间切换的时间应为0;

20

旁路逆变切换时间:

从逆变器停止工作时起,到电网直接供电时止或从电网直接供电起到恢复逆变器工作时止所需要的时间0ms。

20

噪声

噪声(距离设备1米处):?<65dB(A);

21

安装特性

UPS安装方式需灵活,可标准支持背部及侧边靠墙摆放的安装方式,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作为依据。

22

环境条件

环境条件:在下列条件下,设备应能连续正常工作,并满足性能规范要求

环境温度:工作温度:0~+40℃,输出满载无降额连续运行;相对湿度:0~95%RH(25℃,无凝露)。

海拔高度:0~1500米,输出满载无降额连续运行;≥1500米,每上升100米降额1%容量;最大海拔高度3000米。

23

电池管理功能

UPS系统应支持电池节数可调,具有定期对电池组进行自动浮充、均充转换、自动温度补偿、电池组放电及记录功能;

24

资质要求

UPS泰尔认证证书及产品测试报告(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5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所投标设备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试验报告(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6

投标方所提供的UPS设备必须通过8、9烈度的抗震性能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

系统要求

UPS包含有全功率整流器和逆变器的在线式双变换UPS,市电正常及电池状态时所有负载均由逆变器供电。

UPS必须是数字UPS,采用全数字控制技术,整流逆变均采用全数字化控制,可靠性高。

*UPS系统内置双母线同步控制器,便于实现双母线系统的同步输出。投标人须详细说明此功能的实现方式。

投标UPS必须为采用IGBT高频整流、IGBT高频逆变技术的UPS产品。

UPS负载适应性:负载功率因数超前0.7至滞后0.7范围内,UPS输出功率不降额,需给出实际带载能力数据。

环境条件

在下列条件下,设备应能连续正常工作,并满足性能规范要求

环境温度:

工作温度:0~+40℃

相对湿度:≤95%(25℃,无凝露)

海拔高度:0~1000米

电气性能

1) 输入电压 380VAC ±15%,输入频率 50±10%。

2) 输入谐波电流总含量<3%,输入功率因数>0.99并提供证明材料。

3) 整流器输出指标

容量:输出满载工作时,对备用0.5小时的电池,充电能力应不小于0.2C10 。

电压精度:±1%

具有电池均浮充自动控制、充电温度补偿功能和电池定期自动测试功能。

*每一台UPS的蓄电池组由若干组蓄电池并联组成,每台UPS的蓄电池设置1个(或套)总开关, 每组蓄电池设置分组开关(如有)。

#电池配置只数灵活可调,调节范围不低于10只电池(12V电池),便于电池故障维修、利旧。投标人需明确给出电池配置调节范围并在用户机房现场验证。

UPS设备支持电池冷启动功能,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4) 逆变器输出:

输出电压:380VAC,稳态精度:±1%

输出频率 50Hz±0.1%(内同步), 输出频率应不发生突变

输出频率范围:在输入频率为50Hz±10%时,输出频率应满足50Hz±0.5,±1,±1.5,±2Hz可调。

在允许的输入电压及正常工作温度下由100%的由逆变电源输出满载功率给负载使用。

输出波形为连续的正弦波,在带100%不均衡负载时,波形失真度 :

线性负载 ≤3%

非线性负载 ≤5%

输出电流峰值系数(UPS所允许的最大非正弦波峰值电流与输出电流有效值之比)≥3:1

#输出功率因数:1(提供泰尔检测报告数据证明)

#逆变器过载能力:长期带载(小于105%额定电流),60min(110%额定电流),10min (125%额定电流), 1min (150%额定电流) ,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5) 系统效率

*系统效率≥95.7%。

6) 短路限流能力:≥2.9In

7) 旁路过载能力: (1000%额定电流 100ms)

8) 三相负载不平衡度 100%时,三相输出电压不平衡度满足:

<±1%(平衡负载)

<±4%(100%不平衡负载)

9) 输出电压相位偏差

在100%不平衡整流性负载时,三相输出电压相位差≤1°。

10) 并机能力

具有多台N+1直接并联工作及负载均分性能,并机负载电流不平衡度 ≤5%,可并联数量≥4,多机并联或扩容时无需增加并机柜或集中旁路等设备。

11) 噪音(距离设备1米处):< 65dB(A)

12) 动态电压瞬变范围:

交流输入电压不变,负载从0-100%-0变化,交流输入中断或恢复供电时的输出电压变化量<额定输出电压的±5%。

13) 瞬变响应恢复时间:

瞬变响应恢复时间(按行业标准YD/T1095-2008)≤20ms。

14) 市电电池切换时间

UPS在市电和电池两种状态间切换的时间应为0ms。

15) 旁路逆变切换时间:

从逆变器停止工作时起,到电网直接供电时止或从电网直接供电起到恢复逆变器工作时止所需要的时间<1ms。

16) *UPS内置维修旁路开关,实现UPS在线维护

17) MTBF≥50万小时。

18) UPS安装方式需支持靠墙摆放和并排摆放。

监控性能

设备应能提供全中文监控及操作界面和全中文远程监控管理界面,应提供全中文显示的LCD显示器,尺寸不小于80mm×80mm,能够显示输入输出电池电压、电流和相关运行状态和故障告警信息等。(具备提供大屏幕LCD显示器的UPS产品应将其作为标准配置包含在报价中。)

1) 系统应具有三遥性能

遥测项目:三相输入电压,直流输入电压,三相输出电压,三相输出电流,输出频率

遥信项目:同步/不同步状态,UPS/旁路供电,蓄电池放电电压低,市电故障,整流器故障,逆变器故障,旁路故障

对遥信项目,要求设备能够对每一类故障或状态提供继电器干接点。接点额定容量为1A/50Vdc系统应具备通信接口

具备RS232、RS485(或RS422)或SNMP接口协议,且应具有良好的电气隔离(信号端子对地承受直流电压500V、1分钟不击穿或闪烁);

协议格式必须符合电网交1999(625)号文《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前端智能设备通讯协议》。

2) 设备运行参数的设置

设备应具有智能判断功能,对于超常规的参数设置(错误命令),应能自动拒绝。

3) 准确度

对三遥量:

开关量准确度应达到 100%;

模拟量精确度应达到 直流电压误差≤±0.5%

其它电量误差≤±2%

非电量误差 ≤5%

设备显示面板或表头显示值应与从通信接口读出的三遥量值保持一致。

机械性能

外观工艺、检查:机柜表面喷涂均匀、无破损;信号灯、开关、测量显示装置布局合理。

结构工艺:部件排列合理、整齐;导线颜色和截面合理,布放平整,编号合理;接插件牢固;电源进出线符合工程需要;维修安全及方便;具备抗震措施。

机架组装:有防振加固安装孔,接地应用铜质螺母,其直径≥M8。

标牌、标记:应平整清晰。

三、蓄电池部分

本技术规格书是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

内容包括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技术要求。投标人应对本规格书的要求做逐项应答并提供完整的产品样本及测试报告,如投标书内容与样本不符,以样本为准,技术标书中的任何偏差都必须详细说明。如不按本规格书的要求做出应答或所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要求,将承担被废标的风险。

1、引用标准

GB2900.11-1988   电工名词术语  蓄电池名词术语

GB19638.2-2005 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YD/T 799-2010* 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DL-T 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

2、蓄电池基本要求

*UPS后备电池需选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并备有散热良好的电池箱或电池架。满足UPS直流电压,可根据投标厂家产品实际配置。

*每台UPS的电池后备时间按照满载考虑, UPS单机后备时间30分钟,电池运行温度25℃,放电截止电压10.5V。投标方应根据所投产品自行确定满足现场条件的蓄电池数量并提供详细计算书,保证达到后备时间的要求。

*单体电池容量不低于12V/200AH(25℃、20小时率)

*电池生产日期至到场时间应不超过150天并满足供货期要求,提供投标产品规格、产地信息。

*蓄电池生产企业所提供产品必须为该企业所生产的原厂产品,不接受OEM代加工生产的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电池参考品牌:荷贝克品牌HC系列、松下品牌LC-PH系列、西恩迪(C&D)MRXF系列、阳光品牌A400/A600系列。

3、蓄电池技术参数要求

1)单体电池;单体电池额定电压:12V;单体电池浮充电电压: 13.5-13.8V;单体电池均衡充电电压: 14.1-14.4V

2)当环境温度在-10~+45℃条件下时,蓄电池性能指标应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3)蓄电池在环境温度25℃时的浮充运行设计寿命应不低于12年, 提供彩页或检验报告证明资料。

4)蓄电池组按规定的试验方法,10h率容量应在第一次充放电循环时不低于0.95C10,三次循环应达到C10,放电终止电压为1.75V。

5)蓄电池槽、盖、安全阀、极柱封口剂等材料应具有阻燃性。

6)蓄电池必须采用全密封防泄漏结构,外壳无异常变形、裂纹及污迹,上盖及端子无损伤,正常工作时无酸雾溢出。

7)电池电压均衡性:12V电池开路电压差≤100mV;进入浮充状态24h后端电压差值应≤480 mV;放电状态端电压差≤600 mV。

8)蓄电池使用期间安全阀应能自动开启闭合,闭阀压力应在5-20kPa范围内,开阀压力应在10-26kPa范围内。

9)电池壳体能承受≥50kPa的正压或负压;压力释放后壳体无变形。

10)耐过压能力:电池以30I10的电流放电3min,极柱不熔断,其外观不出现异常。

11)容量保存率:完全充电的蓄电池,在25±2℃的环境中,静置28天后,其容量保持率应在95%以上。蓄电池封置90天后,其荷电保持能力不低于90%。

12)封口剂性能:蓄电池在-30℃~65℃温度范围内,封口剂没有裂纹与溢流。蓄电池槽、盖、安全阀,极柱封口剂等的材料应具有阻燃性。

13)低温敏感性:10小时率容量≥0.90C10,外观无破裂、过度膨胀及槽、盖分离现象且提供泰尔报告证明。

14)蓄电池组中各单体蓄电池(或由若干个单体组成一体的蓄电池)的开路电压最大值和最小值相差不得超过100mV(12V);

15)蓄电池连接条电压降:以1小时率电流放电时,蓄电池间的连接条电压降不大于10mV。

16)气密性:作为连接外界最紧密的极柱(端子)部位,经常受到安装扭力的施压,是最容易引发漏液的部位,为机房整体安全考虑,极柱端子部位不得出现渗漏电解液现象。

17)蓄电池之间的连接导体,应满足不间断电源系统的设计要求。

4、密封及外观要求

1)蓄电池采用性能优良的密封免维护铅酸型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应不低于97%;

2)充电时不会产生任何有害气体;摆设容易,不需考虑安置地点通风问题;免维护,免保养;

3)蓄电池间接线板、终端接头应选择导电性能优良的材料,并具有防腐蚀措施。

4)蓄电池采用全密封防泄漏结构,外壳无异常变形、裂纹及污迹,上盖及端子无损伤。正常工作时无酸雾逸出、渗液、漏液、爬液和膨胀现象。

5)防爆性能:蓄电池不会产生腐蚀气体,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遇有明火,内部不应引燃和爆炸。

四、机房暖通系统

1、整体要求

本选型技术要求提出了机房专用空调的选型原则、技术要求、技术文件、服务等要求。

投标人应对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做逐项应答并提供完整的产品样本及测试报告,如投标书内容与产品样本及测试报告不符,以产品样本及测试报告为准,技术标书中的任何偏差都必须加以详细说明。如不按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做出应答或所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要求,将承担被废标的风险。

产品样本以制造商官网可查样本或官网描述为准,测试报告以第三方权威机构测试报告为准。

本次招标空调机组,UPS间采用风冷精密空调,主机房采用全变频氟泵风冷自然冷却空调机组(简称智能双循环空调)在冬季或过渡季室外温度较低时,利用制冷剂泵(智能双循环)对制冷剂进行室外循环换热,充分利用室外自然冷源;在夏季或过渡季室外温度较高时,采用压缩机对制冷剂进行压缩循环换热;此种智能双循环设计能够在全年一定时间内不必开启压缩机制冷,大大降低空调能耗。

智能双循环空调依据其特点,简称为“智能双循环空调”,在同一套制冷系统中实现压缩机制冷、节能系统制冷两套循环系统,不引入新风,保持机房密封性、洁净度,不需要在外墙上开设风口,机房内不得引入水管线,不需要再制冷系统外部增加管路系统等。

智能双循环空调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闭式系统设计。机组运行时必须确保机房内外气流的物理隔离,以保持机房的密封性和洁净度。

2)、高度一体化设计。能在同一套制冷系统中实现常规系统、智能双循环换热系统双系统运行,并能根据工况变化实现系统间的智能切换。

3)、不增加独立运行设备。除氟系统外不应有其它换热系统,以降低工程施工成本和维护成本,保证空调系统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2、引用标准

? GB/T 19413-2010《计算机和数据处理机房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 YDN023-1996《通信电源和集中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 GB 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

? GB 50462-2015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T 2887-2011《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 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 GB 50019-2015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 GB 50736-2012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 YD/T 1363.3-2014 《通信局(站)电源、空调及环境集中监控管理系统 第3部分:前端智能设备协议》

3、机房暖通系统基本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商必须通过IS0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及安全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体系认证和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应的证书资料。

*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商必须具有通信网络设备维修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且须满足配套设备动力类设备的甲级资质等级,并提供相应的证书资料。

*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商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应的证书资料。

*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商必须具有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且须满足制冷空调A类I级、D类I级以上等级,并提供相应的证书资料。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设备系列产品的官网一致样本彩页或与官网描述一致的样本彩页。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设备系列产品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性能检验报告。

*投标人所提供设备的生产制造厂家需具有全国性售后服务体系证明,在本项目所在地具有原厂技术服务团队和备品备件库。

*招标人会根据选型技术要求,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对设备进行检查或抽测,评判数据以检测结果为准。

*投标人所提供设备参考品牌:施耐德、世图兹、维谛(原艾默生)。

4、主机房精密空调系统

本次招标,主机房配置5套风冷房间级变频空调,送风方式为地板下送风,技术指标如下: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1

*

制冷量

空调显冷量(KW)≥80(工况:室内回风温度35℃,室外温度35℃)。提供产品彩页。

2

*

风量

空调风量(m3/h)≥16500。 (工况:室内回风温度35℃,室外温度35℃)。提供产品彩页。

3

*

能效比

投标机组能效比必须高于4.0(工况:室外环境温度35℃,室内回风温度35℃,100%负载率),并提供同系列产品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证明资料。

4

*

节能模块

主机房空调机组具有自然冷却氟泵功能,每台压缩机应对应一个氟泵

5

*

送风温度控制技术

机房专用空调应采用送风温度控制技术,送风温度可调范围18-27℃,满足《GB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对于空调冷通道的规范要求。

6

*

显热比

机房专用空调应能解决机房的高显热量负荷,送风温度21℃及以上条件下:显热比≥0.98。

7

*

压缩机

机房专用空调应具有高效节能性,压缩机具有较高的能效比,机组需采用永磁同步直流无刷变频涡旋压缩机,可按照机房负荷动态30%-120%自动调节冷量。推荐采用谷轮品牌压缩机。压缩机转速需可在1800-7000RPM之间进行自动调节。投标方应详细阐述压缩机运行原理及节能效果。

为保障其可靠性,应包括2套独立的压缩机。

8

蒸发器

机房专用空调机组应有节能措施的设计:应选用“V”型大面积蒸发器,保障换热效率。

9

高可靠性

机房专用空调系统应具有高可靠性,要求机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10万小时。

10

室内风机系统

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室内风机系统,为保障其可靠性,应包括2套独立的风机和电机。

11

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室内风机系统应能够方便的从机组正面取出进行现场维修,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室内风机需选用EBM或施乐百EC风机,下送风机组室内主风机应下沉式EC风机设计,下沉高度不超过400mm。

12

*

制冷剂

机房专用空调系统应采用绿色环保R410a制冷剂。

13

加湿性能

机组应配置加湿系统

14

空气过滤器

机房专用空调的空气洁净度:空气过滤器应符合美国ASHRAE52-76或Eurovent4-5标准,并便于更换。

15

*

测温精度

机房专用空调内部的传感器检测温度精度应不低于0.3℃,并可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

16

安装特性

室内空调机组要求100%全正面维护,需可以支持靠装、并装的安装方式。

17

控制系统

应具有先进的微处理控制器。

应采用先进的PID调节技术。

具有不小于9寸的LCD大屏幕触摸式显示器,可显示多行中文,能显示温湿度曲线,具有图形显示机组内各组件的运行状态的功能。

应具有大容量的故障报警记录储存的功能,存储历史告警信息不小于500条。

机组应具有过压 、欠压等报警及故障诊断,告警记录功能,自动保护,自动恢复,自动重启动等功能。

控制系统应具有多级密码保护功能。

具备联动与群控功能:同一区域可以将不低于32套机组进行统一控制管理。控制功能包括:备份自动切换功能,当群组中机组发生故障时,备份机组自动投入运行,提高空调系统的可靠性;轮巡:定时切换备份机组 ;根据机房内热负荷的变化自动控制机组中空调机的运行数量;达到节能的目的 ;避免竞争运行:避免同一机房内多台空调机同时运行在相反的运行状态(制冷/加热、加湿/除湿),达到节能的目的。

18

空调节能

性能

本项目采用智能双冷源设计,在冬季或过渡季室外温度较低时,利用制冷剂泵(智能双冷源)对制冷剂进行室外循环换热,充分利用室外自然冷源;在夏季或过渡季室外温度较高时,采用压缩机对制冷剂进行压缩循环换热;此种智能双冷源设计能够在全年一定时间内不必开启压缩机制冷,大大降低空调能耗。

19

智能双冷源列间空调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闭式系统设计。机组运行时必须确保机房内外气流的物理隔离,以保持机房的密封性和洁净度。

2)、高度一体化设计。能在同一套制冷系统中实现常规系统、智能双冷源换热系统双系统运行,并能根据工况变化实现系统间的智能切换。

3)、不增加独立运行设备。除氟系统外不应有其他换热系统,以降低工程施工成本和维护成本,保证空调系统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4)、可改造性。智能双冷源节能空调系统应能对现有在网常规机房专用空调(符合改造条件)进行节能改造。

20

空调冷却设备

机房专用空调机组采用风冷的冷却方式。

21

机房专用空调室外机具有模块化安装的特点,极大的节省占地面积,方便分期建设。

22

机房专用室外冷凝器的选配应根据当地的气象条件(选配依据为国家公布的当地月平均最高环境温度值),并提供相关参数,保证足够的散热量需求。

23

机房专用空调室外机应具有良好的刚性和防腐性能,适应多种环境条件。

24

*

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风冷型室外机应采用EBM或施乐百品牌EC风机,提供风机第三方测试报告及风机原厂证明文件。

25

室外机噪音小于等于55dB(A) 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测试报告。

26

机房专用空调室外机采用两套EC风机和两套V型盘管独立设计。

28

室外机具有集中式冷凝器相关专利技术。

29

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风冷室外机水平直立安装。

30

集中式冷凝器配置D级以上防雷器,并提供照片。

31

集中式冷凝器需具备完全独立的模块化结构,每个制冷系统具有独立的风机、冷凝器、控制器、变频调速器,实现完全的独立,提高系统可靠性。

5、UPS间精密空调系统

UPS间配置1套风冷房间级空调,送风方式为上送风、风帽送风。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

1

*

制冷量

空调制冷量(KW)≥30(工况:室内回风温度24℃,室外温度35℃)。提供产品彩页。

2

*

风量

空调风量(m3/h)≥9000。 (工况:室内回风温度24℃,室外温度35℃)。提供产品彩页。

3

*

能效比

投标机组应为CQC节能认证机组,AEER应≥4,投标方需提供投标机型的CQC认证证书及测试报告。

4

*

压缩机

机房专用空调应具有高效节能性,压缩机应采用高效可靠的谷轮涡旋压缩机。

5

蒸发器

机房专用空调机组应有节能措施的设计:应选用“V”型大面积蒸发器,保障换热效率。

6

室内风机系统

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室内风机系统应采用后倾离心式EC风机

7

*

制冷剂

机房专用空调系统应采用绿色环保R410a制冷剂。

8

空气过滤器

机房专用空调的空气洁净度:空气过滤器应符合美国ASHRAE52-76或Eurovent4-5标准,并便于更换。

9

控制系统

应具有先进的微处理控制器。

应采用先进的PID调节技术。

具有液晶显示器,可显示多行中文,能显示温湿度曲线,具有图形显示机组内各组件的运行状态的功能。

应具有大容量的故障报警记录储存的功能,存储历史告警信息不小于500条。

机组应具有过压 、欠压等报警及故障诊断,告警记录功能,自动保护,自动恢复,自动重启动等功能。

控制系统应具有多级密码保护功能。

具备联动与群控功能:同一区域可以将不低于32套机组进行统一控制管理。控制功能包括:备份自动切换功能,当群组中机组发生故障时,备份机组自动投入运行,提高空调系统的可靠性;轮巡:定时切换备份机组 ;根据机房内热负荷的变化自动控制机组中空调机的运行数量;达到节能的目的 ;避免竞争运行:避免同一机房内多台空调机同时运行在相反的运行状态(制冷/加热、加湿/除湿),达到节能的目的。

10

空调冷却设备

机房专用空调机组采用风冷的冷却方式。

11

机房专用空调室外机具有模块化安装的特点,极大的节省占地面积,方便分期建设。

12

机房专用室外冷凝器的选配应根据当地的气象条件(选配依据为国家公布的当地月平均最高环境温度值),保证足够的散热量需求。

13

机房专用空调室外机应具有良好的刚性和防腐性能,适应多种环境条件。

14

*

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风冷型室外机应采用EBM或施乐百品牌EC风机,提供风机第三方测试报告及风机原厂证明文件。

15

室外机噪音小于等于55dB(A) 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测试报告。

16

机房专用空调室外机采用两套EC风机和两套V型盘管独立设计。

17

室外机具有集中式冷凝器相关专利技术。

18

机房专用空调机组的风冷室外机水平直立安装。

19

集中式冷凝器配置D级以上防雷器,并提供照片。

20

集中式冷凝器需具备完全独立的模块化结构,每个制冷系统具有独立的风机、冷凝器、控制器、变频调速器,实现完全的独立,提高系统可靠性。

6、主机房新风系统

机房新风系统的设置是对计算机机房施加正压,使进入的灰尘和微粒减到最低的水平,同时接受外部空气以便通风和控制湿度,防止静电和冷凝水聚集。数据中心设计采用每小时1次换气量的新风量。新风经初、中效过滤送入机房。

新风量计算:Q新=243X5.4X1=1312m3/h

新风机组选型

序号

重要性

指标项

指标

1

恒温恒湿新风机组

新风量:1700m3/h,名义制冷量:29.3kW,N=11.64kW,名义制热量:21.2kW,N=10.68kW,带加热加湿。

五、服务部分1、设备检验出厂检验

招标人和中标方的技术人员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出厂检验之前,在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举行一次工程技术协调会。

出厂检验应在设备生产完毕、发货前进行,具体的时间安排,双方根据合同或在工程技术协调会上确定。

出厂检验前,双方应共同商定具体的方案,验收测试所需的相关设施由投标人提供(如测试环境、测试仪表、工器具、连接缆线、假负载等)。投标人应提供合同设备清单、合同设备的出厂测试记录,以及协调会上要求投标人在厂验期间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投标人还应提供与厂验相关的其他设施,如会议场所、文件出版设备、通信、交通工具等。

招标人将按照合同设备清单清点合同设备数量。招标人有权查验投标人原材料进货发票和采购合同等相关凭证。

根据检验方案,出厂检验采用全部检验或随机抽查的方式。若采用全部检验方式,所有设备的性能、规格等均应满足技术规范书、应答的要求,如果测试不合格,需进行当场补测,如果补测仍不合格,则视为厂验不合格;若采用抽检方式,检验数量由双方商定,如果测试不合格,需进行当场补测,补测数量不少于第一次检验数量,如果补测仍不合格,视为厂验不合格。若厂验不合格,合同设备不能出厂。由此引起的延误及损失,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出厂检验记录文件,包括被测设备的种类、数量、型号、设备标识、测试时间、环境条件和方法步骤、测试项目、指标要求、测试原始记录数据和测试结果、测试失败的分析报告等。出厂检验记录文件由双方共同签字认可。

厂验测试合格后,由双方共同签署出厂检验合格证书。该证书并不能免除投标人对工程安装、调测及验收的责任和义务。

到货检验

供货周期:正常情况下,从招标人发出订单到投标人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到货运输卸车地点的时长不得超过45天。

到货检验的主要检验内容包括外观检查、核对配置清单和出厂报告等。

投标人应派代表到现场参加开箱检验,招标人应至少在开箱检验前2个工作日将检验日期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确认。投标人收到通知后未派代表到场不影响招标人开箱检验。

投标人交付的设备必须满足中国相关部门的产品标准,并通过国家或行业相关的产品测试、本次采购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各项参数和要求等。

投标人应对所交付的合同设备进行出厂前的测试,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的测试报告、质量合格证、产地证明。

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短少、缺损、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双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在投标人未派代表到场时,该报告将由招标人单方签署。该报告将作为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进行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有效证据。

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短少、缺损、缺陷或合同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投标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免费进行补发或对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并送至招标人安装现场,并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的额外的运输及保险费用。

如投标人对招标人提出的更换、修理或补充发货的索赔要求有异议,投标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的15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投标人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的索赔要求将被视为投标人所接受。

如由此导致的延误及损失,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到货抽检

到货抽检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合同设备容量、电气性能指标、保护性能及安全性能等关键指标的测量和验证。到货抽检结果将作为招标人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考评的重要参考。

投标人应派代表到现场参加现场抽检,招标人应至少在现场抽检前2个工作日将检验日期及地点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确认。投标人收到通知后未派代表到场不影响招标人现场抽检。

现场抽检完成后,双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到场,该报告将由招标人单方签署。

合同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应满足技术规范书和投标应答要求。如果在现场抽检中发现设备有性能、质量缺陷或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免费进行更换或修理,并负责承担由此造成的额外的运输及保险费用。

如投标人对招标人提出的更换或修理的索赔要求有异议,投标人应在收到索赔通知的15个工作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投标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的索赔要求将被视为投标人所接受。

如由此导致的延误及损失,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招标人有权将合同到货设备送到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相应产生的运输、检测等费用,如抽样检测合格,则由招标人负责;如抽样检测不合格,则由投标人负责。

样本产品检测结果判定标准:招标人定义为关键性的指标若出现1个或以上不合格项则该样本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判定为不合格;招标人定义为非关键性的指标若出现2个或以上不合格项则该样本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工程服务

对于本招标设备,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所属购买方的要求,提供“安装调测服务”。

(1)分工界面

a.投标人负责设备的安装及工程调测。

b.投标人负责提供设备和部件,负责从设备落地点到安装位置的二次搬运以及安装、调测、开通。

c.投标人负责提供配电柜至UPS主机输入输出电缆,设备支架、UPS主机与蓄电池组电缆、精密空调室内外机电缆及铜管,并敷设到位。

d.招标人负责提供设备的安装环境,负责提供市电至配电柜、UPS输出配电柜至列头柜的电缆并敷设到位,其他未提到的必要安装辅材都由投标人提供。

(2)工程安装调测要求

a.投标人应提前提供参加产品安装调测的人员名单、工作时间和安装调测方案,参加设备安装调测的人员应熟悉合同设备和合同内容,并具备相关资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b.投标人应确保设备安装符合产品安装规范,并满足国家规定的安装所在地抗震设防要求。

c.投标人负责对设备各项指标进行测试,其测试结果须满足技术规范书和投标应答的要求。测试记录需全部移交给招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可作为验收依据。

d.施工周期:设备到货后3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测服务。

请投标人应答是否能提供本项服务,服务内容是否满足上述要求,并补充说明其他服务内容及质量管理措施。

2、工程验收初验

设备调试完成并运行稳定10个工作日后,招标人对设备进行初步验收。

初验前,投标人应按照合同或协调会备忘录提出具体详细的验收流程及测试方案,并经招标人确认,验收及测试所需的相关设施由投标人提供(如测试仪表、工器具、连接缆线等)。

初验主要内容包括对合同设备容量、电气性能指标、保护性能及安全性能等关键指标的测量和验证,须具备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投标人投标文件技术应答。

如初步验收测试结果证明合同设备满足技术规范书及投标应答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共同签署初验合格证书。

如设备中的任何部分不能通过初验,投标人应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使初步验收测试能够尽快再次进行,再次初验测试由投标人负担费用。如果补测仍不合格,则视为产品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投标人必须退还已收取的相关价款、费用,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返还相应利息,同时投标人应就因初验失败造成的招标人损失进行赔偿。

试运行

“初验证书”签署之日起,合同设备开始为期1个月的设备试运行。

试运行应表明设备的功能和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投标应答的承诺和担保。

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发现任何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合同设备与合同规定的不符点,投标人负责免费对其进行修改和矫正,直到合同设备达到投标人在合同中承诺的功能和性能,同时试运行期做相应顺延。

如果由于投标人合同设备原因引起发生重大通信故障,则试运行期将自故障排除恢复正常设备运行后重新开始计算。

试运行期最长不应超过6个月,否则视为产品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投标人必须退还已收取的相关价款、费用,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返还相应利息,同时投标人应就因此造成的招标人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由于投标人合同设备原因,在机组调试和运行期间造成人身和财物安全事故,需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终验

最终验收测试在试运行期届满时进行,招标人对设备进行最终验收。

终验前,投标人应按照合同或协调会备忘录提出具体详细的验收流程及测试方案,并经招标人确认,验收及测试所需的相关设施由投标人提供(如测试仪表、工器具、连接缆线、假负载等)。

如最终验收测试结果证明合同设备满足技术规范书及投标应答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共同签署初验合格证书。

如设备中的任何部分不能通过终验,投标人将采取一切补救措施以使终验测试能够尽快再次进行,再次最终验收测试由投标人负担费用。如果补测仍不合格,则视为产品不合格,招标人有权终止本合同。此时投标人必须退还已收取的相关价款、费用,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返还相应利息,同时投标人应就因终验失败造成的招标人损失进行赔偿。

在最终验收测试合格之前,因投标人的原因进行设备或部件更换、部件维修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部分设备或部件维修及往返招标人现场的费用、运输及保险费将由投标人承担。

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测试合格并不免除投标人根据本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的责任。

3、技术服务保修期

*投标人所提供本招标设备的保修期为3年,从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设备巡检服务

*投标人应对在招标人正式运行的设备定期(保修期内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巡检服务,巡检比例为供货量的100%,投标人应派出技术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及时到现场调查,若发现投标人设备运行有故障隐患或缺陷,应分析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其隐患,保证网络中设备稳定运行。

投标人在实施巡检服务前,需用户配合,共同制定巡检计划。投标人也应依据用户在巡检服务联系单中所提出的要求,就地解决部分常规性的设备故障或隐患,进行一些基本的维护作业。

巡检服务包括对设备的软件检查、硬件检查和环境检查以及用户的特别要求等。

投标人应在巡检结束后24小时内向招标人的运行维护部门提交巡检备忘录,包括发现的故障隐患清单,处理故障隐患的说明,未能完全处理的故障隐患原因和提出解决方案,为招标人日常维护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为了帮助招标人提高设备维护效率,投标人应向用户提供规范、高效的日常维护方法及维护制度建议。

故障件修理

故障件修理是指投标人对用户处发生故障的投标人产品进行修理,使其恢复正常功能。

投标人应在保修期内对出现故障的部件免费尽快进行修理或替换。

投标人应从收到故障设备之日起30日内将修理后的设备或替换设备免费运至设备运行现场。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投标人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将替换或修理后设备运至招标人现场,双方将协商故障设备修理或替换时间期限,但无论如何不能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

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返修部件的保修期为返修后的12个月或其原保修期的剩余时间,以两者中较长者计。

投标人在故障件返修回招标人的同时,应提交详细的设备件故障分析报告,并提出如何积极防范此种故障的建议。

在保修期满证书签订之日起5年之内,投标人保证其维修中心对发生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返修件的价格将在实际人工和生产成本的基础上进行计算,并以框架合同中相应部件的价格作为参考。

保修期满后,如果出现不可预料的重大通信故障,投标人将尽全力帮助招标人在最短时间内进行修理或更换故障部件。

故障响应及技术支持服务

投标人应在项目所在地城市建立稳定可靠的维护队伍和维护保障运作体系,配备足够的备品备件、维护人员、维修工具和车辆,并向招标人提交上述证明文件。

故障级别定义

a.一般故障:指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断续或间接地影响系统功能和服务的故障。

b.重要故障:指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直接影响业务、并导致系统性能或业务部分退化的故障,或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具有潜在的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的危险,并可能导致设备的基本功能不能实现或全面退化。

c.重大故障:设备在有效运行年限内,因设备质量原因、功能、性能劣化导致供电中断或服务中断的故障,包括设备原因导致的起火、所服务设备(系统)瘫痪或设备毁损等。

在保修期内,投标人应免费提供电话故障诊断服务和现场故障排除服务。

a.电话故障诊断服务包括一般电话支持和24小时电话支持两种服务。

一般电话支持:指用户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时遇到使用中的疑难或设备出现一般不正常状态,通过电话或传真向投标人寻求技术支持和帮助。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响应(即响应时间,指从投标人确认用户服务请求至投标人技术人员和用户经过交流达成共识,并开始下一步操作的时间)。下一步操作可能为以下几种情况:a.通过电话指导用户进行故障定位,提出最佳解决方案,最终成功指导用户排除故障;b.根据故障等级,在电话支持方式不能解决故障时,投标人应承诺在某一规定时间内到用户现场成功排除故障。投标人一般电话支持服务热线提供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工作日8个小时的电话故障诊断。

24小时电话支持:指用户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时,无论何时遇到疑难问题或设备出现不正常状态,通过此方式寻求技术支持和帮助,投标人设专门的高级技术人员,快速响应用户的服务请求进行故障定位,及时指导用户排除故障。投标人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热线提供每周7天,每天24个小时的电话故障诊断。

b.现场故障排除服务

用户在投标人电话支持方式不能解决设备技术故障时,投标人应派技术支持工程师以最短时间赴现场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故障排除方案,最终排除故障,全部实际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包括交通费和住宿费等)。

如果合同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一般故障,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4小时内响应,以确定坏损件情况,就排除故障或更换坏损件的设备做出决定并立即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时内排除上述故障。

如果合同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重要故障,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1小时内响应,以确定坏损件情况,就排除故障或更换坏损件的设备做出决定并立即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排除上述故障。

如果合同设备在保修期内出现重大故障,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立即提供解决方案,并立即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用最快捷的交通工具前往现场,并在交通条件允许情况下12小时内恢复合同设备的正常运行。如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合同设备重大通信故障,投标人将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对由此而引起的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责任。

投标人提出的故障解决技术方案必须经过招标人批准,批准后由招标人技术人员具体实施或在招标人允许下由投标人技术支持工程师进行具体实施。

若技术方案实施时可能引起通信中断,投标人在招标人评审方案时必须给予提醒;故障排除设备运行正常后,投标人应提交故障解决的书面分析报告。

投标人每月的服务响应及时率和故障修复及时率不小于95%。

设备在维修后2周内不能出现同样故障的重复维修。

现场技术支持服务是指招标人对于使用的投标人设备需要投标人给予技术支持时,投标人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支持。

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每套设备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并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和维修状况进行随时更新,招标人有权共享该档案并作随时检查。

保修期满后,经双方协商,投标人可继续提供过保后维保服务,服务内容应至少包含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内容和要求,并按合同报价收取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承诺对其提供的软件进行定期维护,保修期内应免费维护,保修期外的软件维护费在售后协议书或售后服务条款中明确。

在保修期内及保修期外,用户在开发通信接口应用时,投标人必须免费开放通信协议接口,提供现网使用的最新的通信接口协议,并免费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完成连接测试等工作。

在保修期内,如果投标人对该合同设备的运行、维护、保证方面进行了技术改进,投标人应积极向招标人推广。投标人应免费向招标人提供与这些技术改进有关的详细技术资料。对于增加硬件或合同设备功能所做的技术改进,具体费用问题须经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因招标人人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同一基站/机房内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但投标人应给以技术支持及帮助。

备件供应

备件是指用于设备故障时替换故障件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备用板件。在保修期满证书签订之日起5年内,无论投标人/生产厂商自身是否决定停止生产本合同设备,投标人/生产厂商均需保证以届时市场最优惠价格并不得高于本合同成交价的价格向招标人提供本合同设备所需的备品备件。如果招标人要求另外订购与合同设备具有相同或更优性能的设备、材料,投标人和招标人将就另外订购的条件以及优惠价格达成共识。

为了提高备件的利用效率,投标人将提供科学、经济的备件配比模型,供招标人参考进行备件中心建设。投标人应在供货的项目所在地城市设立覆盖本地区设备板件种类的备件应急中心,作为招标人备件储备系统的补充,以保证在不连续发生同类故障情况下提供紧急备件支持。

备品备件供应要求:

a.投标人应承诺招标人需购买的备件价格不高于原设备合同中相应备件的价格;并可参考最近期签定的设备合同中的价格作出相应的价格浮动。

b.备件的版本支持应满足双方签署合同中的设备使用年限。

c.当招标人出现设备故障且原合同配置的备件尚在返修过程中,此时若对业务造成影响,投标人应在接到请求后24小时内提供相应备件至现场,实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技术文件

所有文件应以招标人接受的标准书写,应尽量使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中国国家标准或通信行业标准所推荐的标准符号和词汇。

在竣工后必须提供设备及系统安装、操作、维护的中文说明书及中文说明书电子版。

现场培训

投标人应免费对招标人的技术人员进行常规现场培训,使其具有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的能力。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安装及其注意事项、系统测试、常规故障处理及维护等。

由投标人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人员、时间、地点、课程等),并经招标人确认。

********134*****974********
附件:
TC200V0BQ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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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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