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礼堂中央空调招标公告

政协礼堂中央空调招标公告

佛山市政协礼堂中央空调电子反拍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EP2012-15623-RA]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市财政局立项批复并受采购人委托,现就下列项目依法组织政府采购,邀请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电子反拍编号:EP2012-15623-RA 项目编号:FSGP*******Q

二、电子反拍名称:佛山市政协礼堂中央空调

三、采购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佛山市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电话:********

四、集中采购机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

五、集中采购机构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必须在佛山市范围内有工商登记注册或合作代理的售后服务营业性机构。

七、多个品目采购时, 不允许供应商对其中一个品目单独报价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总报价最低

特别提醒:进行多轮报价的电子反拍,以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且后一轮的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最终报价相同时,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报名截止时间:2012-09-27 14:30

十、反拍开始时间:2012-09-27 15:00 反拍截止时间:2012-09-27 15:35

特别提醒:由于系统原因,本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09-27 14:30:00。报名审核时间为2012-09-27 14:30:00-15:00:00。

十一、反拍轮数:2 轮;每轮持续时间:15 分钟;每轮间隔时间:5分钟

十二、反拍商品:

采购品目
一般设备

计量单位

单个商品最高限价(元)
250000.00

采购数量
1.00
交货日期
合同生效后50天内验收完毕交付使用

1
品牌
美的
规格型号
美的LSQWRF-130M/A-C

商品名称
美的风冷模块式冷水机组和空调风柜空调机组
选配


十三、其他说明:

1. 供货渠道:所投产品必须有合法的供货渠道,签订合同时须提供由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投标授权书原件。

2. 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2)报价方式为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竣工验收交付价。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及零配件的购置和安装、运输保险、装卸、现场保管仓储费、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3. 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

4. 完工期:合同生效后50天内验收完毕交付使用。

5.验收要求:成交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以采购人的名义作为终端客户,负责办理所有产品设备(包括保修卡)的一切保修注册备案手续。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5天内由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法定专业质检部门共同验收并出具验收确认书,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成交人承担,采购人为此可无偿提供必要的临时仓储场所。

6. 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2)符合采购文件和投标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

(3)符合货物来源国官方颁布标准。

(4)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5)产品均为近10个月内原厂制造的全新合格产品,且有合法透明的来源渠道,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可依常规合法安全使用。

(6)包装标准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7. 质量保证期(质保期):验收日计算(交付后连续正常使用累计)满1年。质保期内,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维修换件保养费用和备品备件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如货物因自身故障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20天时,则质保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归零重新计算。

8. 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内须提供周期上门免费服务:周期为3个月一次,形式为预约上门,服务内容为周期保养检修、检测系统运行状况、处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等。

(2)须提供常设每周5天×8小时服务专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对采购人的服务通知,必须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若主要设备的故障在24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成交人必须免费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

9. 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货已备齐拟发运时,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合同定金,成交人按进度履行合同义务后此定金抵作货款;

(2)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并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确认书时付合同总额的65%;

(3) 空调设备正常使用3个月,支付合同总额的5%;

(4) 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人名称一致。

十四、备注:具体详见附件。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09-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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