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鄂托克前旗昂素镇哈日根图嘎查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托克前旗昂素镇哈日根图嘎查土地整治项目已由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局以鄂前财建指【2011】657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鄂托克前旗昂素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招标人为鄂托克前旗昂素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MDZB--2012-76
2.2工程名称:鄂托克前旗昂素镇哈日根图嘎查土地整治项目
2.3建设地点:鄂托克前旗昂素镇
2.4建设规模:治理面积82.47hm2
2.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6计划施工总工期:21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括的治理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3.2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1施工单位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
3.1.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均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质审查方式: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1日至2012年9月27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北京时间)在鄂尔多斯市明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3凡鄂尔多斯市外进单位参加鄂尔多斯市的投标活动,必须取得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企业资格备案证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要查验外进队伍的资格备案证明,如投标单位未进行资格备案,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不予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4.3不接受传真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到鄂尔多斯市明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200元2日内寄送。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托克前旗昂素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巴音孟克139*****229
招标代理公司:鄂尔多斯市明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那日松南路--温馨花园2期大业大厦8层
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菅恒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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