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们江图们城区段界河航道码头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图们江图们城区段界河航道码头建设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HA-ZB-2020-03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图们江图们城区段界河航道码头建设工程项目于2016年纳入交通运输部“十三五”发展规划中,2018年7月交通运输部工可批复,2019年12月交通运输部初步设计批复。目前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省航道管理局。现委托北京圣华安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中央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总承包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 吉林省图们市图们江与嘎呀河交汇处下游(42°58'26.41"北,129°51'57.50"东)紧邻 G302 国道,距嘎呀河八叶桥 1.8km,距图们江公路桥 2.5km。
(2)招标内容:本建设项目包括工作船码头 1 处(3 个泊位)、越冬坞池 1 处、船台滑道 1 座和护岸270米,侯工楼 1 座、仓库 1 座、卷扬机泵房和消防泵房等生产及辅助建筑物,同时建设相应的道路、土建、给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标段名称:图们江图们城区段界河航道码头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发包内容:工作船码头 1 处(3 个泊位)、越冬坞池 1 处、船台滑道 1 座和护岸270米,侯工楼 1 座,仓库 1 座、卷扬机泵房和消防泵房等生产及辅助建筑物,同时建设相应的道路、土建、给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40天。施工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4月1日。
2.3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852.3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财务状况良好;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含)及以上资质;
3.2.2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2.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及要求
3.3.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它未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3.3.2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有类似EPC设计负责人业绩。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3.4.1施工单位牵头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额在2500万元(含)及以上的码头业绩一个;
3.4.2设计单位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有投资额在2500万元以上码头工程设计业绩一个;
3.5、投标人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3.5.2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只能包括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拥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
3.6.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投标代表的主体,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主体投标办理一切相关业务;
3.6.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6.4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与联合体一方的企业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企业不得再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30日,每日上午9:00到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到16:00,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北京圣华安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8日 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楼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航道管理局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66号
联系人: 姜宇、刘明涛、张志宇
联系电话:155*****178、136*****175
代理机构:北京圣华安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46号
联系人:刘敬
联系电话:13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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