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专业运输单位招标公告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专业运输单位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太原市排水管理处委托,对太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专业运输单位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太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专业运输单位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编号:2020JFG105 3.项目概况:太原市五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包括杨家堡污水处理厂、城南污水处理厂、北郊污水处理厂、晋阳污水处理厂和汾东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太原市五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日产污泥量约820吨(含水率80%以下),其中:杨家堡污水处理厂日产污泥约150吨、城南污水处理厂日产污泥约170吨、北郊污水处理厂日产污泥约50吨、晋阳污水处理厂日产污泥约300吨、汾东污水处理厂日产污泥约150吨。 目前,太原市五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运输至太原市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泥项目和山西煜昊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两个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现有污泥运输车辆均为普通运货车辆,在长距离运输过程中,极易造成污泥渗漏、臭味散播而污染环境。经了解,国内多个城市已采用密封式专用运输车辆进行污泥运输,有效解决了污泥运输过程中的渗漏和臭味散播。 为保证太原市五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及时运输,同时加强对污泥运输过程中的监管,彻底解决污泥长距离运输中的污染问题,本次采购专业运输单位负责污泥的日常运输,要求全部采用密封式污泥专用运输车辆,并给每辆车加装卫星定位系统,以便后续纳入智慧环卫系统对运输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本次采购以太原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审定的运距和吨公里单价,作为招标控制价采购运输单位。采购人与中标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按照中标吨公里单价、运距及实际运输量据实结算,按月申请财政资金支付中标人污泥运输费用。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每年********元 招标内容: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采购需求”。 采购要求 (一)污泥运输要求 将太原市五座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运输至太原市循环经济环卫产业示范基地污泥项目和山西煜昊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接收点。 (二)运输对象及运输量 太原市五座城市污水处理厂约820吨/日污泥(含水率80%以下),各厂污泥日产量参考项目概述。各厂污泥日产量仅为采购人按目前情况的估计量,仅供投标人参考,最终按每月实际运输量结算。中标人不得以实际污泥运输量与采购人预计污泥日产量不一致为由停止服务或提高单价,否则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污泥运输费按污泥运输量乘以运距、中标吨公里单价计算。 以经质量检测部门检查合格的、安装在污泥处置单位地磅站的地磅与计量设备及相关的计算机设备共同计量的泵单、并由接收方签字确认运至接收点的污泥吨数作为污泥运输量计算依据。污泥计量器具由采购人每三至六个月进行一次检查、校准和测试,以保证计量结果准确。 (三)运输时间及路线 运输时间: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共8小时。 结合道路交通管制情况及交警部门批准的车辆行驶路线,目前各厂运输路线如下: 1.晋阳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路线:厂区——307国道——榆古路——滨河西路——无名路——处置单位;全程22公里。 2.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路线:厂区——平阳路——龙城大街一一滨河西路一一无名路一处置单位;全程53公里。 3.杨家堡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路线:厂区——学府街——平阳南路一一龙城大街一一滨河西路一一无名路——处置单位;全程55公里。 4.北郊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路线:厂区——摄乐桥东路——大同路——北中环——东中环——龙城大街一一滨河西路——无名路一一处置单位;全程86公里。 5.汾东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路线:厂区——闫交线——235县道——914县道一一滨河西路——无名路一一处置单位;全程45公里。 (四)污泥运输车辆要求 1.中标人采用的运输车辆必须使用符合清运要求及“国六”排放标准的全密封污泥专用运输车,不得加高改装,具有良好的动作性能,将污泥运达处置地点。同时,为加强对污泥运输过程中的监管,要求所有车辆加装GPS车辆监控,纳入智慧环卫系统对运输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运输过程严禁暴露、洒落或滴漏而造成的二次污染,严禁随意倾倒、偷排污泥。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2.严禁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载、超限运输。运输司机应具有运营资格,取得合法牌照,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标准,不得违章作业。污泥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项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运输队伍应该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环保等规章制度。 3.中标人必须根据采购人污泥日产量,对污泥进行有效的、及时的运输,做到日产日清。
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6.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太原市五座城市污水处理厂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特定条件: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10月24日上午9:00至2020年10月30日下午17:00 (2)获取方式:登录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官网(xzspglj.taiyuan.gov.cn)首页【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登录后获取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10.现场考察及答疑会 无 11.投标样品提交 无 12.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0年11月17日 上午09:30 (2)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方式:登录太原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官网(xzspglj.taiyuan.gov.cn)首页【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登录后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网上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3)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17日 上午 09:00—09:30 (4)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 13.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下载采购文件前须办理数字证书。投标人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14.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免费注册。 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联系人:九鼎客服 联系电话:400-8341-789 15.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排水管理处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114号 邮编:030000 联系人:马 莉 联系电话:159*****828 16.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C区 邮 编:030021 联系人:王 军 联系电话:****-******* 韩倩倩 联系电话:****-******* 17.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以及终止公告、中标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xzspglj.taiyuan.gov.cn)公布。 集中采购机构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 18.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0月24日 采购文件(此文件仅用于查看,如参与该项目,请及时通过【投标人/供应商】入口登录系统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文件格式:*.ZCZ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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