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朝鲜族中学广播器材采购设备采购公告

丹东市朝鲜族中学广播器材采购设备采购公告

丹东市朝鲜族中学广播器材采购设备采购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丹东市朝鲜族中学广播器材采购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街道立交新路13-1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11月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BH2020-1021-01

项目名称:丹东市朝鲜族中学广播器材采购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元

最高限价:80,000.00 元

采购需求:网络广播中心、网络化音箱、PVC线管/槽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 2020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街道立交新路13-19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5日13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街道立交新路13-19号)

五、开启

时间: 2020年11月3日13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街道立交新路13-1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递交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上述材料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丹东市朝鲜族中学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春一路十八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花园街道立交新路13-19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77@qq.com

开户行: 丹东银行新桥支行

账户名称: 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00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卜晓蕾

电 话:****-*******



标签: 广播器材 朝鲜 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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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博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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