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边防管理局警械器材招标公告

公安部边防管理局警械器材招标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公安部边防管理局警械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受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委托,对其项目下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

2、分包及货物:

包号

包内容

1

防弹头盔

2

防弹背心

3

防弹防刺背心

4

防弹盾牌

5

防暴头盔

6

防暴警棍

7

防暴盾牌

8

防毒面具

9

救生衣

10

防爆围栏和防爆毯

11

远距离救生器

12

手持式金属探测仪

13

阻车路障

14

自动步枪夜视瞄准镜

15

强光搜索灯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2年 9 月 24 日至2012年 10 月 25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8室

5、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样品,若投标人递交各包样品时某个分包少于三家投标人递交,则对其样品暂时封存,重新组织采购。

7、投标人必须递交所投各包全部品目的样品,否则不予接收。

8、投标人参加此次项目需提交样品进行检验,检验费用投标人承担。

9、开标时间:2012年10月2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10、投标、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并通过2011年度年检的独立企业法人地位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其中:第九包、第十包、第十三包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有原厂授权,投标时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文件;其余各包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最近两年无违约历史;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必须提供原材料(指防弹材质)供应商出具的供货证明和2012年1月1日以后中国海关出具的该材料的入境证明文件(进口报关单等);

(7)防弹头盔、防弹背心、防暴头盔、防弹防刺背心的投标人必须是公安部《警用头盔和警用防弹衣生产企业名录》中的生产企业,投标时提供证明文件;

(8)防毒面具的投标厂家必须提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录》中的生产企业证明文件;

(9)投标人必须提供2012年1月1日之后的产品双检报告(即公安部单警装备指定的两个权威机构检测合格的报告)、原材料供应商出具的供货证明及原材料证明等证明文件(防毒面具、救生衣、远距离救生器、手持式金属探测仪、阻车路障、自动步枪夜视瞄准镜、强光搜索灯除外)。
1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  编:100081  

电  话:010-************************

传  真:010-********

电子信箱: cntcitcp@163.com

联 系 人: 朱宏波、熊磊、王巍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 号:****************2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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