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宣传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消防宣传(项目编号:JH20-210132-0041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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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32-00412
项目名称:消防宣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消防宣传
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报价,具体量以实际服务为准,结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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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消防宣传服务采购技术标准及要求一、总则 1.这份规格书只是对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供应商有责任的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负责。 2.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完成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供货、运输、装卸、就位、安装等各项工作,并保证使用。 3.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提出的产品技术要求。 4.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 5.供应商提供的各类印刷品、相关宣传用室内外展示用消防宣传资料的设计和规格需经采购单位确认后方可制作。 6.中标供应商和制造商对中标使用的相关消防宣传资料安全性能与可靠性负全部责任。 7.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各类相关消防宣传资料和服务需按照与采购人约定的时间期限提供到位。 8.其他相关消防宣传服务需与采购人协商提供。 二、采购参数 Excel 表格附后 三、工作范围 根据采购文件,投标人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及规范完成下列工作: 1、掌握消防工作的工作任务、工作性质和工作流程,熟悉消防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工作有较深入了解。 2、消防宣传实体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提供、运输、安装、检验、通过验收; 3、售后服务的措施及承诺; 4、其他消防宣传服务的提供与采购人协商一致确定后统一由供应商提供。四、服务能力要求合同期内具备组织完成各种印刷品设计、印刷、送货工作。具备组织完成室内外宣传栏的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街路和桥梁上的宣传标语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对内对外各种宣传品的设计制作安装。必须拥有自主专业设计人员、生产技术人员,有相关专业设备,有设计、生产和施工安装能力,能够及时响应多点位供货要求。 1、根据宣传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效性等,拟定工作计划、程序及相关人员安排等。 2、开展的工作都需要前期设计,样稿由需求单位按时审定后方可制作安装。 3、如有需求明细表之外的特殊规格印刷品、户外喷绘、户外钢结构、户外标牌及车贴、条幅、白钢宣传栏等其他宣传品则由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按照求设计生产安装。 4、能提供明确的主创人员的背景及作品。 5、策划、创意、制作、技术支撑和开发的团队必须为自有团队,不得外包; 6、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的专业设计力量和影响力较大的网络推广渠道。 7、具有网站设计制作、flash 等多媒体设计执行能力,可以进行定制化网页设计及制作,拥有丰富的客户服务经验及网页设计成功案例。 8、所有内容的版权归我单位所有,中标人不得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不得利用此信息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其他服务。 9、技术人员、工人等特殊岗位及公众,需持上岗证。 10、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禁在安全隐患消除之前进行作业;发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人身安全事故和施工中伤害路人及围观人群等情况)的责任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五、宣传服务内容与要求新闻宣传,利用新媒体平台资源提高微信公众号和经开消防抖音号的影响力,新媒体推广形式应包括但不限于运用新闻、抖音推送、TIPS推送、滚动宣传,迷你弹窗、新闻APP。保证能够在国内知名网站(如腾讯网、新浪网、网易等国内知名网站)首页进行宣传推广不少于1次。六、质量保证 1、质量要求(1)合格及以上,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 (2)货物验收过程中,由于质量不合格或运输等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3)中标供应商须对因相关消防宣传实体资料使用期内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4)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印刷资料和服务进行抽检,如果发现不合格货物则予以退回,中标供应商自己承担一切损失,但还必须按照供货规定日期供货。 2、对消防宣传素材有一定储备。 3、工作时间可以适应消防工作的突发性,有会摄影、照相的专业人员,随时收集相关素材,正面宣传消防应急救援工作。 4、擅长平面设计制作,根据火灾高发的不同时期、不同工作重点、不同地域特点制作切合实际需要的消防宣传作品。 七、人员需求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需组织一支由具有丰富经验的服务团队来开展此项目,项目组服务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还应互相合作,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开展工作,最低安排平面设计师1人、摄影师1人、安装工1人、专职办公人员1名,负责日常运营的内容编辑设计制作等工作。八、售后服务 1、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的报修电话后应在 1 小时内作出响应,维护人员应在 24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 2、其他相关消防宣传服务需与采购人协商提供,确保按时按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
《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 2020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 54 号,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 A 座五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 54 号,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 A 座五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通过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后,供应商必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送达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下载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具体信息及材料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沈阳市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
地址:沈阳市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ghzb_vip@163.com
开户行:建设银行沈阳轻轨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晓婷
电话:
***-********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