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厕所- 招标公告
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厕所- 招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10-23 17:31
质疑答复
一、质疑供应商:四川中著美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收到质疑函的日期:2020年10月14日
质疑项目的名称:隆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厕所采购项目
三、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具有严重排除其他潜在供应商目的,不符合招投标法公平、 公正原则。
事实依据: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釆购合同内容条款及 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2、环保厕所主要配置要求
2房体配置
2. 1房体要求
▲2、产品符合《活动厕所》CJ/T 378-2011 要求,外形美观、牢固耐用、移动灵活、使用方便、卫生环保,结构设计牢固安全,不易有任何变形、颤动现象。(供应商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MA标志的证明材料证明。)
2. 3厕所结构
▲整体厕所结构在9度多遇地震作用下钢框架最大应力值≥133MPa、在12级风荷载作用下钢框架最大应力值≥175MPa、分别在9度多遇地震和12级风荷载作用下抗滑移及抗倾覆均满足。(供应商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
第七章评标办法
第四点、评标细则及标准
4. 3. 3综合评分明细表
2-质量、技术指标配置
供应商完全满足本项目“(一)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所有要求的得38分;与本项目“(一)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非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的,供应商按以下方式计算得分:
1、一般条款得分=(供应商满足一般条款的数量÷一般条款的总数量)×17分;
2、“▲”条款得分=(供应商满足“▲”条款的数量÷“▲”条款的总数量)×21分;
3、供应商此项得分=一般条款得分+“▲”条款得分。
注:本项所述的条款数量按以下原则计算:
1.无子项的条款:以每项条款为1项进行计算;
2.有子项的条款:以最末级的子项为1项进行计算。
房体要求中,产品符合《活动厕所》CJ/T 378-2011要求,外形美观、牢固耐 用、移动灵活、使用方便、卫生环保,结构设计牢固安全,不易有任何变形、颤动 现象。(供应商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MA标志的证明材料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需要甲方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来验收,不是一个报告就能证明以上内容,完全是莫须有的“控标”报告。
众所周知,钢结构主体建筑的抗风抗震性能是极佳的,如果供应商按照甲方所要求钢结构框架用50*100*3mm镀锌管焊接,屋顶框架用60*80矩管焊接,那么此建筑的抗风抗震性能绝对是能满足釆购方需求,在四川盆地,是不可能会有12级大风,所以此抗风抗震报告是个别供应商为了排挤其他潜在供应商所设的“门槛”。以上检测报告应在项目釆购结束后,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该项目检测报告,而不是先提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本次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有严重不公平性,不符合招投标法。
事实依据:第七章评标办法
第四点、评标细则及标准
4.3. 3综合评分明细表
4-履约能力:2018年至今,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经验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3分。投标人需提供每一个项目经验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不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注:同类是指提供环保厕所货物及安装经验。
此项目预算仅仅只有321万,却要求供应商提供3个业绩!我司认为,按照采购规模,要求供应商提供1个业绩足矣匹配!而提供3个业绩就占了 3分,应是某一特定供应商故意设的门槛来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具有严重倾斜性和不公平性,不符合政府釆购法等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本次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四、质疑答复:
1、关于对“质疑事项1”的回复:
本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是从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角度出发,为满足项目实际使用需要及质量要求进行设置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用以佐证投标产品的参数及性能,并未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也未针对任何特定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各潜在投标人均有不同的自身优势,评分表的某一评分项的得分与否,并非决定该投标人中标的决定性因素。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2、关于对“质疑事项2”的回复: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招标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中要求提供与本项目实施内容相同的同类项目经验,与本项目实施直接相关,不属于限制特定的行业和区域,更未针对某一特定供应商而制定,且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各潜在投标人均有平等的机会凭自身实力取得本项目综合评比的最高分。质疑人认为“按照采购规模,要求供应商提供1个业绩足以匹配”,并无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撑,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的关注与支持;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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