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级应急大米招标公告

城厢区级应急大米招标公告


城厢区级应急大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0/10/23】

莆田市城厢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城厢区级应急大米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城厢区级应急大米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闽莆采购【********】-1

2、项目名称:城厢区级应急大米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协商保证金

1

1-1

应急储备大米

1000吨

*******

*******

49500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计划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包1

城厢区级应急大米采购项目

莆田市通勤贸易有限公司

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文献东路242弄51号304室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其他资格要求

按照“莆城发改〔2020〕126号《城厢区应急成品粮储备管理规定》”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本市具有粮食经营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提供正式发票(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税务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2.能够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履行向发改部门报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

3.具有一定的经营销售能力。大米经营企业月销售能力不低于400吨。(投标时需提供近3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供货合同协议及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实施现代企业管理,企业近两年没有出现亏损,在遵纪守法和商业信誉方面无不良记录。

5.已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并通过年审(投标时需提供有效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严格执行粮食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不掺杂使假,不违规使用添加剂。

7.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健全、实行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措施齐全。

8.能够认真执行区粮食应急预案,服从区发展和改革局和承储企业对应急成品粮储备的监管。

9.配备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粮食质检和保管等专业人员。

10.具有属于企业自有产权的仓房或租赁的仓房用于代储应急成品粮,仓房的仓容量应与代储任务相适应。仓房必须保持完好,干净卫生、安全可靠,符合防潮、防漏、隔热和通风等性能。

11.仓房产权属于企业自有的,必须提供代储应急成品粮仓库的产权证明资料;仓房属于企业租赁的,必须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备注:若中标后必须提供与代储应急成品粮资金相当的财产抵押或具有一定经营实力和规模的企业作为担保(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2.代储仓房周边(约500米范围内)无有害气体、粉尘或放射性物质等污染源。

备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须满足上述条件,除上述1、3、5、11外项要求外,其他的投标人可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补充说明

根据“莆田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莆财购〔2020〕13号)”等相关规定,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若投标人属于上述情况的,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函并同时承诺该有关情况说明属实,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该投标人全部承担。(有关情况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签字并盖私章,内容须明确,原件扫描件上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年10月24日08:00;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1日17:30。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0年11月02日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1)),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0年11月02日15:00,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1)。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莆田市城厢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姓名:温先生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东进村东汾652号

联系方法:138 5989 8660

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郭工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金海湾旁塘里小区6#304室

联系方法:151*****696

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米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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