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DZC20201062大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管控平台采购A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DZC20201062大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管控平台采购A招标公告


********">大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管控平台采购A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大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管控平台采购A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3日9点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大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管控平台采购A。本项目仅面向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项目编号:DZC********

项目名称:大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治安管控平台采购A

预算金额:3,650,000.00元,最高限价:3,60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此价格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验收,服务期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该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须提供本企业的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规定格式填写),不提供声明函的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4日至2020年10月30日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0年10月30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点: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方式:网上自助下载文件(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1月13日9点30分

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退出投标时限: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2、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庆市公安局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纬二路15号

联系方式:186*****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珺

电 话:186*****102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李欣屿

电话:****-*******

附件:

项目需求

建设目标

1 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

本平台总体建设目标是要在我单位现有的物流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散装汽油销售安置管理信息系统、重点单位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重点单位治安巡查信息系统、行业场所巡检APP的基础上,建成一套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标准的综合性“治安管控平台”,覆盖智慧内保、智慧保安监管、武装押运公司动态监管、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 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控、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巡查、 新兴业态治安管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建设,并实现与国家相关系统的数据交互。

本平台网络环境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按照业务需求,综合考虑设计、架构内外运行平台,实现各子系统在平台上的互联互通,最终打造统一网络环境的“治安管控平台”。

本平台的网络安全建设总体目标是针对各子系统的业务安全需求,建立“开放型”、“半开放型”、“封闭型”相结合的安全保障体系,打造一个安全稳固的“治安管控平台”。

本平台的功能建设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涉及15个子系统(其中:新建10个,数据对接与数据共享5个子系统)的综合性“治安管控平台”。

本平台的建设要求实现市、区、县级公安机关的应用和相应级别内保单位、行业场所、危爆物品的溯源管控。

市级治安管控平台应实现向省级、部级系统的信息汇聚,并通过数据同步和备案接口等机制保证层级间系统数据的一致性。上级系统的数据可以共享数据或服务接口的方式给下级系统提供支撑。

部级、省级、市级治安管控平台支持通过智慧内保系统、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危爆物品溯源管控系统的信息采集申报终端,实现人工数据采集(含离线数据导入)、通过接入现有单位信息系统实现自动化内保业务数据的采集。

基于互联网或政务云汇聚的数据,应依据接入数据量在前端通过内保系统、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危爆物品溯源管控系统数据汇聚前置机进行数据汇聚,再通过边界接入平台进入公安信息网。

市级智慧内保信息系统支持接入政务云、互联网内各类单位视频等物联感知类资源。单位视频图像等物联感知类资源由位于视频专网或政务云的视频监控系统(视频共享平台或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接入,再通过边界接入平台进行公安信息网。

市级用户直接通过本级智慧内保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区(县、市)公安(分)局、派出所及社区各级用户基于市级智慧内保信息系统,依据不同权限进行管理。

2 智慧内保信息系统建设目标

智慧内保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是要覆盖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院、大中小幼学校、军工、油气、电力、电信、商贸、散装汽油、寄递物流、文博单位等,实现“人、地、物、事、网、组织”等要素的专题库,按照公安部要求建立地市级公安机关“智慧内保信息系统”,指导单位以多种运营形式配建与治安保卫工作相关的安防设备,并协调单位接入安防设备采集的数据及行业数据。按照标准开展单位内保信息化建设,为数据汇聚传输提供技术支持和平台支撑,为部级智慧内保信息提供数据来源和数据支撑。

智慧内保信息系统功能组成包含应用门户、综合应用、感知应用、通用应用、系统管理、内保业务管理、内保单位基本信息管理、数据采集和接入模块。

系统建成后通过数据接口导入原信息系统数据和内容,并将相关信息系统接入省、部级系统。

3 重点单位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建设目标

重点单位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是我单位于2015年建设、运行的一套信息系统,至今已接入数千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积累了多项数据。因此,平台的建设须与该系统实现数据共享,能够将该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共享(或迁移)至本平台。

4 重点单位治安巡查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建设目标

重点单位治安巡查信息系统是我单位于2015年建设、运行的一套信息系统,用于对全市数千家重点单位的行政执法检查,至今已积累了诸多行政执法检查与整改反馈数据。因此,平台的建设须与该系统实现数据共享,能够将该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共享(或迁移)至本平台。

5 散装油品销售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建设目标

散装油品销售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是我单位于2014年建设、运行的一套针对散装汽油等销售业务管理的一套信息系统,其与内网五大数据库实现了实时对接与预警,用于对全市数百家加油站的信息登记,落实公安部等八部委相关的政策法规要求,至今已积累了近百万条数据。因此,平台的建设须与该系统实现数据共享,能够将该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共享(或迁移)至本平台。

6 物流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建设目标

物流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是我单位于2014年建设、运行的一套针对物流寄递企业治安管理的一套信息系统,其与内网五大数据库实现了实时对接与预警,用于对全市数百家物流企业的从业人员、车辆、收发货人员的信息进行登记与分析,督促物流业从业企业落实“三个百分百”等相关的政策法规要求,至今已积累了数百万条数据。因此,平台的建设须与该系统实现数据共享,能够将该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共享(或迁移)至本平台。

7 智慧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目标

智慧保安监管信息系统目标是要全面覆盖我市保安从业企业、保安从业人员、保安相关物品及相关人防、物防、技防相关的信息。一方面实现对我市保安从业企业和人员、物品的动态监管,另一方面实现对保安从业企业的经营状态的把握,为保安行业的清理、整顿提供数据支撑。

8 武装押运公司人员流动管控信息系统建设目标

武装押运公司人员流动管控信息系统建设的目标是要全面掌握我市武装押运公司、押运车辆、押运人员、枪支弹药的相关情况,实现对武装押运公司、车辆、人员的智慧化管理和动态掌握。同时,也要实现对武装押运公司、车辆、人员的动态和实施调度,通过平台实现对武装押运公司相关资源的调度并接受其任务执行反馈。

9 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与在线学习信息系统

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与在线学习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是按照国家、省、市相关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推出一项便民化信息服务,力求达到保安员资格报名线上报名、线上审批、线上成绩发布、线上资格查询等业务,使保安员资格证报名工作更加便利化。

10 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目标

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是要建设覆盖全市各类行业场所等要素的专题库,按照公安部要求建立地市级公安机关“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指导单位以多种运营形式配建与治安保卫工作相关的安防设备,并协调单位接入安防设备采集的数据及行业数据。按照标准开展单位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信息化建设,为数据汇聚传输提供技术支持和平台支撑,为部级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理信息提供数据来源和数据支撑。

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控系统功能主要包括接入功能、应用功能和管理功能。

系统建成后通过数据接口导入原信息系统数据和内容,并将相关信息系统接入省、部级系统。

11 行业场所治安巡检系统数据共享建设目标

行业场所巡检系统APP我单位于2018年建设、运行的一套针对特种行业、娱乐场所研发的一套信息系统,用于对全市数万家特种行业从业企业、娱乐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和信息登记,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此,平台的建设须与该系统实现数据共享,能够将该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共享(或迁移)至本平台。

12 新兴业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目标

新兴业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是要实现对我市出现的新兴业态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及相关业务信息进行全面的掌握,实现新兴业态相关信息的溯源可查,为公安机关侦查办案提供相应的数据支撑。

13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建设目标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溯源管控信息的建设目标是要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转运、处置等全环节的溯源管控。实现从业企业、从业人员、从业车辆、各类许可证、标签、流向的管理。

14 剧毒化学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建设目标

剧毒化学品溯源管控信息的建设目标是要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转运、处置等全环节的溯源管控。实现从业企业、从业人员、从业车辆、各类许可证、标签、流向的管理。

15 放射性物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建设目标

放射性物品溯源管控信息的建设目标是要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经营、转运、处置等全环节的溯源管控。实现从业企业、从业人员、从业车辆、各类许可证、标签、流向的管理。

上述三个信息系统可统称为“危爆物品溯源管控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其综合功能组成包含易制爆物品溯源管控子系统、剧毒物品物品溯源管控子系统、放射性物品溯源管控子系统。

上述三个子系统能够实现危爆物品流向、流量的动态化有效监控,实现危爆物品“五个环节”的监控和应急处置,建立健全法制保障、自我管理、规范运行的安全管理体系。从而精准掌握危爆物品报警信息综合态势,提升安全监管效率和能力,科学辅助决策管控。

通过对危爆物品的立体化溯源管控,实现危爆物品管控责任的绑定,实现危爆物品的动态跟踪、全程跟踪、闭环控制,从而提升安全管理效率,掌控整个流程,服务于实战应用。系统建成后通过数据接口导入原信息系统数据和内容,并将相关信息系统接入省、部级系统。

危爆物品溯源管控系统的建设是要紧紧围绕危爆物品立体化溯源管控目标要求,在智慧新警务、治安新防控的整体框架下,以提高治安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更好的服务群众为导向,以危爆物品管理应用试点入手,以移动警务应用为抓手,实现“精准化”社会防控、“点对点”下达指令、“闭环式”警务流程、“高效能”警力配置的管理和研判功能,可达到勤务模式从“被动”向“主动”转变、警务流程从“孤立”向“联动”转变、警力配置从“固化”向“动态”转变的智慧型管理目标。

通过系统建设,新建或融合已有系统业务数据资源,实现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加强流向、流量有效监控,实现“五个环节”的监控和应急处置,建立健全法制保障、自我管理、规范运行的安全管理体系,实现从静态被动管理向动态主动管理的转变。通过系统及时、准确、动态、全面掌握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信息,实现流向、流量监控、实时跟踪、人脸识别、智能比对等功能。实现“物品流向感知化、基础数据信息化、安全监管动态化、治安防范智能化、监管责任绑定化、多源数据价值化”的管控目标。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软件、统一部署、统一建设”的要求,融合剧毒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放射性物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和查询使用数据,构建覆盖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销毁全过程,关联企业主体、从业人员、产品和原料、行政监管等安全对象的管控系统,与公安网、政务内网、政务云等数据资源库实时交换单位、人员信息、技防设施、地理坐标、物品流向和安全检查情况等信息,协同开展信息查询、比对、预警、综合研判等工作。

16 网络巡视平台建设目标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对剧毒化学品从业企业和从业车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企业和从业车辆、放射性物品从业企业和车辆,通过网络和移动终端APP,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网络化巡视和监督检查执法。

17 综合信息系统集成建设目标

本平台最终的建设目标,是要建设一个综合化的“治安管控平台”,即:综合集成上述所列15个信息系统,并与内网国家、省、市相关专业库进行对接,实现公安部最新标准要求的综合话治安管控平台。

平台须对接的数据库包含但不限于“在逃人员库”、“违法犯罪人员库”、“吸毒人员库”、“涉毒人员库”、“七类重点人员库”、工商、税务、社保等各类数据库。

18 平台建设效益目标

全国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骨干工程、建设平安中国的基础工程,能够进一步的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同时,立体化防控体系的建成,能够通过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方法,有效的破解非法犯罪空间扩大、链条拉长、机动性增强所带来的防范难、破案难等问题,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立体防控、快速处置、精准打击和便捷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危爆物品的立体化溯源管控系统,能够有效的降低公安机关、生产厂家、流通环节对危爆物品的管控成本,提升管控效率,从而间接性的产生经济效益。

建设标准

项目的建设须依照国家相关建设要求和技术规范标准建设,并能够实现与省、部级系统无缝对接。

下列文件对于本平台的开发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平台。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平台。

GB/T 28181-2016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 37300-2018 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

GB 50395-201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 1211-2014 安全防范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1399-2017 公安视频图像分析系统

GA/T 1400-2017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

GB/T 7027—2002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GB/T 25000.51—2010 软件工程 软件产品质量要求与评价(SquaRE) 商业现货(COTS) 软件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GA/T 543(所有部分) 公安数据元

GA/T XXXX-XXXX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战业务应用系统技术规范

平台在建设中须遵循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所列相关文件。如存在本平台所涉及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而未在本章节所列者,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执行。

六、建设要求

1 总体建设要求

本平台及各信息系统均分为互联网和公安网两部分,数据从互联网单向接入公安内网。

其中:

互联网部分依照各业务不同分为企业、公安、管理中的一个至全部层级。

互联网部分依照各业务特点建设不同信息安全等级的平台运行。

互联网部分运行于政务云,适用于市级和区/县级公安机关、各企事业和政府单位使用。

公安网部分运行于公安内网警务云,适用于市级和区/县级公安机关的使用。

平台须采用B/S模式架构。

服务端开发语言使用主流开发语言,具备为未来全国产化预留空间;

客户端采用标准Html5技术,能够兼容Windows 7及以上操作系统,兼容Chrome/Firefox/IE8以上浏览器,便于安装、部署和推广使用。

互联网部分须支持双向认证及PKI认证等安全可靠的信息安全手段。数字证书及其载体、证书链均须采用纯国产化的机构提供。证书载体须 已取得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型号证书,符合国家密码管理局私钥不落地的安全要求。

本系统须互联网端通过接口与工商、税务、社保数据库互联,实现企业、个人信息的比对和抽取,供应商应提前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数据能够接入。

本系统须互联网端设有人脸采集终端、车辆采集终端,支持前端智能感知设备启动后的远程设置与配置自动更新,供应商应提前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数据能够接入。

本系统须互联网端设有人脸识别数据接口,供人脸智能感知设备的数据接入,供应商应提前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数据能够接入。

本系统须互联网端设有车牌识别数据接口,供车牌识别智能感知设备的数据接入,供应商应提前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数据能够接入。

本系统须互联网端设有行为识别、越界报警、目标追踪数据接口,供智能感知设备的报警信息接入。

本系统须互联网端设有视频数据接口,供重点点位、终端伺服软件数据接入。

本系统须在公安网端通过接口与在逃人员数据库、违法犯罪人员数据库、吸毒人员数据库、涉毒人员数据库、七类重点人员数据库、案件信息库进行比对和抽取,供应商应提前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数据能够接入。

本系统须在公安网端采用PGIS底图,通过在PGIS底图上绘制新图层实现数据可视化展示,供应商应提前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确保数据能够接入。

本系统须支持3个及以上主流监控视频厂商的视频及目标识别、分析结果、报警信息的数据访问接口。

本系统不存储视频信息,所有视频图像仅在研判分析时通过配置信息在线调阅视频设备/平台或流媒体服务器(如已接入公安内网)。

2 智慧内保信息系统建设要求

2.1 总体功能

智慧内保信息系统功能组成包含应用门户、综合应用、感知应用、通用应用、系统管理、内保业务管理、内保单位基本信息管理、数据采集和接入模块。具体功能模块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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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门户是智慧内保信息系统的首页,可包括内保管理、行业态势、预警处置、通知通报以及工作台等,并支持自定义设置。

综合应用智慧内保信息系统中的内保业务综合应用,包括案事件信息管理、督导检查信息管理、行政执法信息管理、综合查询、统计报表、可视化呈现、分析研判、布控预警和内保民警信息管理等。

感知应用是智慧内保信息系统中的物联感知应用,包括视频应用、异常行为监测、人脸车辆识别以及人车轨迹分析。

通用应用是智慧内保信息系统中的各级公安机关系统间的通知通报信息快速建立通道和流转以及内保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管理和内保民警信息管理。

内保业务管理是智慧内保信息系统中的重点内保单位的出入口信息以及相应的业务数据的管理,可包括加油站信息管理、寄递单位信息管理、物流单位信息管理、党政机关信息管理、医院信息管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信息管理、高校信息管理、军工单位信息管理、金融单位信息管理、文博单位信息管理、机场、港口、大型车站信息管理、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位信息管理、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信息管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单位信息管理、重要基础设施安保管理和其他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信息管理。

内保单位基本信息管理模块是对所有类型的内保单位的信息具备哪些数据的功能进行描述,包括基础信息管理(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单位辖区管理责任信息、内保单位认定信息管理、内保组织成员信息管理、三防信息管理、重点单位、重点基础设施管理、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和单位人员信息管理。

数据采集和接入模块针对内保管理所要自主采集的数据和物联感知数据接入以及系统对接的数据接入,包括人工数据采集、管理业务数据接入、物联感知数据接入和接口功能。

2.2 详细功能

2.2.1 散装油购销业务管理

支持散装汽油购销信息管理,通过对接散装油购销系统(支持 EXCEL 表导入), 实现按照区域、站点、时间段等对散装油的购买日期、购买人员身份信息、购买数量以及购买用途等的信息检索和数据统计功能;

支持加油信息管理,可按照区域、站点、时间段等对进入加油站的车辆信息数量检索和统计功能。

2.2.2 寄递物流业务管理

寄递单位信息管理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承接上级单位的数据功能,通过对接接收上级单位推送的寄递业务信息数据, 实现按照区域、寄递单位、寄递站点、时间段等的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可对接寄递单位数据功能,通过对接寄递单位的业务信息数据,实现按照区域、寄递单位、寄递站点、时间段等的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物流单位信息管理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承接上级单位数据功能,通过承接上级数据功能,支持对接接收上级单位推送的物流业务信息数据,实现按照区域、物流单位、物流园区、时间段等的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支持对接物流单位数据功能,通过对接寄递单位的业务信息数据,实现按照区域、寄递单位、寄递站点、时间段等的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2.2.3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保管理

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党政机关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党政机关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党政机关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支持与地方自建系统数据对接、联动功能,如党政机关单位信息、安保人员信息、访客身份信息、执勤状态信息及报警联动信息等。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保管理系统配置表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要求

1

智慧园区综合管控系统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重点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2

安保系统1

防区视频监控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重点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3

一键多级报警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重点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4

可视语音对讲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重点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5

访客身份查验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重点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6

车辆出入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重点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7

内部人员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重点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8

信息一键发布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重点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9

执勤状态管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重点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10

报警多级联动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重点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11

安保系统2

目标识别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重点企业的周界、重要区域防护

宜配置

12

目标跟踪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重点企业的周界、重要区域防护

宜配置

13

自动报警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重点企业的周界、重要区域防护

宜配置

14

电子地图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重点企业的周界、重要区域防护

宜配置

15

录像回放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重点企业的周界、重要区域防护

宜配置

2.2.4 医院内保管理

支持挂号、就诊、住院信息管理,通过对接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患者的挂号信息、就诊信息以及住院信息等的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医院的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医院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医院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2.2.5 校园内保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信息管理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中小学、幼儿园的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中小学、幼儿园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中小学、幼儿园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支持校车信息登记管理功能,通过对接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管理系统或者通过在系统上录入、删除、更新、审核、注销校车的登记信息功能;

支持学生、家长信息管理,通过对接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家长管理系统(支持 EXCEL 表文件导入)或者通过在系统上录入、删除、更新、审核、注销学生、家长的登记信息功能;

支持校园周边整治信息管理,通过对接地方自建的校园整治信息系统数据对接、联动功能,如校园周边的小商小贩整治情况、娱乐场所整治情况、违章停车整治情况等。

高校信息管理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高校的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高校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高校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支持学生、家长信息管理,通过对接中小学、幼儿园的学生、家长管理系统(支持 EXCEL 表文件导入)或者通过在系统上录入、删除、更新、审核、注销学生、家长的登记信息功能;

支持社团组织信息管理,通过对接高校得社团组织信息管理系统(支持 EXCEL 表文件导入),或者通过在系统上录入、删除、更新、审核、注销社团组织信息的信息功能。

表3校园内保管理系统配置表及其实现方式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要求

1

智慧校园综合管控系统

中小学、幼儿园、高中及高校的出入口

应配置

2

安保系统1

防区视频监控

中小学、幼儿园、高中及高校的出入口

应配置

3

一键多级报警

中小学、幼儿园、高中及高校的出入口

应配置

4

可视语音对讲

中小学、幼儿园、高中及高校的出入口

应配置

5

访客身份查验

中小学、幼儿园、高中及高校的出入口

应配置

6

车辆出入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高中及高校的出入口

应配置

7

内部人员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高中及高校的出入口

应配置

8

信息一键发布

中小学、幼儿园、高中及高校的出入口

应配置

9

执勤状态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高中及高校的出入口

应配置

10

报警多级联动

中小学、幼儿园、高中及高校的出入口

应配置

2.2.6 军工企业内保管理

军工企业内保管理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军工单位的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军工单位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军工单位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支持运输车及驾驶员信息管理;

支持与地方自建系统数据对接、联动功能,如军工企业基本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留学生信息、安保人员信息、执勤状态信息及报警联动信息等。

表4军工企业内保管理系统配置表及其实现方式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要求

1

智慧园区综合管控系统

军工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2

安保系统1

防区视频监控

军工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3

一键多级报警

军工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4

可视语音对讲

军工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5

访客身份查验

军工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6

车辆出入管理

军工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7

内部人员管理

军工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8

信息一键发布

军工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9

执勤状态管理

军工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10

报警多级联动

军工企业的出入口

应配置

11

安保系统2

目标识别

军工企业的周界、重要区域防护

宜配置

12

目标跟踪

军工企业的周界、重要区域防护

宜配置

13

自动报警

军工企业的周界、重要区域防护

宜配置

14

电子地图

军工企业的周界、重要区域防护

宜配置

15

录像回放

军工企业的周界、重要区域防护

宜配置

2.2.7 金融银行内保管理

金融单位信息管理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金融单位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金融单位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金融单位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支持按照许可名称、许可时间等信息对金融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建设、验收行政许可信息进行查询。

2.2.8 文博单位安保管理

文博单位信息管理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文博单位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文博单位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文博单位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支持参观人员信息管理,通过对接文博单位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文博单位的人员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参观文博单位的人员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2.2.9 机场、港口、大型车站安保管理

机场、港口、大型车站信息管理功能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机 场、港口、大型车站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机场、港口、大型车站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机场、港口、大型车站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2.2.10 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位信息管理

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位信息管理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位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重要新闻单位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重要新闻单位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支持参观人员信息管理,通过对接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等重要新闻单位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重要新闻单位的人员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参观重要新闻单位的人员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2.2.11 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信息管理

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信息管理功能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大型物资储备单位和大型商贸中心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2.2.12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单位信息管理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单位信息管理功能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单位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单位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单位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 能。

2.2.13 重要基础设施安保管理

重要基础设施安保管理功能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重要基础设施单位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其重要基础设施单位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重要基础设施单位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2.2.14 其他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信息管理

其他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信息管理功能支持人员、车辆出入信息管理,通过对接其他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出入口管理系统或者接入其他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人员、车辆出入管控设备,实现对进出此单位其他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人员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信息检索和统计功能。

2.2.15 油气基础设施安保管理

通过人工录入、Excel模板导入、提供数据接口的方式实现录入、删除、更新、审核、注销、恢复油气基础设施安保信息功能;

通过内保巡查信息系统实现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油气基础设施安保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2.2.16 电力基础设施安保管理

通过人工录入、Excel模板导入、提供数据接口的方式实现录入、删除、更新、审核、注销、恢复电力基础设施安保信息功能;

通过内保巡查信息系统实现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电力基础设施安保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2.2.17 电信基础设施安保管理

通过人工录入、Excel模板导入、提供数据接口的方式实现录入、删除、更新、审核、注销、恢复电信基础设施安保信息功能;

通过内保巡查信息系统实现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电信基础设施安保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2.2.18 工作台

工作台功能支持集中展示民警待办事项统计及常用工具模块。根据民警所属组织、管辖区域划分,统计今日新增待办事件数和待办事件总数。

2.2.19 内保单位基本信息管理

内保单位基本信息管理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具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单位基本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

支持单位辖区管理责任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

支持内保单位认定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

支持保卫机构设置信息和保卫人员配备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支持单位从业人员(含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

支持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

支持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基础设施信息的导入、新增、修改、删除、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

2.2.20 行政执法信息管理

行政执法信息管理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对行政执法工作信息进行记录新增、查询、统计和导出功能;包括公安监管单位编号、执法时间、执法机构名称、执法文号、执法描述信息;

信息记录支持附件上传、删除、查看和下载功能。

2.2.21 综合查询

综合查询功能支持自定义查询配置功能,实现内部单位基本信息、内保业务管理信息、综合应用案事件信息和感知结构化信息的查询。

2.2.22 统计报表管理

报表统计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人、地、事、物、组织等内保相关要素的月度、季度、年度、地域、时间段等多维度多样化的统计报表;

支持自定义生成报表。

2.2.23 分析研判

分析研判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接入已有人脸、人体等视频智能识别技术设备识别结果,实现人脸识别、碰撞比对、人证比对、背景审查、车辆识别,异常行为检测、异常人员轨迹分析的功能;

接入已有的内保单位全覆盖的视频图像围栏;

接入已有的人像、车辆等采集信息的多维数据分析研判。

行业态势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按行业对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情况进行态势分析并提供可视化展示;

支持通过电子地图展示行业态势信息。

2.2.24 布控预警

布控预警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对重点人的自定义布控库、布控预警阈值、布控范围和预警接收对象的设定;

支持车辆的自定义布控库、布控范围和预警接收对象的设定;

支持重点场所人员流量的布控预警阈值、布控范围和预警接收对象的设定;

支持预警接受对象对布控重点人、车辆和人员流量的时空轨迹和录像查阅及使用分析研判工具用于精准研判。

2.2.25 预警报警信息管理

预警处置功能符合以下要求:

支持重点人自动预警和智能报警;

支持基于人员流量的承载量预警;

支持指定区域的人员准入或禁止报警。

2.2.26 内保行政执法信息管理

通过内保巡查信息系统实现内保行政执法表单录入、编辑、更新、删除的功能;

通过内保巡查信息系统实现整改通知表单录入、编辑、更新、删除、下发、反馈的功能;

通过内保巡查信息系统实现行政执法相关信息的录入、编辑、更新、删除、统计、查询等功能。

2.2.27 考核评估

系统提供了网上巡查和实地巡查两个功能。

通过网上巡查和实地巡查相结合的模式,实现了企业信息完整程度、系统使用情况、业务备案情况的分析比对,从而自动生成评比得分。

通过网上巡查的方式实现根据单位信息录入完整情况、更新的及时水平的评判,自动生成得分;

通过系统依据不同的类型设定的安防标准不同,实现单位内部安保信息的规范化水平和治安防范水平的自动评判并生成得分;

通过实地巡查实现单位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登记数量和应有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数量的比对,结合企事业单位自主申报信息进行自动分析统计单位治安防范得分功能。

如下图所示,展示了企事业单位、所在分县局各要素的综合得分情况:

2.2.28 通知通告信息管理

系统设置了通知公告模块,实现了通知公告信息的发布、维护、签收通知通告的功能。

2.2.29 法律法规信息管理

系统设置了法律法规信息管理模块,实现法律法规信息的发布、维护、签收法律法规的功能。

2.2.30 可视化呈现

可视化呈现功能支持人、地、事、物、组织等要素多维度可视化呈现功能,可满足在电子地图上展现。要素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单位人员、单位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保卫人员、保安员、内保单位、单位重点部位、案事件、预警告警、重点基础设施、保卫机构等。

3 重点单位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建设要求

重点单位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要求将我单位已有重点单位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自2015年起至今的所有数据和信息及其安保队伍、安保人员、安保制度、人防设施、技防设施、物防设施通过数据接口、转换,接入新的智慧内保信息系统中。

其中:

单位信息包括市场监督部门的法人基本信息、要害部位信息、管辖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联系方式、安保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等。

安保人员信息包括安保队伍的组织架构、安保负责人、安保人员、保安人员、秩序维护员等信息。

安保制度信息包含各类安全保卫制度、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培训方案等。

人防信息包含各类人工防范信息。

技防设置包含各类技术防范设置的信息及使用状态、维修保养人员信息等。

物防设施包含各类物理防范设施的信息及使用状态、维修保养人员信息等。

上述信息包含互联网端、公安网端数据,均需进行共享互通。

重点单位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信息,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提前联系我单位获取详细信息。

拟投标供应商应保证能够准确无误的接入重点单位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自启用以来的所有运行数据,并能够与该系统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4 重点单位治安巡查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建设要求

重点单位治安巡查信息系统数据共享要求将我单位已有重点单位治安巡查信息系统自2015年起至今的所有数据和信息通过数据接口、转换,接入新的智慧内保信息系统中,包含但不仅限于重点单位地理位置数据、要害部位地理位置数据、重点单位及要害部位行政执法巡查结果、报警信息、预警信息等。

其中:

重点单位地理位置数据为公安民警通过移动终端APP采集的重点单位地理位置数据及相关数据。

要害部位地理位置数据为公安民警通过移动终端APP采集的要害部位地理位置数据及相关数据。

重点单位及要害部位行政执法巡查结果为公安民警通过移动终端APP对重点单位及要害部位的例行巡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知、处罚及接收反馈信息。

报警信息

报警信息为重点单位及要害部位的一键报警相关数据,实现在线实时报警。

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相关的安保人员、巡查结果综合数据处理产生的不同等级预警等。

上述信息包含互联网端、公安网端数据,均需进行共享互通。

重点单位治安巡查信息系统数据共享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信息,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提前联系我单位获取详细信息。

拟投标供应商应保证能够准确无误的接入重点单位治安巡查信息系统自启用以来的所有运行数据,并能够与该系统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5 散装油品销售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建设要求

散装油品销售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要求将我单位已有散装油品销售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自2015年起至今的所有数据和信息通过数据接口、转换,接入新的智慧内保信息系统中,包含但不仅限于加油站信息、从业人员信息、安保人员信息、安保队伍组织架构信息、散装油品销售信息、报警信息、预警信息等。

其中:

加油站信息主要为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信息、负责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安保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从业人员信息主要为加油站相关人员的基本信息、岗位信息。

安保人员信息为加油站安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岗位信息。

安保队伍组织架构信息为加油站的安全保卫组织架构图谱信息。

散装油品销售信息为加油站销售散装油品相关系及散装油品销售对象相关信息。

报警信息为加油站的一键报警信息及相应的警情处理信息。

预警信息为加油站从业人员、安保队伍、散装油品销售对象相关信息的数据分析、比对所产生的预警信息。

上述信息包含互联网端、公安网端数据,均需进行共享互通。

散装油品销售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信息,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提前联系我单位获取详细信息。

拟投标供应商应保证能够准确无误的接入散装油品销售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自启用以来的所有运行数据,并能够与该系统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6 物流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建设要求

物流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要求将我单位已有物流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自2014年起至今的所有数据和信息通过数据接口、转换,接入新的智慧内保信息系统中,包含但不仅限于物流业从业企业、从业人员、从业车辆、收发货信息、报警信息、预警信息等。

其中:

从业企业信息为物流业从业企业的市场监督部门的登记信息及负责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安保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从业人员信息为物流业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岗位信息。

从业车辆信息为物流业从业车辆及货物运载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收发货信息为物流业从业企业所收发的出入港货物信息、收发件人相关基本、收发数量信息等。

报警信息为物流业从业企业及相关人员的报警信息和派处警信息。

预警信息为物流业从业企业、从业人员、收发货物、收发件人在公安内网的比对、碰撞相关信息。

上述信息包含互联网端、公安网端数据,均需进行共享互通。

物流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共享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信息,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提前联系我单位获取详细信息。

拟投标供应商应保证能够准确无误的接入物流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自启用以来的所有运行数据,并能够与该系统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7 智慧保安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要求

智慧保安监管信息系统目标是要全面覆盖我市保安从业企业、保安从业人员、保安相关物品及相关人防、物防、技防相关的信息。

一是实现对保安服务从业企业及人员、物品的动态监管

1) 保安员信息管理

保安员基本信息、照片信息、培训信息、考试信息、保安员等级信息和保安员奖惩信息等。

2) 单位信息管理

实现保安服务从业单位信息掌握,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登记信息、经营许可信息等。对保安服务公司、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信息进行关联查询比对。

3)保安培训单位信息查询

用于保安培训单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登记信息、经营许可信息的查询。

4)保安服务从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出资人信息管理

实现保安从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出资人相关信息并形成档案,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应比对预警。

二是对保安从业企业的经营状态的把握

为保安行业的清理、整顿提供数据支撑。

实现保安从业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备案的管理,并对保安从业单位相关动态信息的社会化采集;实现保安服务活动的网上指导、指挥、调度与监督,并实现警企互动。

实现公安机关对各类保安服务从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及相关信息查询。

实现公安机关对各类保安服务从业企业的行政处罚奖励及相关信息查询。

8 武装押运公司人员流动管控信息系统建设要求

武装押运公司人员流动管控信息系统建设的目标是要全面掌握我市武装押运公司、押运车辆、押运人员、枪支弹药的相关情况,实现对武装押运公司、车辆、人员的智慧化管理和动态掌握。同时,也要实现对武装押运公司、车辆、人员的动态和实施调度,通过平台实现对武装押运公司相关资源的调度并接受其任务执行反馈。

首先是要实现对武装押运公司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实现其从业人员、从业车辆、枪支弹药信息的登记和日常盘点、清查。

其次是要实现与武装押运公司的实时互动,实时掌握武装押运车辆、人员的动态信息,并与公安内网PGIS结合进行动态可视化展示。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应与我市的武装押运公司取得联系,保证相关数据能够通过数据接口实时接入。

9 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与在线学习信息系统建设要求

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与在线学习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是按照国家、省、市相关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推出一项便民化信息服务,力求达到保安员资格报名线上报名、线上审批、线上成绩发布、线上资格查询等业务,使保安员资格证报名工作更加便利化。

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与学习信息系统首先是要提供保安员的在线报名、在线资格审查,并将报名与资格审查信息反馈至报名人员。

其次是要实现保安人员的考前模拟练习功能。

第三是要实现保安人员的对其考试成绩、资格证取得进度进行在线查询与掌握。

第四是要实现保安员资格考试结果的在线查询、资格证获得情况的查询功能。

第五是要实现保安员资格证的换发功能。

10 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控信息系统建设要求

10.1 总体功能

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控系统功能主要包括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要素信息、数据统计、企业信息、智能研判分析、安全管理、配置管理功能。

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要素信息采集包括:行业场所信息综合查询、数据采集实时动态、行业场所信息管理、行业场所重点视频管理、关键点位摄像头登记,供有关专业部门即时调用。

数据统计包括:数据统计、企业信息管理功能。

智能研判分析包括:预警与防控、重点区域分析、重点人员分析、重点物品分析、积分可视化。

安全管理包括:密钥管理功能。

配置管理包括:模型管理、告警管理、系统管理功能。

娱乐特业管控系统支持通过数据接口接入下列信息的接入。包括:旅馆业信息接入、印章业信息接入、机修业信息接入、娱乐场所信息接入、印刷业信息接入、典当业信息接入、废旧金属回收业信息接入、旧货业信息接入、开锁业信息接入以及新兴业态的信息接入等,通过提供数据交互接口实现上述数据的接入。

登记关键点位摄像头相关信息,供视频接入专门部门进行调用、分析、智能研判。

娱乐特业管控系统应用功能包括:通过接入已有视频图像分析结果,接收、信息综合查询、信息可视化呈现功能、统计分析功能、智能分析研判功能、企业名录和知识库。

娱乐特业管控系统管理功能包括:公安内网现有系统接入、前端数据安全管理、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日志管理和自定义应用场景等功能。

10.2 详细功能

10.2.1.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要素信息

a)行业场所信息综合查询

信息综合查询满足以下功能:

支持通过关键词与本系统采集汇聚的要素信息进行匹配,实现对所需信息的快速检索。行业场所治安要素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息、场所信息、从业人员信息、场所涉案事件信息、各行业自有业务信息等;

支持用户以不同角色按照不同权限对检索结果详情进行完整查看和调用;

支持在电子地图上通过关键词对娱乐特业治安要素信息的查询、检索和呈现;

宜支持图上作战,通过各类标签快速检索,通过图形工具选定范围检索。

b)数据采集实时动态

治安要素信息采集与汇聚满足以下功能:

支持通过接口实时对接各行业系统数据;

支持各行业数据上传汇聚;

支持常见格式文件数据导入,文件格式应包括但不限于 csv、xml、xlsx 等;

支持查看数据导入记录;

宜支持通过移动应用完成信息的采集和录入;

宜支持治安要素信息采集情况考核。

c) 数据采集实时动态呈现视图

数据采集实时动态应满足以下功能:

支持在电子地图显示地区上传数据状态;

支持查看各行业数据总量;

支持查看数据采集摘要信息,数据采集摘要应包括但不限于场所名称、地区名称、上传时间、数据量等。

d)行业场所信息管理

行业场所信息管理满足以下功能:

支持根据地区查看该地区场所信息,场所信息应包括但不限于场所名称、场所地址、联系方式等;

支持地区快速检索;

支持场所快速检索;

支持场所详情查看,场所详情应包括到不限于场所基本信息、场所从业人员信息、场所涉及案事件信息、场所涉及处罚信息等;

支持场所信息下载;

宜支持从业人员背景审查信息管理。

e)行业场所重点视频管理

登记关键点位摄像头相关信息,供视频接入专门部门进行调用。

f)关键点位摄像头即时调用

登记关键点位摄像头相关信息,供视频接入专门部门进行调用 。

10.2.2.数据统计

数据采集量统计应满足以下功能:

支持各地区数据采集量统计;

支持各行业数据采集量统计;

支持结构化数据采集量统计;

支持非结构化数据采集路数和采集量统计;

支持统计结果生成统计图表可视化显示;

支持对治安检查人员日常检查次数和频次的统计;

支持对数据采集完备程度的统计;

支持用户以不同角色按照不同权限对统计信息下载。

10.2.3 行业治安要素统计功能

行业治安要素统计应满足以下功能:

支持基于区域、行业类型、时间等不同维度对各行业场所数量和变化趋势的统计分析;

支持基于区域、行业类型、时间等不同维度对行业从业人员数量和变化趋势的统计和分析;

支持各行业按照位置统计联网摄像头覆盖度;

支持各行业场所处罚信息统计;

支持各行业场所案件信息统计;

支持统计结果生成统计图表可视化显示;

支持用户以不同角色按照不同权限对统计信息下载。

10.2.4 预警信息统计功能

预警信息统计应满足以下功能:

支持预警应用模型信息统计,预警应用模型应包括但不限于超过预设积分阈值预警、重点区域人员异常分布预警等。

支持统计结果生成统计图表可视化显示;

支持用户以不同角色按照不同权限对统计信息下载。

10.2.5 密钥统计功能

密钥统计功能满足以下功能:

a) 支持密钥总数量统计;

b) 支持各行业密钥数量统计;

c) 支持统计结果生成统计图表可视化显示;

d) 支持用户以不同角色按照不同权限对统计信息下载;

e) 宜支持各行业密钥使用频次统计。

10.2.6 知识库

知识库满足以下功能:

a) 支持知识查询;

b) 支持知识管理;

c) 宜支持知识推送。

10.2.7 企业信息

行业企业名单应满足以下功能:

支持行业企业快速检索;

支持行业企业详情查看;

支持行业企业标签分类,标签应包括但不限于涉案企业、状态异常企业等。

支持用户以不同角色按照不同权限对企业信息下载。

10.2.8 智能研判分析

a)预警与防控

预警与防控满足以下要求:

支持通过应用模型实现防控与预警;

支持通过定义不同应用模型实现对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重点地区、重点案事件等治安要素防控(车辆布控、人员布控);

支持通过定义不同应用模型实现对重点人员、重点物品、重点地区、重点案事件等治安要素预警推送;

应用模型包括但不限于重点人员信息活动轨迹追溯、重点物品标签化、重点场所分析等。

b)重点区域分析

重点区域分析满足以下要求:

支持通过应用模型实现重点地区分析,应用模型包括但不限于重点地区异常人员活动分析、重点区域行业场所综合分布;

支持重点区域的添加、删除、修改、标记;

宜支持通过定义不同应用模型实现对重点区域检索;

宜支持通过定义不同应用模型实现对重点区域统计;

宜支持通过定义不同应用模型实现对重点区域分析功能。

c)重点人员分析

重点人员分析满足以下要求:

支持通过应用模型实现重点人员分析,应用模型包括但不限于重点人员标签化等;

支持通过定义不同应用模型实现对重点人员检索;

支持重点人员统计功能(人流量统计)。

宜支持重点人员社群结构分析;

宜支持重点人员人脸特征属性识别;

宜支持重点人员的人脸库识别(以图搜人);

宜支持重点人员轨迹追踪。

d)重点物品分析

重点物品分析满足以下要求:

应支通过应用模型实现重点物品分析,应用模型包括但不限于重点物品标签化等;

支持重点物品统计;

宜支持重点物品流动记录、交易记录查询;

宜支持重点物品溯源。

e)积分可视化

积分可视化满足以下要求:

支持通过应用模型实现积分可视化,应用模型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积分模型、行业场所积分模型;

支持行业企业积分制;

支持积分统计分析;

宜支持积分可视化呈现,可视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图表、电子地图。

10.2.9 公安现有系统接入

系统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a) 应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接入电子地图服务系统。

b) 支持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接入公安现有重点人员库、在逃人员库、大情报系统等。

10.2.10 自定义应用场景

自定义应用场景满足以下功能:

a) 应用场景应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地图、图表、数据列表等;

b) 宜支持应用场景的创建、修改、删除;

c) 宜支持应用场景快速检索;

宜支持应用场景的信息查看。

10.2.11.安全管理

a)密钥管理

行业场所综合信息应满足以下功能:

a) 支持密钥分发;

b) 支持密钥分散双向认证;

c) 支持密钥绑定用户,对用户访问权限管控;

d) 支持使用密钥对数据加密、解密等。

10.2.12 密钥日志记录

密钥日志记录应满足以下功能:

e) 支持密钥分散记录查看;

f) 支持密钥鉴权记录查看;

g) 支持密钥绑定用户记录查看;

h) 支持密钥快速检索;

支持用户以不同角色按照不同权限对日志记录下载。

10.2.13 配置管理

a) 模型管理

系统支持添加、删除、修改、自定义模型功能;

系统支持模型分类、模型检索功能。

b) 自定义应用场景

系统支持应用场景添加、修改、禁用、移除功能;

系统支持自定义应用场景功能。

c) 告警管理

系统支持自动监测系统、告警收集与显示、告警查询、告警过滤、告警处理功能。

d) 系统管理

系统支持用户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功能;

系统支持接入系统配置管理功能;

系统支持数据同步管理功能;

系统支持行业配置管理功能;

系统支持系统日志管理功能。

10.2.14 日志管理

操作日志应满足以下功能:

支持用户操作记录查询;

支持按用户名快速检索操作记录;

支持按时间快速检索操作日志;

支持操作日志下载。

10.2.15 用户管理

用户管理应满足以下功能:

支持新用户创建、修改、删除;

支持用户快速检索;

支持用户信息查看;

10.2.16 角色管理

角色管理应满足以下功能:

支持新角色创建、修改、删除;

支持角色快速检索;

支持角色信息查看;

支持角色权限分配;

10.2.17 接口功能

上下级系统间接口应符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战业务应用系统技术规范 第 1 部分: 总体技术要求》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战业务应用系统技术规范 第 5.2 部分: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控系统接口协议要求》。

11 行业场所治安巡检系统数据共享建设要求

行业场所巡检系统APP数据共享要求将我单位已有行业场所巡查APP自2018年起至今的所有数据和信息通过数据接口、转换,接入新的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控信息系统中,包含但不仅限于行业场所地理位置数据、重点部位地理位置数据、行业场所及重点部位行政执法巡查结果、报警信息、预警信息等。

其中:

行业场所地理位置数据为公安民警通过移动终端APP采集的重点单位地理位置数据及相关数据。

重点部位地理位置数据为公安民警通过移动终端APP采集的重点部位地理位置数据及相关数据。

行业场所及重点部位行政执法巡查结果为公安民警通过移动终端APP对重点单位及要害部位的例行巡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知、处罚及接收反馈信息。

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为行业场所、重点部位相关的安保人员、巡查结果综合数据处理产生的不同等级预警等。

上述信息包含互联网端、公安网端数据,均需进行共享互通。

行业场所巡查APP数据共享要求包含但不仅限于上述信息,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提前联系我单位获取详细信息。

拟投标供应商应保证能够准确无误的接入行业场所巡查APP自启用以来的所有运行数据,并能够与该系统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12 新兴业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

随着信息通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高新技术的发展,形成了种类繁多的新兴业态。一方面,新兴业态高速发展,产生了大量的治安隐患;另一方面,传统的治安管理要求、手段与工作机制难以适应新兴业态的形势变化。

因此,新兴业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是要实现对我市出现的新兴业态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及相关业务信息进行全面的掌握,实现新兴业态相关信息的溯源可查,为公安机关侦查办案提供相应的数据支撑。

从业单位信息指新兴业态从业单位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登记信息,如:法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所属辖区等。

从业人员信息是指新兴业态从业单位的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及岗位信息。

相关业务信息是指新兴业态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从业对象所产生的业务信息,实现相关人员、物品、交易信息在发生案件时可以溯源可查。

13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建设要求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应能够按照《GA∕T XXXX-XXXX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战业务应用系统技术规范》与省、部级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系统应部署在公安信息网和互联网,通过边界接入平台将互联网数据导入公安信息网。

互联网端主要用于信息采集、维护,公安网端用于数据分析、统计和研判、预警。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主要功能包括:基础信息管理、流向信息管理、标识管理、监督管理、信息管理和接入功能。

基础信息管理功能包括单位基本信息管理、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储存场所基本信息管理、储存信息管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备案信息管理。

流向信息管理包括销售业务信息管理、购买业务信息管理、生产信息管理、领用信息管理、处置信息管理、转让信息管理、丢失被盗信息管理和进出口业务管理。

标识管理包括标识基本信息管理、标识流向信息管理、标识重绑信息管理和标识领用业务信息管理。

监督管理包括考核评比、预警报警信息管理、监督检查管理、疏散泄露信息管理、停业停产信息管理、长停信息管理和安全认证使用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包括通知通告信息管理、法律法规信息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

接口功能包括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基本信息接口、单位涉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接口、企业经营资质证明文件信息接口、从业人员信息接口、生产标识信息接口、领取标识信息接口和安全认证使用信息接口等。

13.1 单位基本信息管理

单位基本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审核、锁定、注销单位信息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从业单位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3.2 从业人员信息管理

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恢复人员信息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从业人员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3.3 储存场所基本信息管理

应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恢复储存场所信息功能。

13.4 储存信息管理

应具有维护物品信息功能。

13.5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备案信息管理

应具有登记、删除、修改、注销车辆信息功能。

13.6 销售业务信息管理

销售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销售业务信息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销售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3.7 购买业务信息管理

购买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购买业务信息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购买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3.8 生产信息管理

生产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生产业务信息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生产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3.9 使用信息管理

领用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领用业务信息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领用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3.10 处置信息管理

处置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处置业务信息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处置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3.11 转让信息管理

转让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转让业务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转让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3.12 进出口业务管理

应具有登记、维护、确认进出口业务信息功能。

13.13 丢失被盗信息管理

应具有登记、维护、确认丢失被盗信息功能。

13.14 标识基本信息管理

应具有标识编码基本信息的采集、接收、上传、维护的功能。

13.15 标识流向管理

应具有标识在销售、购买、处置、转让、进出口、生产等环节的流向信息采集、维护、上传的功能。

13.16 标识重绑信息管理

应具有标识重新绑定信息的采集、维护、上传的功能。

13.17 标识领用业务信息管理

应具有标识领用信息的记录、维护、上传的功能。

13.18 考核评比

应具有根据企业信息完整程度、系统使用情况、业务备案情况进行评比得分功能,具体功能有:

c)具有通过五天内销售、购买登记次数,自动统计辖区五天备案得分功能;

d)具有根据辖区内储存场所备案数量和辖区内应有数量,自动统计辖区储存场所得分功能;

e)具有根据辖区内单位数字证书发放数量和辖区内应发放数量,自动统计辖区系统使用得分功能;

f)具有根据辖区内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登记数量和辖区内应有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数量,自动统计辖区内治安防范得分功能。

13.19 预警报警信息管理

应具有自动分析、自动预警、智能报警的功能。

13.20 通知通告信息管理

应具有发布、维护、签收通知通告的功能。

13.21 法律法规信息管理

应具有发布、维护、签收法律法规的功能。

13.22 接口功能

系统中的数据交换和备案接口应符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战业务应用系统技术规范第9.2 部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接口协议要求》的规定。

13.23 信息安全管理

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符合GB/T 20271的规定,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采用基于PKI安全基础设施和数字证书进行统一身份认证;

采用基于角色管理的系统访问控制策略。根据用户的角色进行相应的授权。通过动态更改用户的角色,可灵活控制资源的访问策略;

数据的访问通过系统提供的应用功能进行访问,并记录相应的日志备查。

系统采用可靠的CA数字证书实现https传输加密、SSL双向认证、异地数据备份技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防止数据被破坏和丢失。

系统数据接口服务接口安全符合GA/T 1226的规定;

系统数据通过市局边界网关接入。

14 剧毒化学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建设要求

剧毒化学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应能够按照《GA∕T XXXX-XXXX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战业务应用系统技术规范》与省、部级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系统应部署在公安信息网和互联网,通过边界接入平台将互联网数据导入公安信息网。

互联网端主要用于信息采集、维护,公安网端用于数据分析、统计和研判、预警。

剧毒化学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主要功能包括:基础信息管理、流向信息管理、标识管理、监督管理、审批管理、信息管理和接入功能。

基础信息管理功能包括单位基本信息管理、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储存场所基本信息管理、储存信息管理、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备案信息管理。

流向信息管理包括销售业务信息管理、购买业务信息管理、生产信息管理、使用信息管理、处置信息管理、转让信息管理、丢失被盗信息管理。

标识管理包括、标识生成管理和标识流向及分配管理。

监督管理包括考核评比、预警报警信息管理、拾交信息管理和违章整改管理。

信息管理包括通知通告信息管理、法律法规信息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

审批管理主要是购买许可证信息管理。

接口功能包括剧毒化学品单位基本信息接口、单位涉及剧毒化学品信息接口、企业经营资质证明文件信息接口、从业人员信息接口、生产标识信息接口、领取标识信息接口和安全认证使用信息接口等。

11 单位基本信息管理

单位基本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审核、锁定、注销单位信息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从业单位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4.2 从业人员信息管理

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恢复人员信息功能;

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从业人员信息和资质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4.3 储存场所基本信息管理

应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恢复储存场所信息功能。

14.4 储存信息管理

应具有维护物品信息功能。

14.5 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备案信息管理

应具有登记、删除、修改、注销车辆信息功能。

14.6 购买许可证信息管理

应具有购买许可证申请、修改、删除、查询、审批功能。

14.7 销售业务信息管理

销售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销售业务信息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销售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4.8 购买业务信息管理

购买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购买业务信息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购买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4.9 生产信息管理

生产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生产业务信息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生产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4.10 使用信息管理

使用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使用业务信息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使用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4.11 处置信息管理

处置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处置业务信息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处置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4.12 转让信息管理

转让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转让业务的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转让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4.13 丢失被盗信息管理

应具有登记、维护、确认丢失被盗信息功能。

14.14 标识生成管理

标识生成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根据标识编码规则自动生成标识的功能;

b)采用二维码、电子标签、验证码等技术方式实现标识管理。

14.15 标识流向及分配管理

应具有标识二次分发、绑定的功能;

14.16 考核评比

具有根据企业信息完整程度、系统使用情况、业务备案情况进行评比得分功能,具体功能有:

a)应具有通过五天内销售、购买登记次数,自动统计辖区五天备案得分功能。

b)宜具有根据辖区内储存场所备案数量和辖区内应有数量,自动统计辖区储存场所得分功能。

c)宜具有根据辖区内单位数字证书发放数量和辖区内应发放数量,自动统计辖区系统使用得分功能。

d)宜具有根据辖区内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登记数量和辖区内应有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数量,自动统计辖区内治安防范得分功能。

e)应具有取得购买凭据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购买备案的报警功能,报警后处理反馈情况统计得分的功能。

f)应具有剧毒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情况的考核功能。

14.17 预警报警信息管理

应具有自动分析、自动预警、智能报警的功能。

14.18 拾交信息管理

应具有剧毒化学品拾交信息登记、修改、审核等功能。

14.19 违章整改管理

违章整改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违章登记、查询、管理的功能;

具有整改信息登记、复核、管理的功能;

14.20 通知通告信息管理

系统支持人工录入、Excel模板导入的方式实现发布、维护、签收通知通告的功能。

14.21 法律法规信息管理

系统支持人工录入、Excel模板导入的方式实现发布、维护、签收法律法规的功能。

14.22 安全检查信息管理

系统支持人工录入、Excel模板导入的方式实现登记、删除、审核、检查信息的功能。

14.23 接口功能

系统中的数据交换和备案接口应符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战业务应用系统技术规范第9.2 部分:剧毒化学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接口协议要求》的规定。

14.24 信息安全管理

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符合GB/T 20271的规定,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采用基于PKI安全基础设施和数字证书进行统一身份认证;

采用基于角色管理的系统访问控制策略。根据用户的角色进行相应的授权。通过动态更改用户的角色,可灵活控制资源的访问策略;

数据的访问通过系统提供的应用功能进行访问,并记录相应的日志备查。

系统采用可靠的CA数字证书实现https传输加密、SSL双向认证、异地数据备份技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防止数据被破坏和丢失。

系统数据接口服务接口安全符合GA/T 1226的规定;

系统数据通过市局边界网关接入。

15 放射性物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建设要求

放射性物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应能够按照《GA∕T XXXX-XXXX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战业务应用系统技术规范》与省、部级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系统应部署在公安信息网和互联网,通过边界接入平台将互联网数据导入公安信息网。

互联网端主要用于信息采集、维护,公安网端用于数据分析、统计和研判、预警。

放射性物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主要功能包括:基础信息管理、审批管理、流向信息管理、标识管理、监督管理、信息管理和接口功能。

基础信息管理功能包括单位基本信息管理、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储存场所基本信息管理、储存信息管理、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备案信息管理。

审批管理包括运输许可证信息管理。

流向信息管理包括销售信息管理、购买信息管理、生产信息管理、使用信息管理、其他出入库信息管理、废源回收信息管理、转让信息管理、丢失被盗信息管理。

标识管理包括标识基本信息、标识流向信息、标识重绑信息、销售标识信息、购买标识信息、其他出库标识信息、其他入库标识信息、使用出库标识信息、使用回库标识信息和转让标识信息。

监督管理包括考核评比、预警报警信息管理和监督检查内容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包括通知通告信息管理和法律法规信息管理。

接口功能包括放射性物品单位基本信息接口、单位涉及放射性物品信息接口、企业经营资质证明文件信息接口、从业人员信息接口等。

15.1 单位基本信息管理

单位基本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登记、审核、锁定、注销单位信息功能;

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从业单位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5.2 从业人员信息管理

从业人员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恢复人员信息功能;

b)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从业人员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5.3 储存场所基本信息管理

应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恢复储存场所信息功能。

15.4 储存信息管理

应具有维护物品信息功能。

15.5 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备案信息管理

应具有登记、删除、修改、注销车辆信息功能。

15.6 运输许可证信息管理

应具有运输许可证的登记、审批、删除、修改、信息汇集的功能。

15.7 销售信息管理

销售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销售业务信息的功能;

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销售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5.8 购买业务信息管理

购买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购买业务信息的功能;

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购买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5.9 生产信息管理

生产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生产业务信息的功能;

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生产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5.10 使用信息管理

使用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使用业务信息的功能;

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使用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5.11 其他出入库信息管理

其他出入库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其他出入库业务信息的功能;

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其他出入库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5.12 废源回收信息管理

废源回收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废源回收业务信息的功能;

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废源回收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5.13 转让信息管理

转让信息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有登记、删除、审核、注销转让业务的功能;

具有县级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将转让信息审查备案上传功能。

15.14 丢失被盗信息管理

应具有登记、维护、确认丢失被盗信息功能。

15.15 标识基本信息管理

应具有标识基本信息采集、查询、修改、上传的功能。

15.16 标识流向信息管理

应具标识流向信息采集、查询、修改、上传的功能。

15.17 标识重绑信息管理

应具有标识重绑信息采集、查询、修改、上传的功能。

15.18 销售标识信息管理

应具有销售标识信息采集、查询、修改、上传的功能。

15.19 购买标识信息管理

应具有购买标识信息采集、查询、修改、上传的功能。

15.20 其它出库标识信息管理

应具有其他出库标识信息采集、查询、修改、上传的功能。

15.21 其它入库标识信息管理

应具有其他入库标识信息采集、查询、修改、上传的功能。

15.22 使用出库标识信息管理

应具有使用出库标识信息采集、查询、修改、上传的功能。

15.23 使用回库标识信息管理

应具有使用回库标识信息采集、查询、修改、上传的功能。

15.24 转让标识管理

应具有转让标识信息采集、查询、修改、上传的功能。

15.25 考核评比

应具有根据企业信息完整程度、系统使用情况、业务备案情况进行评比得分功能,具体功能有:

具有运输登记备案得分功能;

具有根据辖区内储存场所备案数量和辖区内应有数量,自动统计辖区储存场所得分功能;

具有根据辖区内单位数字证书发放数量和辖区内应发放数量,自动统计辖区系统使用得分功能;

具有根据辖区内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登记数量和辖区内应有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数量,自动统计辖区内治安防范得分功能。

15.26 预警报警信息管理

应具有自动分析、自动预警、智能报警的功能。

15.27 监督检查内容信息管理

应具有监督检查信息采集、上传的功能。

15.28 通知通告信息管理

应具有发布、维护、签收通知通告的功能。

15.29 法律法规信息管理

应具有发布、维护、签收法律法规的功能。

15.30 安全检查信息管理

应具有监督检查信息采集、上传的功能。

15.31 接口功能

系统中的数据交换和备案接口应符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实战业务应用系统技术规范第9.8 部分:放射性物品流向信息管理与溯源系统接口协议要求》的规定。

15.32 信息安全管理

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符合GB/T 20271的规定,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采用基于PKI安全基础设施和数字证书进行统一身份认证;

采用基于角色管理的系统访问控制策略。根据用户的角色进行相应的授权。通过动态更改用户的角色,可灵活控制资源的访问策略;

数据的访问通过系统提供的应用功能进行访问,并记录相应的日志备查。

系统采用可靠的CA数字证书实现https传输加密、SSL双向认证、异地数据备份技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防止数据被破坏和丢失。

系统数据接口服务接口安全符合GA/T 1226的规定。

系统数据通过市局边界网关接入。

16 网络巡视平台

16.1 自我检查子系统

系统提供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从业企业的自我检查功能。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通过系统,能够实现对本企业的安全情况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评定,并提交公安机关进行监督考核。

6.16.2 网络巡视检查子系统

系统须提供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从业企业的网络巡视检查子系统。实现对从业企业的基础信息、经营信息、许可信息、安防信息、演练信息等进行网络巡视检查,以提高监督检查的工作效率,降低监督检查工作的劳动强度。

6.16.3 现场巡视监督检查子系统

系统须提供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从业企业的现场巡视监督检查子系统,实现对从业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现场检查,并与企业自我检查状况进行比对,对企业的自我评价进行评估。

6.16.4 从业车辆运行状况实时监测子系统

系统须提供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从业车辆的运行轨迹进行实时监测。依照交通部标准809通信协议建立系统平台,并与我市各GPS从业企业实现数据对接,实现全部从业车辆位置的动态监测。

17 综合信息系统集成建设要求

17.1 系统管理功能

系统提供用户用户管理、访问控制及权限管理、角色管理、授权管理功能。

用户管理模块提供系统管理用户、应用用户、接口服务用户管理功能;

互联网用户支持绑定数字证书功能;

公安网用户支持绑定公安数字证书功能;

访问控制及权限管理模块支持对用户的访问控制限制,支持允许、暂停、取消访问权限管理模块。

系统支持角色管理功能,支持维护用户与角色关系、维护用户、角色对资源目录的访问权限。

系统支持授权管理,能够实现增加、删除角色,更改角色属性的功能。

系统支持性能监控功能,能够实现对系统各类接口运行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功能;

系统支持实时监控系统性能指标,系统性能偏离设定值时报警功能。

系统支持审批配置管理功能,审批事项、审批流程、审批岗位等用户定制功能。

系统支持数据字典管理功能 ,支持对代码类别、代码值、代码名称、简称、标准号、启用时间、停用时间、历史情况等规范管理。

系统支持日志管理 ,能够实现自动记录系统的登录、业务操作、查询、接口服务; 日志粒度能支持回溯操作过程; 日志备份、导出。

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符合GB/T 20271的规定,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i、支持基于PKI安全基础设施、数字证书技术进行统一身份认证;

ii、支持采用基于角色管理的系统访问控制策略。根据用户的角色进行相应的授权。通过动态更改用户的角色,可灵活控制资源的访问策略;

iii、数据的访问通过系统提供的应用功能进行访问,并记录相应的日志备查;

iv、系统采用可靠的CA数字证书实现https传输加密、SSL双向认证、异地数据备份技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防止数据被破坏和丢失;

vi、服务接口安全符合GA/T 1226的规定;

17.2 信息流

供应商须详细列出系统的信息流框架及实施方案。

17.3 技术路线

供应商须详细列出系统的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含:互联网、公安网,并结合互联网、公安网云服务环境列出详细实施方案,超出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承受能力且无法修改为适应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的投标无效,请供应商提前勘察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及其实现方式。

17.4 软件环境

供应商须详细列出系统的软件环境,并结合互联网、公安网云服务环境列出详细实施方案,超出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承受能力且无法修改为适应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的投标无效,请供应商提前勘察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及其实现方式。

17.5 硬件环境

供应商须详细列出系统的硬件需求,并结合互联网、公安网云服务环境列出详细实施方案,超出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承受能力且无法修改为适应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的投标无效,请供应商提前勘察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及其实现方式。

18 智能感知设备与社会数据对接要求

系统建设除上述各详细介绍的模块需要进行数据共享与数据交互外,其还涉及如下的数据交互接口:

数据类型

数据项目

数据范围

通用信息

工商法人单位信息

内保单位、行业场所、危爆物品从业企业及人员

通用信息

税务信息

通用信息

社保信息

通用信息

案件信息

通用信息

处罚信息

感知响应

车牌识别

内保单位出入口

感知响应

人员登记

感知响应

访客登记

视频接入

行业场所

关键点位

智慧内保

门诊住院信息

门诊住院

智慧内保

学生家长信息

智慧内保

社团信息

行业场所

旅馆业

行业场所

印章业

行业场所

机修业

行业场所

开锁业

行业场所

典当业

行业场所

废旧金属回收

行业场所

3D打印

行业场所

网约房

行业场所

网约车

供应商应建设方案中须详细标明上述数据的来源及接入技术方案,我单位可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上述数据的准确接入。

19 信息安全管理

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符合GB/T 20271的规定,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采用基于PKI安全基础设施和数字证书进行统一身份认证;

采用基于角色管理的系统访问控制策略。根据用户的角色进行相应的授权。通过动态更改用户的角色,可灵活控制资源的访问策略;

数据的访问通过系统提供的应用功能进行访问,并记录相应的日志备查。

系统采用可靠的CA数字证书实现https传输加密、SSL双向认证、异地数据备份技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防止数据被破坏和丢失。

系统数据接口服务接口安全符合GA/T 1226的规定;

信息流

供应商须详细列出系统的信息流框架及实施方案。

技术路线

供应商须详细列出系统的技术路线及实施方案。含:互联网、公安网,并结合互联网、公安网云服务环境列出详细实施方案,超出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承受能力且无法修改为适应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的投标无效,请供应商提前勘察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及其实现方式。

软件环境

供应商须详细列出系统的软件环境,并结合互联网、公安网云服务环境列出详细实施方案,超出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承受能力且无法修改为适应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的投标无效,请供应商提前勘察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及其实现方式。

硬件环境

供应商须详细列出系统的硬件需求,并结合互联网、公安网云服务环境列出详细实施方案,超出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承受能力且无法修改为适应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的投标无效,请供应商提前勘察互联网、公安网云环境及其实现方式。

性能指标要求

1 平台整体架构

平台整体架构采用混合架构模式。

互联网端由开放型平台和封闭型平台组成,由B/S、C/S、手机APP共同组成。

公安网端运行于内网,使用数字证书访问。

供应商须详细说明平台在我单位已有的互联网(含开放型和封闭型)和公安的服务器及网络环境上的安装部署方案,并依照该环境指定详细的开发、部署部署方案。

我单位现有互联网服务器4台、公安网服务器2台,运行着我单位现有的5个信息系统。新建平台依照信息安全要求分别部署于上述6台服务器,无法安装部署或超出我单位内外网服务器指标的投标无效。

注:为保障我单位现有互联网服务器的安全和相关参数不被公开泄露,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投标前联系我单位获取详细的软硬件参数。

2 互联网端性能要求

(1)稳定性指标:

应用系统有效工作时间:全天候;

应用系统服务中止故障恢复时间:≤8小时;

应用系统服务中止故障指标:≤5次/年;

具有故障自动侦测功能:发现故障自动报警。

(2)吞吐量指标:

Web并发用户数:≥150个;

Web在线访问用户数:≥1000个;

智能终端用户数:≥2000个。

3 公安网端性能要求

(1)稳定性指标:

应用系统有效工作时间:全天候;

应用系统服务中止故障恢复时间:≤8小时;

应用系统服务中止故障指标:≤5次/年;

具有故障自动侦测功能:发现故障自动报警。

(2)吞吐量指标:

Web并发用户数:≥100个;

Web在线访问用户数:≥300个。

(3)数据量指标:

系统数据全备份速度:≤4小时(实时或定时备份)

平台建设涉及全市有关单位的人员/访客/车牌登记信息,供应商须详细说明上述数据的日/月/年增量数据,并按照信息存储3年的方案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

(4)系统统计、查询指标:

各类统计表单张平均形成时间:≤15分钟,

有索引的业务查询响应时间:≤15秒(支持单索引或多重组合索引)。

信息安全要求

平台的信息安全是平台的重中之重,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明确的、详细的说明下列信息安全相关的技术方案和实现方案。

1 权限管理要求

互联网端,分为市级公安机关、区县级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三级用户,具有不同的使用权限。

公安端分为市级公安局、区县级公安局、派出所三级用户,不同用户具有不同使用权限。

各企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使用本系统。

各级公安机关通过互联网、公安网登录使用本系统。

2 服务器端安全存储要求

核心数据、敏感数据,须加密后存入数据库,系统须优先采用国产密码加密手段。

3 终端安全认证要求

在数据填报、传输过程中,数据需加密传输,保证数据传输过程中不被篡改、不被获知。

由于互联网端接入单位情况复杂,应采用数字证书双向认证和PKI技术确保信息安全,证书需采用纯国产CA数字证书机构即整个证书链均为国产或国内企业,证书载体须支持国密算法。

3 传输加密要求

为确保信息安全,互联网端数据接入须采用加密传输方式传输,加密证书需采用纯国产CA数字证书机构,即整个证书链均为国产或国内企业的CA证书服务机构。

4 数据安全与备份要求

为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用性,系统须支持离线导出备份功能,支持数据库备份、电子文档备份,优先选用支持加密备份的技术方案。

供应商应按照平台建设,充分说明平台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及各子系统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并详细阐明信息安全保障的技术方案。

5 移动警务终端的建设要求

平台的建设包含了多个移动警务终端APP的设计、开发与运维。上述APP的建设必须符合省公安厅、公安部相关要求,必须能够运行在省厅公布的适配列表中公布的移动警务终端上,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明确说明支持哪些型号的移动警务终端、不支持哪些型号的移动警务终端。

移动警务终端的APP必须采取相关的信息安全措施,实现专机专用,技术上对终端的更换实现限制,使其即使获取账户密码信息也无法在其他终端登录。

项目组织和实施要求

为尽快落实公安部建设要求,实现当前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迫切需求,供应商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的30日内完成平台的部署并上线试运行。提前上线试运行的可在评分表中予以加分,超过30日或不承诺交付时间的。中标后无法按照承诺时间交付的,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处理。

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公治安[2019]963号、公治安明发[2020]152号及其附件要求建设,否则投标无效。

由于平台须与我单位现有的物流业治安管理系统、散装汽油销售治安管理系统、行业场所巡检APP等系统进行数据共享与对接,以按照公安部最新标准对原有数据进行转码与标准化处理并对接至省部级平台。拟投标供应商应与现有系统开发商取得数据交互技术合作协议,确保上述系统中积累多年的数据实现100%的完整交互共享。如有必要,拟投标供应商可在开标前与我单位沟通获取现有信息系统开发商的联系方式并提前自行达成技术合作协议。未取得数据交互技术合作协议的投标无效,中标后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实现数据交互共享的,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处理。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要求,平台互联网部分运行于华为云数据中心,其网络链路、互联网IP地址及省通信管理局ICP备案IP等均采用中国联通基础通信网络。因此,为保障信息安全,平台的前端设备接入应采用中国联通的虚拟专用网络(VPN)接入华为云。

1 项目建设团队要求

为保障平台的顺利部署和稳定运行,供应商须配备具有一定经验和能力且稳定的团队驻扎我市或我单位进行研发、部署、维护本平台。

团队成员必须包含平台项目负责人、客户服务负责人、技术支持负责人、信息安全维护负责人,并提供本单位就职12个月(含)以上的社保证明。

项目团队的能力要求,须提供负责人国家级信息安全专业人员的认定证书和计算机/网络高级职业资格证明。

项目的经验方面要求,须提供负责人承担百万级以上项目经验证明。

上述团队成员在质保期内须常驻我市提供本地化服务,如在质保期内未能常驻我市或我单位,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处理。

2 项目负责人要求

为确保平台建设有序进行,为加强对平台建设的统一领导,平台承建商须指派具有计算机网络相关高级资质的人员承担本项目的负责人,以落实本平台的组织管理。

为保障平台建设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供应商必须指派具有12个月以上本单位工作经验高级职称专业人士作为项目负责人,并承诺在平台的质保期内常驻我市提供本地化服务,如在质保期内未能常驻我市或我单位,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处理。

3 信息安全负责人要求

平台业务运行涉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特种行业、娱乐场所、危爆物品从业企业的安全制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要害部位相关信息。因此,信息安全保护是平台建设的重中之重。供应商必须指派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测评机构认证的具有“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资质的人员作为信息安全负责人来承担本项目信息安全保护的规划、设计、实施和维护,在质保期内常驻我市或我单位提供平台的本地化信息安全服务相关工作。如在质保期内未能常驻我市,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处理。

4 平台产品要求

供应商所提供的平台及各子系统软件产品,必须为自主研发产品,不得侵犯他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为处理。

5 云服务适配与运维能力

本平台互联网端运行于政务云上,公安内网运行于警务云上。因此,要求拟投标供应商具备一定的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能力,能够科学合理的安装、部署平台软件,具有一定的平台运行故障诊断能力,实现与内外网云服务供应商的有效沟通与协作。

6 软件开发专业能力

本平台为计算机软件开发产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唯一的、权威的计算机软件开发能力证明,因此,拟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以往开发过的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以证明其软件开发专业能力。

7 项目实施要求

为稳步推进项目的实施,供应商须明确本平台的实施方式及步骤,包含不仅包含:安装、部署、试运行、运行方案。

为保障平台的顺利部署和应用,供应商须配备具有一定经验和能力且稳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团队负责在我市或单位实施本平台。

项目的实施不仅包含软件平台的安装、配置、部署,还包括全市万余家前端感知设备的数据对接、全市数千家运输企业的GPS数据对接,供应商必须实时响应前端设备的接入、故障报修等要求,提供常驻本地的技术人员与我单位配合进行前端设备的接入。

实现1小时应答、2小时到达现场的服务目标。

售后服务要求

1 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主体为项目承建商,不得委托其他第三方提供。

要求售后内容包括:平台的使用培训、优化升级、电话指导、设备巡检、应急服务、运维及技术支持(系统安装部署、常见问题与资源、咨询方式),以及数字证书、USBKey的本地化发行、维护等服务。

视情况开展全市集中培训或地市集中培训。培训对象包括:系统管理员、各级公安机关系统使用人员、技术人员培训。

1)完成平台售后服务体系建设

平台采用市局建库模式,实现市一级部署、全市三级使用。

2)建立健全运行管理规范

在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建立健全各级公安机关智慧内保信息系统运行管理体系,确保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3)各方权责

在方案中明确各级治安管理部门、承建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4)工作流程

包括实施工作与售后服务工作两方面内容,承建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进行,并实行工作任务流程责任到人制度,建立一套专业的、高标准的工作要求及流程。

5)人员安排

项目实施安排专门的项目管理人员、技术支持人员、专业的技术人员、市场人员、协调人员等对项目进行实施。

6)项目实施计划

包括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实施具体安排、实施完成后的服务工作等各方面内容,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供应商须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现场技术培训与指导服务,按照公安机关要求不定期深入平台所承载的三万余家法人实体单位提供现场技术培训服务。

3 动态更新服务

供应商在免费服务期内应根据我单位需求,免费提供数据接口的新增和维护,免费提供平台不超过原平台三分之一工作量的新功能需求的研发部署。

注:

1.供应商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的30日内完成平台的部署并上线试运行。

2.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公治安[2019]963号、公治安明发[2020]152号及其附件要求建设。

3.供应商所提供的平台及各子系统软件产品,必须为自主研发产品,不得侵犯他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4.供应商须明确本平台的实施方式及步骤,包含但不限于:安装、部署、试运行、运行方案。

5.供应商必须实时响应前端设备的接入、故障报修等要求,提供常驻本地的技术人员与我单位配合进行前端设备的接入。实现1小时应答、2小时到达现场的服务目标。

6.要求售后内容包括:平台的使用培训、优化升级、电话指导、设备巡检、应急服务、运维及技术支持(系统安装部署、常见问题与资源、咨询方式),以及数字证书、USBKey的本地化发行、维护等服务。

7.视情况开展全市集中培训或区县集中培训。培训对象包括:系统管理员、各级公安机关系统使用人员、技术人员培训。

8.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应根据我单位需求,免费提供数据接口的新增和维护,免费提供平台不超过原平台三分之一工作量的新功能需求的研发部署。

9.验收程序:本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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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管控平台 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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