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0-5080]南沙区2020年度蕉门水道外江碧道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JG2020-5080]南沙区2020年度蕉门水道外江碧道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南沙区
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招标代理单位: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〇年十月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
一、工程名称:南沙区2020年度蕉门水道外江碧道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的总体布置范围以十一涌东堤为起点,十八涌东水闸为终点,岸线总长8.13km。其中,十一涌东至十五涌东
五、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
2.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并由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审查配合服务、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及相关报建等工作。
2.2 工程勘察:对本项目进行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物探等)工作及前期现状摸查工作,完成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3工程施工:
2.4创优工作:为实现本项目设定的创优目标所需完成的所有工作。
2.5 其他:
1)概预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概算、预算文件编制,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2)报批报建:派出专人负责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如有)。凡工程中涉及到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
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3、工期:
计划工期:100个日历天。
节点工期要求:
(1)勘察工期:15个日历天。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按发包人工作要求
(2)设计工期:25个日历天。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3)施工工期:60个日历天。工期自年
其中部分建设工程涉及碧道考核内容的,该部分工程需优先实施,并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工程中的关键节点工期进行适当提前调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关键节点工期的调整,不得延误,并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相关赶工措施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4)本工程的合同工期包括因承包人的设计未能达到发包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而需要修改或重新设计所涉及的额外工程期限,承包人被视为已对上述审批时间作出考虑和预留。
(5)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合同工程工期(包括关键节点工期和竣工日期)进行适当调整。
(6)竣工验收合格后,该工程的结算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送财政部门或经发包人确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评审。
4、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0年11 月16 日9 时30分,截止时间:2020年11 月 16 日
2.本项目不设置项目负责人签到。
3.开标时间:2020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递交投标文件:
(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企业编号)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登记,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提供,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订,联合体各方需共同签署及盖章)。
3.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蕉西水闸(滨海花园后门)
十七、其它
1、本项目不设方案补偿。
2、本项目的前期服务机构: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拓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3、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4、投标经济补偿: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参与项目投标的一切风险,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1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九、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
(勘察设计方、施工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设计方单位名称)为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3、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协调和工程价款支付等工作。
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5、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负责本工程的勘察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负责本工程的设计任务,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三:
投标单位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承诺书
致广州市南沙区水利工程管理所:
我公司参与(项目名称)的投标,郑重承诺如下:
若我公司中标,将在合同签订前按照工程需要配备管理和施工技术人员并向业主递交《投标单位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承诺书》,其内容准确、真实,且不低于下表所列最低要求,同时提供所投入人员相关证书原件予业主核实。
如我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自愿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若因人员不足或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我方将无条件按照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更换或增加相关人员。
投标单位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表
序号 | 岗位 | 资格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 1名 | |
2 | 施工负责人 |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 1名 | |
3 | 技术负责人 | 需取得相关的职称证 | 1名 | 不得由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兼任 |
4 | 设计负责人 |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 1名 | |
5 | 造价工程师 | 需取得相关的职称证或资格证 | 1名 | |
6 | 专职安全员 |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 1名 | |
7 | 资料员 | 具备资料员从业资格 | 1名 | |
8 | 施工员 | 具备施工员从业资格 | 2名 | |
9 | 质检员 | 具备质检员从业资格 | 1名 | |
10 | 安全员 | 具备安全员从业资格 | 1名 | |
11 | 材料员 | 具备材料员从业资格 | 1名 |
日期:年
【注:联合体投标的,“单位名称”一栏需书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
落款发布人:陈玉玲
落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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