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市乌恰镇乌恰一村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二标段)

库车市乌恰镇乌恰一村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二标段)



一、招标条件

库车市乌恰镇乌恰一村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已经由库发改基字(2020)28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库车市乌恰镇乌恰一村村民委员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库车市乌恰镇乌恰一村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59.13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库车市乌恰镇乌恰一村

2.工程规模:建筑总面积:1021.82平方米,其中游客中心1#:447.76㎡,游客中心2#:447.76㎡,公共厕所126.3㎡及大门一座高10.27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KCX****************002

库车市乌恰镇乌恰一村乡村振兴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二标段)

建筑总面积:1021.82平方米,其中游客中心1#:447.76㎡,游客中心2#:447.76㎡,公共厕所126.3㎡及大门一座高10.27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73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10月24日至2020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6:0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及阿克苏政府网

3.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

五、其他说明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人的建造师(项目负责人)信息并保持一致。3、本项目使用广联达不见面开评标系统,不见面开标网址:http://220.171.42.83:7501/LoginForm.aspx。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广联达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及阿克苏政府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库车市乌恰镇乌恰一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库车市乌恰镇乌恰一村

地 址:

库车市幸福城商住小区2幢204商铺

邮 编:

842000

邮 编:

842000

联 系 人:

艾热提

联 系 人:

袁玉秋

电 话:

175*****687

电 话:

189*****996

传 真: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79@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地 示范 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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