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招标公告

建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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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通榆县茂泰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通榆县茂泰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海涛联系人吴海军
通讯地址白城市通榆县双岗镇铁东区
联系电话137*****718传真--邮政编码137200
建设地点白城市通榆县双岗镇铁东区鹿场造纸厂
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
及代码A0514农产品初加工活动
占地面积
(m2)14850建筑面积
(m2) 4756
总投资
(万元)100环保投资
(万元)17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7
投产日期2020年10月
3、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通榆县茂泰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双岗镇铁东区鹿场造纸厂(鹿场造纸厂仅为地区名称),经度:122.942301°,纬度:45.091664°,项目东侧为S207省道,南侧为原通榆县海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已废弃并将设备拆除),西北侧为空地,北侧为空地,隔空地为居民。距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北侧60m处居民。其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厂界周围情况及监测点位见附图2,卫星敏感点示意图详见附图3,平面布局图详见附图4,与保护区位置关系图详见附图5,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照片详见附图6。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企业自筹解决。
5、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4850m2,建筑面积为4756m2。本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组成详见下表。
表1 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
组成工程
名称建设规模
主体
工程烘干车间建筑面积170㎡
辅助工程办公室建筑面积256m2,含化验室,化验室仅使用仪器测量原料及成品含水率等物理实验,基本无污染物产生
公用工程给水厂区深水井
排水防渗旱厕,建筑面积10m2
供电电网供给
供暖电取暖
环保工程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淘,不外排;
废气输送机加罩、集气罩,防风罩;设备连接处加密封胶,密封输送;热风炉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采用隔音、减震、消声等措施
固体废物地面硬化防渗,生活垃圾及筛分杂质(含轻质飞扬物)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热风炉灰渣用作农田肥料
储运工程彩钢库共2个,建筑面积为4330m2
表2主要建(构)筑物建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建筑物名称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
1烘干车间170170
2办公用房256256
31#彩钢库********
42#彩钢库********
合计4756
6、项目生产内容及规模
生产内容:粮食烘干及仓储。
生产规模:预计年烘干粮食(玉米)18000t,年仓储粮食(玉米)7000t。
9、公用工程
⑴给水
本项目主要用水为职工生活用水。
职工生活用水量按0.05t/d?人计,本项目职工人数为9人,则职工生活用水量为0.45t/d(54t/a)。
⑵排水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废水产生量按其用水量的8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36t/d(43.2t/a)。生活污水排入企业自建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
⑶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当地农电提供,能够满足其用电要求。
⑷供热
本项目建设4t/h燃生物质热风炉1台,用于粮食烘干,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生物质成型燃料量700t,本项目职工取暖为电取暖。
10、劳动制度及工作人员
本项目定员人数为9人,无食堂,年工作120天,每天工作12小时。
11.本项目环境要素评价等级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故环境空气质量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详见下表。
表14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μg/m3
污染物名称平均时间浓度限值
二级
SO2年平均60
24小时平均150
1小时平均500
NO2年平均40
24小时平均80
1小时平均200
CO(mg/m3)24小时平均4
1小时平均10
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
1小时平均200
PM10年平均70
24小时平均150
PM2.5年平均35
24小时平均75
TSP年平均200
24小时平均300
2、声环境
本项目区域无声功能区划图,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声环境功能区的规定,村庄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本项目东侧紧邻S207省道,故项目东侧执行4a类标准,故本项目所在区域应满足1类区及4a类区标准,周围敏感点执行1类区标准,详见下表。
表19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dB(A)
类 别标准值标准来源
昼间夜间
1类5545《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a类7055
3、地下水
本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主要指标限值详见下表。石油类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详见下表。
表15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序号污染物名称标准限值标准来源
1pH6.5~8.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2氨氮≤0.5
3硝酸盐(以N计)≤20.0
4亚硝酸盐(以N计)≤1.00
5挥发性酚类≤0.002
6耗氧量(CODMn法)≤3.0
7总硬度≤450
8溶解性总固体≤1000
9硫酸盐≤250
10氟化物≤1.0
11氰化物≤0.05
12氯化物≤250
13总大肠菌群≤3.0
14石油类≦0.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⑴粉尘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详见下表。
表1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mg/m3
污染物名称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
监控点浓度
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
⑵热风炉烟气
热风炉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详见下表。
表17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m3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烟囱/排气筒高度(m)标准来源
SO2850不低于15 m《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颗粒物200
氮氧化物/
2.噪声
本项目边界外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详见下表。
表1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类别标准值标准来源
昼间夜间
1类5545GB12348-2008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
由现场调查和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淘,不外排,故本项目不需要申请COD及氨氮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冬季职工取暖为电取暖,生产用热由一台的4t/h燃生物质热风炉提供,生物质用量700t/a。总量控制指标计算情况见下表。
表19 总量控制指标
污染源污染物名称烟气量污染物排放浓度(mg/m3)污染物排放量(t/a)
热风炉颗粒物4.3×106m3/a40.0175
SO21090.476
NOx1630.714
根据上表计算,本次总量控制指标以许可排放浓度进行核算,故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以许可排放浓度进行申请,因工业炉窑中NOx无许可浓度,则NOx按污染物排放量进行申请,则拟申请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为:颗粒物0.0175t/a,SO2:0.476t/a,NOx:0.286t/a。
结论与建议
1.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为通榆县茂泰农副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双岗镇,项目东侧为S207省道,南侧为原通榆县海涛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已废弃并将设备拆除),西北侧为空地,北侧为空地,隔空地为居民。本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占地面积为14850m2, 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年仓储玉米7000t,烘干玉米18000t。
2.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通榆县环境监测站给出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报告中通榆县城区区域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位于达标区,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补充监测各监测点的监测项目的日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总体来看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⑵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19年通榆县环境质量公报,2019年,通榆县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霍林河同发牧场断面水质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的要求;河南六队断面断流,无法监测;向海水库水质全年1-3季度水质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的要求,第4季度水质类别达到了Ⅳ类水体要求。无劣五类超标项目。通榆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Ⅲ类水体率为75%。
⑶声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统计结果可知,区域内各监测点位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及4a类,说明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⑷地下水
由监测统计结果可知,区域内各监测点位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3.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⑴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淘,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气
①工艺粉尘
在烘干、输送、倒粮等过程中,玉米中夹带的粉尘、玉米须也会散落到厂区各个区域,与大风天气会随风飘扬,影响周边环境。因此,要求厂区设置围挡,同时在在输送、倒粮过程中加密封罩,设备连接处加密封胶,密封输送,进行控制收集粉尘及玉米须。同时对于运输扬尘,建设单位必要的防治措施,如采用密闭型车辆、加盖苫布,可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对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保证项目产生的粉尘对周边影响较小。
②热风炉烟气
本项目厂区内安装1台4t/h燃生物质热风炉用于生产,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烟囱排放,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⑶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输送机、滚筒筛、烘干塔等机械设备,根据类比调查可知,本项目生产设备的噪声值一般为65-85dB(A),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并增设隔音罩,经距离衰减后,至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筛分杂质(含轻质飞扬物)、热风炉烟尘及热风炉灰渣。职工生活垃圾、筛分杂质(含轻质飞扬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收集热风炉烟尘及灰渣外售综合利用,经此处理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总量控制
由现状调查和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淘,不外排,故本项目不需要申请COD及氨氮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冬季职工取暖为电取暖,生产用热由一台自建的4t/h燃生物质热风炉提供,年生物质用量为700t/a,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0.0175t/a,SO2:0.476t/a,NOx:0.286t/a。故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175t/a,SO2:0.476t/a,NOx:0.286t/a。
5.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双岗镇。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能为通榆县增加经济效益。企业针对各污染源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满足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建设可行。


标签: 农副产品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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