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05线永安贡川至益口段(闽中公铁物流基地段)提级改造工程
国道205线永安贡川至益口段(闽中公铁物流基地段)提级改造工程
文件编号 | E****************001001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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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11-10 08:3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mggzy.cn/smwz/)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5,75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福建普通公路施工合理低价信用分2020 |
开标时间 | 2020-11-10 08:30:00 |
开标地点 | 无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0001-01-01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国道205线永安贡川至益口段(闽中公铁物流基地段)提级改造工程 补充说明 各投标单位注意: 1.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3.2.8最高限价:********元(含暂列金)。 2.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3.2.10第2.第三方责任险:投保金额为100万元,保险费率为2‰。更改为:第三方责任险:投保金额为200万元,保险费率为2‰。 3.本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第26项,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5 年(一般应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更改为: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 年(一般应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5年)。 4.本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第27项,(如为诉讼,则应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为仲裁,则仲裁委员会名称:永安市 仲裁委员会)。更改为:(如为诉讼,则应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为仲裁,则仲裁委员会名称:/ 仲裁委员会)。 5.本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第28项,3.本项目若中标单位采用商品混凝土,招标人不于支付施工标准化费用。更改为:3.本项目若中标单位采用商品混凝土,招标人不予支付拌合站及施工标准化费用。增加第4.临时占地包含取、弃土场及其防护措施。 与之相关的内容做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闽中公铁物流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10月23日 |
递交时间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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