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夜景照明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城市建筑夜景照明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彭阳县城市建筑夜景照明工程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彭阳县城市建筑夜景照明工程

施工重新招标公告

彭阳县城市建筑夜景照明工程施工于2012年8月6日招标失败,现在重新发布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彭阳县城市建筑夜景照明工程 已由 彭发改发 2012[86] 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补助投资外其余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阳县城内。

2.2工程规模: 对兴彭大街及主要道路两侧约 60 栋建构筑物及桥梁进行景观照明工程亮化施工。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固检会【2010】2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9月24日至2012年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8:30时,在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注:除过以上收费以外,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 固原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彭阳分中心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彭阳县城 地 址:固原市彭阳县安定路

联 系 人:姬文军 联 系 人:徐微

电 话:134*****458 电 话:186*****456

2012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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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诚博远(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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