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烃减温减压器招标公告
芳烃减温减压器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委托,对九江石化芳烃项目减温减压器招标所需减温减压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13527-B1 2.项目内容:九江石化芳烃项目减温减压器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控制阀 | 1.00 | 台 | 包1-减温减压器 | |||||
2 | 其他控制阀 | 1.00 | 台 | 包1-减温减压器 | |||||
3 | 其他控制阀 | 1.00 | 台 | 包1-减温减压器 | |||||
4 | 其他控制阀 | 1.00 | 台 | 包1-减温减压器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6月30日、九江分公司物资中心仓储室仓库或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对于偏差表的每个偏差项,卖方必须注明买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卖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本询价书要求。 2.卖方投标文件与设计询价规格134100IN-RQ07-0014中所要求的:工作范围(本目录 1.1)、技术规定(本目录2.1)、技术要求(本目录2.3)、卖方技术报价书内容规定(本目录2.4)以及仪表规格书或仪表数据表的要求有偏差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所附的偏差表中逐一列出; 3.卖方投标的阀门定位器,必须在用户选用控制系统(浙江中控)的设备管理系统(IDM)上实现在线诊断功能,取得并提供浙江中控的测试兼容性互认证书或报告;软件测试报告内容应包括无缝集成,完整的阀门定性和定量诊断功能等,能提供阀门的所有组态、校验、诊断曲线和分析数据。 4.卖方所配置阀门定位器必须为喷嘴挡板式,材质应不低于铝合金,并具备FF通讯功能,支持在线诊断和在线更换功能,推荐ABB、FISHER、SAMSON或等同品牌;过滤减压阀为316SS不锈钢材质,推荐诺冠、FISHER或等同品牌;气控阀(放大器)及其他气路附件为316SS不锈钢材质,推荐诺冠、FISHER或等同品牌。 5.流量计(壳体)或钢制锻造法兰的国内制造商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类别:压力管道阀门、级别:调节阀A1、A2)及减温减压装置生产许可,国外制造商必须提供产品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流量计(壳体)的制造商还必须提供《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压力管道元件制造)》。 6.产品制造商的 GB/T 19001-2016/ ISO-9001-2015 认证证书;防爆电子式仪表的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NEPSI、CQST和PCEC颁发的《产品防爆合格证》,国家授权防爆认证机构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等; 7.卖方必须提供调节阀可调比计算公式,要求调节阀可调比为10:1至15:1。 8.需提供连续运行3年以上的经最终用户签字或盖章的良好使用报告并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需提供近6年来(2015年1月1日-2020年9月1日)减温减压器设备在石油、化工、电力行业至少10台(含)以上运用业绩(业绩所对应的产品须不低于本次招标中的设计技术要求,业绩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及装置名称、产品型号及数量等具体见业绩要求表附件),投标商应提供上述业绩的清晰完整的合同复印件(价格可抹去)。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重要设备材料需外购原材料和外协的,提供外购、外协产品的分供方信用认证。 11.本次招标接受国产品牌生产商投标,如有进口品牌参与投标,接受具有1年以上授权资质并同时具有本项目授权书的一级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10月23日8:00时至2020年10月3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湖北能源大厦26楼2602室。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3日09:00时。 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湖北能源大厦26楼2602室。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11月13日09:00时前与于澄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曹晓航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物资报价明细必须明确型号及规格。报价模板中如有缺项以相同物资其它投标商报价中最高价为报价,报价内容如和实际物品不符合,将通报总部,视情节严重除以降级、通报处理。 要求投标商使用的包装物采用可重复使用和可再生的包装材料、可食性包装材料、可降解材料和天然纸质材料等环保型包装材料。。 21.投标说明:一、1.武汉招标中心将全面试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2.投标人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递交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但务必自行保存;投标人无须到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在开标解密环节,如经电子招标平台系统顾问认定为因系统问题导致无法解密的,由系统顾问导入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工作人员,投标人无法提供与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配套的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失败。3.实施在线开标。开标工作应于开标时间在电子招标平台准时进行,开标以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均不到现场,澄清答疑等采用网上书面提报的方式开展。(请注意如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与此不一致,以此为准) 二、注册、报名、交款、下载招标文件、购买CA加密锁(U盘)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请咨询服务电话********86。 请注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进行技术及商务标的远程解密,解密失败的须第一时间联系平台客服顾问或招标中心工作人员,未成功解密的后果自负。 三、公告中“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和“6.其他资格要求”为资格审查项目,均为否决条款,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因证明材料不全导致评委无法判断投标人资质是否合格,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四、技术评分标准请见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请务必按照此评审表逐项响应,任何缺项资料导致的评审结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商务报价请严格按照供货范围及技术文件执行。 五、平台所有信息和附件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全部下载并认真阅读。投标人应按照资格审查项目(初步评审审查标准)、技术部分详细评审表(引用评审表)、技术要求等方面规定逐项响应,并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提供检索指引,方便评审查阅。 六、投标保证金接受电汇、在线支付、投标保函和保单的方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成功。采用电汇、在线支付的,对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或商务投标文件制作Mac地址一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投标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上传的情形(解密失败由招标中心工作人员统一上传不加密投标文件的情形除外),招标人将视为相关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相关投标均予以否决,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采用投标保函的,需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与招标中心沟通保函递交事宜。 七、投标人如有疑问请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模板参照附件澄清函)。需澄清及变更的内容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务必每天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提供授权代表的手机号(备注:可在被授权人签字后附加手机号码),开标过程中澄清事宜应由授权代表负责,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九、投标人购买标书后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盖章版声明至wzlixin@sinopec.com。 十、目前已开通标书费发票自助下载功能,请及时登录平台下载,下载方法请参见http://bidding.sinopec.com左下角“操作指南”项下“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十一、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签署了的《阳光供应链采购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2-承诺书模板)。。 22.联系方式: | |||||||||
投标咨询: | |||||||||
联 系 人: | 于澄 | ||||||||
电 话: | 188*****627 | ||||||||
电 子 邮 件: | wzyuc@sinopec.com | ||||||||
技术咨询: | |||||||||
联 系 人: | 曹晓航 | ||||||||
电 话: | ****-******* | ||||||||
电 子 邮 件: | |||||||||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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